《边境警备》―不老不死的人生

【作者:蓝海漫画评论 2002.10.08


漫画名称:边境警备 漫画作者:紫堂恭子(日本) 出版社:东贩出版社(台湾)


  每个国家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神话故事,中国有封神榜、希腊有阿波罗,日本有里见公主与八犬传奇,但是你可曾想像,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姜太公在溪边钓鱼,彭祖在街角睡觉,会是怎样奇异的一种情景?沙乌尔就碰到这么了不得的情形。
  自从沙乌尔来到西方边境之后,西方边境的人民便多了一个准确的行事历,每年的春天,他便哼哼唉唉,开始成串的牢骚,为什么呢?原来啊!军方都在春天派下这一年的人事命令,而沙乌尔年年春天都在盼望能调回首都,结果呢?当然是年年期盼,年年落空,不过也因为沙乌尔是如此准确而无例外的发作,所以西方边境的农夫们,一听到沙乌尔发牢骚,就知道要快点播种了。
   今年春天,沙乌尔又开始唉叹呻吟着:「为什么人事调动令还不来?」边境的居民们早习惯了,原以为今年也是一样的失望,没想到人事调动令真的来了,而且是调回队长梦想中的首都。但令人讶异的是,要回去的人不是队长,而是神官杰尼亚斯•罗赛。
   来到边境五年,杰尼亚斯从来没想到过要离开,而西方边境的人们,也早把杰尼亚斯视作边境的一分子,他们舍不得杰尼亚斯离开,没有神官的边境,该有多寂寞呢?虽然如此,杰尼亚斯还是离开了,一方面,是因为神殿的命令必须遵从,更重要的是,杰尼亚斯在首都还有一段没结束的过往,等他回去面对的。于是,在万般不舍中,他离开了,临走前,他许下的诺言,一定会再回到边境。
   杰尼亚斯离开后,一向无忧无虑的豆子士兵们,也因为思念杰尼亚斯而有了忧愁,少了神官,再美好的事物都带着缺憾。这一天,豆子士兵们在边境城门上,远远的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渺无人烟的美枝森林走过来,他身着黑衣,脚履军靴,腰上还佩着长剑。从未看过有人从美枝森林里出来的士兵们,误以为是恶灵,而吓得四处奔逃。那位高大的男子,顺手拎起一个豆子士兵,豆子士兵们吓得哇哇大哭,以为自己要被妖怪吃掉了。
  「不要紧,我不是坏人。」那男子赶紧把豆子士兵放下,向他们道歉:「对不起,吓着你们了。」拉下斗篷,原来是个有着爽朗笑容的男子。他,就是新来的神官。
  新神官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光是他一身军人的打扮,就启人疑豆,沙乌尔问他要人事令,他说不需要,士兵们问他的名字,他沉吟了一下,回答:「名字,就随你们高兴怎么叫吧!」
  怎么是会这么说呢?士兵们一脸茫然「可是•••您总有父母替您取的名字吧!」
  「父母为子女所取的名字,并非我真正的名字,我真正的名字已经完成了它的职责,现在我,是个轻松度日,没有名字的贤者。」
  好玄奥的说法,士兵们当然听不懂,而且没名字多不方便呢?所以,他们为新神官取了一个可爱的新名字――「高个子先生」。名字的由来当然是因为高个子先生的身高。边境的人们很快的就喜欢上新神官,最令他们开心的是,高个子先生竟然认识杰尼亚斯。原来高个子先生在杰尼亚斯还是婴孩的时候就收养他,虽然看不到杰尼亚斯,但是能从高个子先生那儿听到有关杰尼亚斯的事,也能使他们感到安慰。唯一对高个子先生抱着怀疑的态度的,是沙乌尔队长,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太年轻了。杰尼亚斯已二十几岁,而他在收养杰尼亚斯时已具有贤者之名,算起来怎么都超过四十几岁,为什么看起来最多才三十岁左右呢?未老先衰的队长当然是个特例,但是,人不可能违反自然,高个子先生为什么这么年轻呢?
  这个疑问直到沙乌尔回到首都才找到答案,当时杰尼亚斯在首都遇到极大的危险,沙乌尔正巧来到首都,便与凯尔一同帮助杰尼亚斯,将他自仇人的手中救出,事情结束后,杰尼亚斯的老师带沙乌尔到亚尔威斯神殿,看一幅画,画的是传说中的人物,鲁乌慕的君王,神话故事的主角。
  神话是这样开始的,距今一千年前,妖魔横行于世上,不只是鲁乌慕国,世界各地都遭受可怕的灾难,为冥王所操纵的妖魔们,四处破坏,民不聊生,成为人类的黑暗时期,这时英雄出现了,他是鲁乌慕王才二十五岁的么子罗兰特殿下,为了捥救人类的命运,他伸手取了唯一能消灭冥王的武器,一把能在瞬间化一个城市为灰烬的剑,在朋友与剑的帮助下,他打了很长很长的仗,终于消灭冥王,黑暗时期终于结束,人们开始和平的生活,他也成为鲁乌慕的国王,一切都是可喜可贺。
  然而故事并未就这么快快乐乐的结束了,后面还有一个大问题。冥王已死,但是剑还在,而命运与剑相连的英雄,必须紧紧的守护着剑,在剑被消灭之前,他都不能死,于是,在做了一百年的国王后,罗兰特让位给下一任王,开始他流浪贤者的生活,直到今时今日,他还在流浪。
  你猜到了吗?是的,画中人就是流浪的贤者高个子先生,从二十五岁以后,就不曾改变,历经千岁的容颜。
  谁不怕死呢?长生不老本是中国历代君王的愿望,能长生不老,而且又是一方君主,一个人生命中所想要的,罗兰特都得到了,但他却不快乐。你能想像吗?身边的一切都在时间的流逝中消失,亲人、朋友,所爱的人,每一个都舍你而去,春去秋来无人与共,一再承受失去的痛苦,即使是活上千年万年,又有何益呢?所以罗兰特选择流浪,虽然痛苦,他还是坚强的承担这个命运。
  长命不是一件坏事,长命也有长命的好处,现代人的寿命,大约才六七十年,这六七十年间你要读多少书才能有足够的知识?要走错多少路才能得到真正的智慧?生命是会成长的,但是当我们的生命好不容易才成长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时,生命已近终了,这不是莫大的浪费吗?想想看如果爱迪生活上一千岁,那么人类也许早就移居火星,如果孙中山不死,世界也许早就大同,人们总是跟时间拔河,如果生命不是这么短,人间就不会有这么多遗憾。
  但是生命是神所给的,如果长命真的对人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什么神不给我们呢?为什么我们就只能有短短几十年呢?因为,生命的意义跟生命的长短并没有绝对的关系,你想如果秦始皇不死,或是希特勒复生,世界会是怎么一个模样?同样是人,为何我们希望某些人长命;某些人消失呢?虽然只有短短几十年,人类,仍然可以活出他生命的价值,上帝很公平的给予每个人生与死,每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不管你怎么使用它,既不增也不减,而且永不回头。
  这诚然是一个严苛的法则,但就是因为生命是如此珍贵,才需要好好珍惜,即使不能千秋万世,人类还是可以活出生命的色彩,在你活着的每一天,你都拥有无限的可能,可以选择尽情绽放,也可以虚度光阴,长命与否不是重点,只要你曾经珍惜过,每一天都会是最美好的,每一个生命都值得纪念,只看你怎么活。
本文作者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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