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议题访谈录(下)

【作者:编辑室会思想的芦苇 2000.12.17


  • 主持人徐明(台北国际之声「宗教周报」)
  • 访问
    • 天主教教团秘书长 吴终源神父(以下简称吴)
    • 辅仁大学若望保禄二世和平对话研究中心主任雷敦和神父(以下简称雷)
    • 台南神学院兼任讲师 陈文珊女士(以下简称陈)
  • 誊录陈文珊
死刑议题访谈录(上)

徐:所以整个说起来,在推动废死刑的过程中,跟社会的对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是否这样的对话应该更多,好引起更多的共鸣?

雷:基本上,我觉得我们谈这个题目越多,好处越多。如果有人说赞成死刑,我会问他说你为什么赞成?因为这是不好的事情。既便是赞成的人都认为不好。所以我们多谈,多有讨论,就会多有好处,可以避免无辜者被判死刑。目前台湾法律上唯一死刑的条文实在太多,有时候造成法官的为难。他一方面知道某人犯了这个罪,但又觉得并没有严重到要判死刑,这样他该如何处理、如何判决?最好就不做决定。

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在欧洲,甚至包括俄罗斯在内,几乎全部的国家在和平时期已经全部废除死刑,战时可能是另外一件事。但是还是有一些落后的国家有死刑,最可怕的是中国大陆,然后是伊朗、伊拉克,再然后,是美国一些州,不是全部的。未来如果做过德州州长的小布希做新总统,死刑泛滥会是很多人担心的一个问题。

徐:神父,拿您的祖国英国来看,一个没有死刑国家如何保障人民的安全?如何惩治坏人?如何达到阻吓犯罪的作用?

雷:第一个,我们没有任何证明说就是因有死刑所以社会比较稳定。如果有的话,那好。但是直到现在,台湾对这方面没有多少研究,所以这一点我们不能说。我们看台湾一般人晚上去士林夜市,都可以,从没有人说,这个地方晚上不能去。但是我有一次美国首都华盛顿DC某个大学,当地的人提醒我说,某个地方晚上不应该去,太过危险。但是台湾没有这样的地方。我来自英国,在北爱尔兰,或在我所住的地区,那里有时会有恐怖份子利用政治及宗教的理由在那里打、杀,或放置炸弹,但是我们并没有死刑。死刑不需要,也不会带来任何好处。死刑跟社会的稳定没有关连。我觉得比较好的做法是,你有很好法律制度,有警察做好他们的工作,不要滥抓无辜者定罪,有很好的监狱制度,甚至设立无期徒刑。台湾现在的无期徒刑只是一个名字,过了十年就被释放出来。这怎么叫做无期徒刑?这就是名不符实。这些东西我们都可以改,改了之后,才来问我们是不是真的需要死刑。我想那时候,你会发现,实际上根本不需要。

徐:在天主教推动之下,台湾的基督教界也有了进一步的回应。曾在基督教长老教会的台南神学院任教的陈文珊老师,就是其中特别活跃的一位。她撰写《从基督信仰论死刑存废问题》一文,主持信望爱死刑网站的讨论,还翻译编撰基督宗教死刑论文集。我们接下来就请她谈一谈为什么这么关心废除死刑方面的论题。陈老师,你可否谈谈在最近这段时间特别关心基督徒对死刑问题看法?

陈文珊:其实死刑的问题,我很早便开始接触,那时候是读像海伦修女写的《越过死亡线》(Dead Man Walking),那本书给我很大的震憾,之后有意无意间也读到一些相关的资料。当我开始接触这个议题后,我深受感动,因为从某个角度来说,我是妇女,在这个社会里面也是弱势,所以特别能够体会罪犯那种边缘中的边缘、弱势中的弱势处境。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就便忽略,我们就只是因为他们是罪犯,是禽兽,就根本不考虑他的尊严、生命权或人权。因为这样的感同身受,我开始探讨有关死刑的问题。

徐:你的这篇论文《从基督信仰论死刑存废问题》从非常多的面向来谈,可否简要地来谈,你是如何论证基督信仰支持废止死刑。圣经事实上有很多的经文看起来是可以支持死刑的。

陈:其实废止死刑的宗教潮流肇始于教宗去拜访美国时,呼吁美国天主教主教们支持废除死刑的立场。之后,美国天主教的主教们便开始了一连串的运动,包括海伦修女也出书,也在网路上面成立专属的宗教网站讨论这个问题。从他们的讨论可以清楚地显示,虽然圣经有死刑,但那是因为在圣经编撰的时期,死刑早就存在。死刑最早的记载是出现在汉摩拉比法典,讲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所以杀了个人就要偿命。圣经在那样一个文化背景底下编撰,当然会讨论死刑的问题,也可能会有认同的声音出现。但圣经也有记述某些故事是上帝特别宽宥某人,譬如该隐杀了他的弟弟亚伯,上帝并没有判他死刑,反而替他加了一个记号,叫别人不可以因为他杀了亲手足就杀他。甚至在十诫里也说,生命是来自于上帝的,所以不可以杀人。这些教训在天主教主教们在反省基督教信仰是不是真的要求非死刑不可的时候,就发现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圣经从来没有说非死刑不可,甚至根据上述经文,圣经在有选择替代刑罚的时候,是支持不要死刑的。因为生命权是来自于上帝,没有人可以有权任意夺取他人生命,既使是罪犯,他仍旧是人,他的生命仍旧是来自于上帝。所以我不觉得基督信仰谈到死刑的经文可以用来支持非死刑不可的看法。

徐:我们知道基督教有一句话说,「上帝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刑罚是世俗国家的一环,宗教界关心的似应是个人的信仰生活。为什么基督教要强烈表达自已对于死刑议题的看法?宗教界是否应该多关心上帝国的事,而不应跨越到世俗的领域?

陈:我是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信徒。长老教会在过去台湾历史中,是相当积极参与政治运动的。他们之所以关注政治议题,背后有一个相当重要的理念,就是上帝国不是世界末日之后才将展开的历史新页。上帝国其实住在每个信徒的心中,实践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换言之,上帝国是一个现在可以致力实现的理想。长老教会的人权宣言倡议,要将台湾建设成一个公义和平的国度。而这并不是未来的梦想,而是我们要奋力打造的远景。所以,诸如死刑这类涉及人生命根本尊严与价值的问题,它不仅关乎世俗领域,更需要从信仰终极关怀的面向来省思。

徐:刚刚谈到现在世界上关于废止死刑的呼吁,或人权运动,与天主教的加入与支持有很大的关系。但根据你的论文,1988年国际特赦组织的报告指出,有六十七个国家全面废除死刑,十四个国家在刑法上废除死刑,二十四个国家将近有十年没有执行死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还在1999年的四月通过决议,要求所有的会员国会议暂停死刑。那也就是说,废除死刑或暂停死刑在全世界目前已是一个方兴未艾的风潮,这样的一个风潮与基督信仰有关系吗?它是由社会先进人士所提出,或是基督信仰相关人士主动提出的?

陈:其实到了近代民主国家兴起之后,就有许多人开始注意到每个个人作为公民的一份子,应当享有哪些基本的人权是国家不可以任意加以侵犯的,所以早在十八、十九世记的时候,就有一些法学家,比如像法学先驱贝加利亚,就提出应该要废止死刑。贝加利亚是基督宗教的信徒,当他谈论废止死刑的时候,不只是从基督宗教的立场,也从刑罚学的观点来考量,认为死刑并没有不可取代的刑罚效应。同时他也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从人的基本人权观念出发,来看待国家的成立,国家权力行使的界线与范围。所以,坦白来说,基督宗教对于死刑废止的推动是有相当帮助,但是废止死刑的论据并不一定只局限在基督信仰,它可以有更广泛的理论依据,比如说人权――这个普世的价值。

不过,基督徒也应当意识到不可以拿自身特殊的宗教信念来要求社会认同。所以,在诉求废止死刑时,基督徒应进一步将论点建筑在人性共通的基础上,像怜悯、同情、爱,以及对生命的尊重。不可杀人的诫命,世界各大宗教都有。所以,在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七条就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可以受到残忍、不人道的酷刑或待遇,肯定人人有生命权,不可以任意加以剥夺,同时要求所有会员国尽快废止死刑。这是国际间的共识,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台湾没有理由不加入。特别是陈水扁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曾应允在未来四年要将台湾变成人权国家,将国际人权法典国内法化,法务部实应快朝这个方向拟定相关政策才是。

徐:在讨论死刑废止的过程当中,你可能注意到在台湾社会很多人会怀疑说,如果废除死刑的话,会给台湾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你可否对这个问题提出你的看法。

陈:这个问题要从很多个层面来看。第一个就是台湾死刑的执行率到底有没有助于犯罪率的减低。这方面法务部曾做过研究报告,是八十二年九月十八日由中央警官学校警政研究所的教授许春金所做的调查,在他的报告里头他很清楚地指出,研究小组统计分析五十年到七十九年的资料,台湾死刑执行人数的多寡与犯罪率的变动没有显着关系,换言之,有没有死刑不会对台湾的犯罪率有任何的影响。这是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我们退一步说,假设真的有影响的话,请问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替代死刑吗?再深一层我们来问,假设台湾真的有这么多需要处以死刑的犯罪人口,请问这些责任都由他们全部担当?难道社会都不用分担责任?我们来看一下,法务部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统计分析,在台湾四成五的暴力犯罪者只有国中毕业,犯罪以前所从事的职业,要不就是无业,要不就是基层劳工。换言之,我们要问的是,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我们提供一个什么样的环境让人在其中生活?我们有没有很公道地对待那些没有办法接受高等教育,没有办法有更好的生活的这些人,我们有没有帮助他们?所谓的「不教而杀」,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子都说这是暴虐,所以当我们一味地坚持死刑的时候,必须需要思考,我们是不是把这些死刑犯当成了代罪羔羊?

徐:世界其他国家在废除死刑后,采行哪些可能的替代刑罚措施?

陈:犯罪是社会现象,不只是个人行为的结果。所以社会处理犯罪问题的态度越理性,显示出社会的体质越健康。因之,国外一些废止死刑国家往往改采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制度,或提高判刑的最高年限,譬如得服刑四、五十年才可出狱,这样一来,使得凶案受刑人既便出狱之后,也无力再犯。当然,这些都要再配合监狱教化、更生人辅导等措施。国外统计资料显示,暴力犯罪往往可以事先预防或矫治的,从小罪就施以教化,远比犯大罪再判处极刑,在遏止犯罪上要来得有效多了。

徐:你花相当多的精力在基督教界讨论死刑存废的问题。可不可以谈一谈你的企图。

陈:我觉得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唯一的目的是希望大家正视,判人死刑的道德议题并不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如果我们考虑到不可杀人的道德诫律是多么根本的道德信念,就会明白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反省,过去我们所认可的残忍的战争行为,以及刑罚行为都必须要重新加以审慎考虑。我很希望藉着我所做的一点点工作,能让大家正视这样一个问题,能够让一些小的时候受到家庭暴力,或者是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家庭资源跟背景,没有办法取得很高的学历,没有办法找到这很好的工作这一类的边缘人可以感觉到这个社会并不排斥他们,这个社会愿意帮助并且接纳他们。我觉得这是我最想要达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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