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的比喻

【作者:a2z永恒的答问 2002.01.06


全知全能的造物者,可否创造一个他无法掌握的被造物?

这个议题在基督教圈中,也不是有完全的共识。大略像一条绳子的两个极 端,一端称为「预定论」、一端称为「自由意志论」,而大部份人就在两个极端 的中间摆荡。目前,就我所知,大部份的人都略略偏向「有限的预定论」。以下 就略略的说明「有限预定论」的看法。其实,关键就在于那个「掌握」的意义 为何。

全知与全能,其实都是人们用人类的语言去描述造物者存在的一种「成果」, 说起来有点像「瞎子摸象」。象的本体既然不是能够用「柱子」、「墙壁」、「绳子」 等事物来等同,那瞎子所摸出来的结论是在某方面近似象的本体,却又不能完 全代表象的本体,这种状况也就不至于很奇怪了。

同样的,人类的语言所能表达的「全知」、「全能」、「爱」、「光明」....等等, 本质上也有这种问题,除了「『全能』的定义错误时,那种『全能』是不可能存 在的」这类的语言迷思之外,太过想用人类语言来构筑上帝属性的全貌,终究 是无法拼凑出上帝的全貌的。面对我们所不一定能掌握的存在(例如:另一个 人、鬼神等等),聆听可能远比推论来得重要。当然,这是一种信仰语言,除非 我们先认定造物者存在,否则「多聆听而少推论」的建议就没有意义了。

至于「全知全能的造物者,可否创造一个他无法掌握的被造物?」。少数 人认为「可能」(透过重新诠释圣经中对「全知」的说明),大部份人则认为「不 能」,但那种「掌握」与我们一般说的「掌握」不同。因为圣经中同时说明上帝 的预定、预知,也要人尽责去选择、努力去学习.....亦即「上帝的主权」与「人 类的责任」在圣经中是并行不悖的。在这点上,人可以作一个信仰抉择,有人 选择不能接受这种与逻辑不符合的「上帝属性」,有人愿意当这是一个奥秘,作 进一步探讨。我就以后者的态度继续说明下去:有一种称之为「基于预知的预 定」或说「任凭式的干涉」的理论来说明为何圣经中同时出现「上帝主权」与 「人类责任」的立论。

「基于预知的预定」或说「任凭式的干涉」,是说「上帝的预定结果跟人的 自由意志选择结果是一致的」,或者说「上帝预定你选择的那个结果,而且上帝 不干预你的选择」。这种立论承认上帝的主权,因为他有能力干涉我们的决定, 但他决定不干涉,不干涉(任凭)的干涉,也是一种干涉。这种立论也同时承 认人的责任,因为上帝不去左右人的自由选择,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任。这种立论也有圣经根据,因为罗马书与其他地方都说上帝「任凭」人作许 多事。

「那最后的结局上帝总该知道了吧?我们再怎么自由,而上帝只要掌握最 后结局,我们不也是等于已经被『命定』了吗?」。这点,我愿意回到圣经来看 「全知」(就像之前回到圣经看『全能』一样),圣经中那里有说上帝的全知是 「怎样形式」的全知?那里有说上帝的「掌握」是怎样的掌握?

我们通常认定的「知」是「结局固定」,而我们可以去理解、发现那个已经 固定的「最后结局」。但上帝的「知」为什么不能基于一个尚未完全确定的结局? 而「全知」是表达上帝对结局的各种变化随时可以掌握?以圣经的记载来看, 上帝的全知是关乎他「对所有事物资讯的掌握能力」,而非关乎「结局已经命定」。 也因此,圣经提到的审判,从来没有用上帝的「预定」或「预知」来审判,而 是老老实实的用人的实际行为来当审判标准。因为人的结局很可能根本没有定 论。

简单的说,当我宣称「随便吃,我的钱足可以全付清」,不一定表达我已经 计算过一桌饭菜的最后金额,而是宣称我的财力远超过一桌饭菜的价值。即使 饭菜的价值可能有变化,但都一定在我的财富能力以下。同样的,上帝的全知, 不一定是「命定」,也不一定是人类的命运已定,而是指着上帝对所有事物的掌 握能力,那种「掌握」,不必结局确定才能有效施行。

讲这些,可能有「宣称大象长的像一根柱子」的危险,还请网友别把我的 话当成基督教教义,这仅仅是我近来研读圣经与一些书籍之后,小小的一点体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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