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网路作家Ⅰ 2025.09.14
对使徒保罗的审判,根据使徒行传25-26章记载。画家为尼古拉・科尔尼利耶维奇・博达列夫斯基 (Nikolai Kornilievich Bodarevsky),1875年。(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
多数基督徒都听过「提阿非罗」(Theophilus)这名字,这是因为路加把他所写的《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题献给此人(路一1、徒一1)。
天主教的《思高译本》则把这名字译为「德敖斐罗」,如「德敖斐罗钧座:关于在我们中间所完成的事迹,已有许多人,依照那些自始亲眼见过,并为真道服役的人所传给我们的,着手编成了记述,我也从头仔细访查了一切,遂立意按着次第给你写出来」(路一1,思高译本)。
不过对「提阿非罗」的身分,我们就不是那么清楚,因为路加并未详述他的背景。由于「提阿非罗」这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朋友」或「神所爱的」,因此有些人把这名字属灵化,认为「提阿非罗」不是真有此人,只是象徵性的用来代指「一般的基督徒」。
但多数学者并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路加福音》一1称呼提阿非罗为「大人」(和合本)、「阁下」(现代中文译本)或「钧座」(思高译本),这个被《新汉语译本》译为「尊贵的」(原文κράτιστε)的称呼,显示提阿非罗属于「富有的社会上层人士或罗马政府的官员」(但也可能只是一个客气的称呼)[1]。
事实是,路加在《使徒行传》也称呼几位罗马官员为「大人」(徒二十三26、二十四3、二十六25)。此外,无论在犹太或外邦社会,提阿非罗都是一个相当普通的名字,且是一个「名词」,而不是「名词性实词的形容词」(扮演形容词角色的名词)。故而学者认为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引言所提及的提阿非罗「不是一个虚构人物,而是一位路加认识的人」[2]。
不过,有些人仍不满足于提阿非罗只是一个真实人物。台湾基督徒很熟悉、曾受邀来台举办研经培灵会的大卫・鲍森(David Pawson,1930-2020年)牧师就认为提阿非罗可能是保罗的「辩护律师」。
他的理由是路加在提阿非罗的名字下加上称谓「大人」,由于路加对非斯都和腓力斯这两位主持保罗审讯的官员也使用「大人」的敬称,因此他认为提阿非罗可能是从事法律专业的律师或法官。
大卫・鲍森牧师认为路加为了在「开庭审理」前提供一份完整而详尽的简报给这位律师,因而「先对耶稣的生平与死亡作了一番详细的调查」;接着又在保罗移往罗马囚禁时间,「针对保罗如何致力传扬此一新宗教,作了彻底的研究和记录」;这份「辩护简报」就是这两部书大半的内容[3]。
这不是大卫・鲍森牧师独有的想法,James Ironside Still 这本《St. Paul on trial: A new reading of the history in the book of Acts and the Pauline epistles》也有类似的看法,维基百科(英文)在「提阿非罗」的条目也介绍了大卫・鲍森所持「保罗的律师」(Paul's lawyer)这观点,认为路加提供这些资料是为了「证明保罗是无辜的」。
不过大卫・鲍森的猜测并非学界主流,知名新约学者布鲁斯(F. F. Bruce)就说:「虽然在路加的历史中,显然有护教的动机,但是没有证据认为提阿非罗是保罗上诉于该撒时的辩护士」[4]。
《天道圣经新辞典》同样表示:「提阿非罗也许代表了罗马社会上的某个阶层,而路加盼望赢取他们对福音的好感;不过,这份着述却不是写给协助保罗在尼禄面前答辩的律师,向他提供资料」[5]。
博克(Darrell L.Bock)博士则更清楚指出:有些学者认为这卷福音书是某种「辩护申诉书」,是为基督教或面临罗马法庭审讯的保罗而准备的。但这论点最主要的难题是:「两卷书超过四分之三的篇幅,都没有直接在辩护什么。试问有哪一个官员肯费神阅读40多章经文,到最后才掌握到故事的重点?」[6]。
学者对《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的成书时间虽有不同看法,但不少福音派学者认为是在公元70年之后,孙宝玲老师也认为「路加-使徒行传」的成书,「公元七十至八十年间是比较可能的时段」[7]。如果这成书时间可靠,试问,路加又怎么可能在「保罗死后」还为他的审讯准备资料?
提阿非罗是「保罗的辩护律师」这想法确实非常有趣,如果路加的写作真是为了替保罗的上诉提供「辩护的资料」,这观点也提供读者一个「新的角度」来阅读《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这两部作品。
只是这种「猜测」终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我们从路加自己对提阿非罗说:「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一3-4),也可以看出不论提阿非罗是对基督教有兴趣的「慕道者」或已归正的「信徒」,路加的写作都是「盼望他能(更深)认识真理」[8]。
至于提阿非罗的真实身分,学者还有以下看法。首先,「大人」这称谓可能表明他是罗马社会「骑士阶级」的一员,其地位显赫,仅次于「元老阶级」,罗马军队的军官和许多不同领域的官员都出自这个阶级[9]。
虽然也有学者认为这称谓可能类似「阁下」的尊称,「只是用来表示其名望与社会地位,不一定代表官方职衔」,不过多数学者都同意提阿非罗若非「身居要位」,起码也是「上层社会的人士」[10]。
再者,有学者指出《路加福音》有五分之一的旧约引文「未有阐明」,因此认为提阿非罗即使是外邦人,但可能「很熟悉旧约,以致当路加引述熟悉的旧约经文时,提阿非罗能够明白」。他最可能获得旧约知识的渠道,则是犹太教;像他这样的「外邦归信者」在成为「基督跟随者」之前,很可能与某个研习旧约的(犹太)会堂或弥赛亚群体有联系[11]。
多数学者也根据路加把自己上下两部着作题献给提阿非罗,推测他不单是社会地位颇高的富人(甚至是官员),也极可能是路加的赞助者或捐助人,帮助推动抄写或传布路加的着作;因为「着者将自己的着作献给出版资助人,这一做法在当时很普遍」。
路加提笔着书敬献给提阿非罗这样的要员,也可能牵动像他这样的「社会菁英分子」更严肃看待「基督徒传播福音的努力」。路加可能希望「吸引这样的读者,以此作为他促使人们接受福音信息的策略之一」。换言之,路加「有意影响那些思想开明,受过良好教育的读者」[12]。
也有学者细心的注意到,《路加福音》一1「提阿非罗大人」这尊称到了《使徒行传》一1变成了「提阿非罗啊」,这显示路加与提阿非罗的关系在撰写两卷书的期间已有转变,两人的关系有「亲密的进展」。路加「不再标明他的社会地位」,即使提阿非罗无疑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路加却是他「属灵事上的老师」。
更重要的是《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中「富裕信徒慷慨解囊帮助贫穷信徒」与「行善」这主题,其实也是激励像提阿非罗这样的人,即使未能如耶稣、彼得与保罗伸手医治,也能「向这些人伸出援手」[13]。
探讨至此,我们的结论是提阿非罗不太可能是「保罗的辩护律师」,但我们从路加在这两卷书中替耶稣与保罗的「清白」辩护,可以知道他的写作确实有明显的护教目的。
路加试图证明基督徒的运动是「合法的」,这运动「转向外邦人」且最终「以外邦人为主要成员」也是「合理的」;路加也一再表明神怎样透过预言的应验、圣灵的特别引导,授权教会采取每一步行动。
虽然许多犹太人没有加入教会这个「继承神应许的群体」,但路加指出「耶路撒冷的众使徒完全支持向外邦人宣教」,也「设法确立新旧信徒群体之间的延续性」,向读者证明「他们想被接上成为神子民的盼望不会落空」[14]。
提阿非罗虽然只是圣经中「一闪即过」的名字,多数人也很容易忽略他的重要性。但这个我们有点陌生的人物的出现,说明了初代教会的传道者(如路加)是如何用心的向不同社会阶层介绍耶稣的福音,包括提阿非罗这样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与较高教育背景的一群。这正是认识提阿非罗的身分,对理解《路加-使徒行传》这两卷书,与思考基督徒今日「行善」与「福音使命」给我们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