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觅图书家园间

【作者:张大虹信望爱阅读 2010.10.10


高希均教授曾说:「生活再忙也要看书;家里再挤也要买书;交情再浅也要送书。」我完全同意并支持高教授的主张,但拿到我实际的生活情境中验证,却十分不易。平日工作和教会的事情占了大部分时间,晚上挤出一些时间要看书,都几乎是在恍神之时。家居斗室,虽欲变成图书室,却非我这家长能决定。至于送书,真是除非至交又正好碰上我多一本的书,否则不可能。对高教授的宣言,只能抱歉以对。也就因为如此,我就更珍惜图书馆的存在。

图书馆是个好地方,可像大观园样的信歩浏览,可像古玩店般的驻足研读。包罗万象的书类,叫人可以做基本的涉猎。当然,图书馆的规模参差不同,因地而异。有个小社区的活动中心,居然辟出一室作为市立图书馆的分馆,约三十坪大小,进去一目了然。我三不五时的会去那里,或者自己带书看,或者看那图书室的书。的确那里不能称图书馆,只能叫图书室。但是,来往借书的人真不少,多是社区里的住户。四壁书架藏书不丰,看得出来很多是接受捐献的;然而不代表它是乏善可陈。我看到一座书架上层,放了两排古今中外的世界名着。约四十来册的套书,黝黑的经装书皮,配上烫红的书名,很是气派。这样的藏书,很吸引人借阅。

只要不遭祝融或水涝,图书馆的书通常可保存许久,所要注意的就是通风及防蛀。我在一座稍有规模的公立图书馆中,发现他四围皆窗,只要不刮大风下大雨,不是极热或极冷,图书馆都把窗户开着,既可通风,又可享受自然的空气和温度。这里的书多为老旧,新书少之又少,不知是否碍于经费,通常是的。因注意保养,四五十年的书都还可看到,二三十年的书更是普通。在我浏览时,看到一本亚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是民国六十年代的书,中译版本算早的。拿在手中,磨破的封面经过好几次修补,泛黄的书页浮出陈年的书味,只差不是线装,真可是古董了。借了它,只为沉浸在属于这本书的历史中。

出版社出书,固然有教育文化的使命,但必定为了财务及仓库空间的考量,书籍到一定的「年纪」就要停版,除非是水浒传红楼梦之类的书。粗估五年以上的书就不易生存了,因此有许多值得看的书,在市面书店是买不到的。这时又见到图书馆的功能:看旧书。有一回在个很大的图书馆左转又绕,突然被一本未见过的书名吸住目光,那是一本十多年前出的书,名曰《人啊,人》。像是论说文,其实是小说,看开头就被感动,遂借回家。这部中国大陆的伤痕文学,引人热泪,倍觉在自由社会的幸福。若非图书馆,我怎有机会看到像这样的好书呢?

美国作家雷・布莱伯利写了一本虚幻小说《华氏451度》,原来他自己取名叫《消防员》。故事是说在未来美国的某一时代,美国消防员的任务是放火烧书。他们烧掉庞大图书馆的书,也根据密报烧掉私人藏在墙壁间的书。这真是中国历史上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翻版。最后,书没了,知识份子就凭背在脑中的书一代传一代讲说下去,如同没有文字时人类的口传历史。这是科幻吗?今日电子时代风行网路知识,看纸本书的人逐渐减少。电子书欲取代实体书,成为传播知识的媒体。某角度而言,这不也是一种「焚纸灭书」的「罪行」吗?

约西元前三百年,希腊托勒密皇帝在埃及亚历山太港建立人类史上第一座图书馆。至今,图书馆仍是知识的殿堂,书册的家园。扩张图书馆,善用图书馆,珍惜图书馆,是社会文化文明维系传承的支柱。电脑固然可帮助我们快速查资料,但人类眼球视神经适合接受纸张印上的符号文字。看书,是享受;在图书馆看书,是坚持做书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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