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也可以气和

【作者:尖嘴雁网路作家Ⅰ 2007.07.10


被人冤枉,心里一定不好过的。

这样好了,来说说我的故事吧。

我是个很仔细的人,开车骑车到目前为止从没有出过车祸(在台湾开车不只得小心 不要撞倒别人,还得小心不要让别人撞到你)。(所以也得感谢上帝对我的保守) 超速只有一次,近十年来没有再超速过,更别提闯红灯或是违规停车等等的, 我从没犯过。

一年前,有天晚上开车回家,在距离我家一个路口的地方,我就发现有一辆机车, 驾驶人骑的很不稳似乎是是喝醉酒的,违规左转又闯红灯……。当时我就想: 「待会一定得小心这辆机车。」 当我准备右转入巷子前 30 公尺,我就打了方向灯, 并慢慢尝试切入机慢车道,我让直行机车先走,这时与我同方向的机车大部分是 从我左边超越,比较后面的车会慢下来等我转过去。

我一看那一辆似乎是喝醉酒的机车,他也慢下来了。我一看照后镜没有车,我就以慢 的可以的速度右转进巷子,回家。开没有 10 公尺,就听到有路人在大声喊:「撞倒 人想逃跑呀?」就着照后镜一看,那个喝醉酒的人,车子倒在一旁。

天呀!我连碰都没碰到他。那个喊叫的路人应该是被我的车子挡到视线,我车子一转 进去巷子里头,他就看到那个醉酒的人车跌倒,直觉是我撞了他,因此大喊。

我就下车,去看看那个醉酒的人状况如何,问候了几句。他也没事,彼此道歉了一下 就离开了。 毕竟两车根本没有接触到。

我想,可能是这位醉酒的人,骑车不稳跌倒,或者是他误以为我只是要靠边(所以他 有减速),不是要右转,等到发现我是要右转时,他反应不及所以跌倒。

若是请警察来量,大概他会败在「未注意车前状况」,以及「酒后驾车」上头 我大可以严正的指责那个喝醉酒的人酒后驾车,我也可以跟他破口大骂。 基于正义的理由,我也可以要求那位大喊的路人跟我道歉(奇怪,在台湾大车撞小车 的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是大车错; 车子撞人的话,大部分的人都会认为是车子错。 呵呵!)

不过我没有这样做,毕竟误会常常会有,何必把冲突弄大?
我感谢上帝,经过这事之后,我开车更小心,特别是在右转时,会特别礼让直行机车。

十年前在高速公路上被人胡乱超车,我可能会想办法把他超回来。
十年前在路上被人乱鸣喇叭,心中可能会很不愉悦。

现今走高速公路 一定走外侧,内侧留着给急着赶路的人用。
现今被乱按喇叭,我心里会想:「大概是按的人心情不好吧 又在赶时间,何必跟着他生气?」笑笑算了。

误会常常是沟通不良引起。
沟通,常常与语言表达,或是肢体语言,以及情绪表达有关。
其中情绪表达与肢体语言的表达占了绝大部分。
语言表达只占了其中的极少部分。

理直不一定要气壮。
很多事情是可以理直气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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