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感觉良好的无知

【作者:柯志明会思想的芦苇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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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陀儿是个诡异的台风,宛如有意如此前来。

它形成于台湾东南东方太平洋海面,然后往西南南走,再往西北西走,经巴士海峡,到台湾海峡南边,再往东北北走;至此山陀儿移动方向几乎转了两次90度弯,朝台湾前来,并且速度慢了下来,牛步移动;预估会从高雄台南间登陆,往北北东走,穿过中央山脉,再从北台湾出海。但据气象专家说,也很有可能会消失在台湾上空,谁知道?

山陀儿的路径一点都不自然,宛如「有意」如此移动,只是不知其「意图」为何,要等它过后才会慢慢知道。

这三天不断打电话回恒春家,关切年老的父母亲,深盼他们在强风烈雨的台风日能有上帝所赐的平安。

2

因山陀儿这怪台,台湾昨天放假,今天也放假,明天不知会不会还放假。因为下周四(10月10日)又要放假,我周四上午的「逻辑学」连续两周没上课,严重影响学生学习。

但逻辑学训练很重要,是民主社会之公民不可或缺的素养,对想要在民主社会中追求并坚持正公平义者尤然。

当然,学逻辑未必会让人变得更聪明有智慧,但可以分辨推论的正误,减少常犯的言说谬误。其实,一个人若能分辨并减少逻辑谬误就算是有聪明智慧,反之则常愚昧无知。

3

暑假因观注公民哲学,偶随意然翻阅了一本杂谈「公民社会」的书,作者是位执业律师。此书开头第一篇文章就在谈DP,而且说法律系学生与非法律学生对DP的立场明显两极:法律系学生几乎都主张废除DP,而非法律系学生则几乎都支持DP。

作者的诊断是,因为法律系学生懂「基本人权」,而这对非法律系学生而言「却如异国语言般地不可理解」。他的意思是,因为法律系学生懂基本人权,故反对DP,而非法律系学生因不懂什么叫基本人权才会支持DP。

从这字里行间可以明显读到作者甚以作为法律人自豪,甚至骄傲自大到歧视非法律系学生的地步。

但,请问,基本人权与DP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为什么懂基本人权就要反对DP,而不懂基本人权的人才会支持DP?基本人权果真蕴涵(imply)DP不成立吗?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基本人权必然要求DP呢?更关键的是,为什么DP合理正当?

作者完全没有证成(justify)DP为何必然合理正当,又人为什么有基本人权,以及为什么基本人权必然反对DP。既然没有证成,那么今日念法律者多反对DP,这难道不可能是念法律者随从时代风潮的结果吗?若然,时代风潮必然为真吗?为何为真?根据什么?有自明而不可置疑的根据吗?还有,人为什么有基本人权?基本人权之根据何在?基本人权绝对不可侵犯吗?为什么?如果法律人不能对此提出严密的论证,那么又要如何免除随波逐流之讥呢?

在我看,今天台湾法律学界的人(尤其年轻一辈)多反对DP,其实就是随从欧美风潮脚跟转而已,与严格的法理原则及论证无太大关系。

因此,如果一个法律人没有严密的论证而却非常自豪地表示,法律系学生「几乎都」反对DP,而非法律系的学生则「几乎都」支持DP,把反对DP视为理所当然,又自以为是地嘲笑支持DP者,这其实不过就是他自我感觉良好的无知表现而已。

4

如果不可预料的台风能让我们更有敬畏谦卑的心,更诚实承认自己的无知、软弱与不义,更知道并学会彼此相爱,那么这未尝不是我们的福气。

20241003 山陀儿台风日




本文引自柯志明老师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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