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小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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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实相的宗教意义―灵魂与人不可相互化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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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是针对一段网路对谈的回应。该系列对谈,主要是谈到「精神病患 若有不合基督教伦理的事,譬如忧郁症发作而有自杀行为、妄想症发作幻想 自己是上帝……等等,能否该以基督教伦理来判断他是否能进天国或被基督 审判?」

  因为是对话讨论,所以这篇文章不是很严谨。但是纪录这段回应,实在 是鉴于现代越来越多的精神疾病在周遭发生,若不处理这个问题,只一贯的 以信仰伦常规范做是非判断,很难让人心安。

  本文作者是根据其心理学领域做出回应,但更期待抛砖引玉,在神学伦 理学界、精神医学界等都有所回应,以正视越来越多的精神病患的时代性问 题。


  我以一个心理学界知识份子的立场,根据心理学上知识的累积,来看待 「当我们讨论宗教意义上的「人」时,进行「善恶」的「本体」是什么?」

  以佛教为例,有一个「本体」进行「有业的轮回」,而且进行绵延 N 轮回的修行;以基督教为例,有一个「本体」进行「身为一个人的行为」, 而且需要得救,会受到公义的审判。

  问题是,这个「本体」是什么?我们常常有一种直觉的观念,例如,如 果一个人「说」出了大逆不道的话,「他」,就是有罪;这种观念是把人的 「语言」当成佛教或基督教的「本体」来看。如果有人「想」要放火烧了庙 寺教堂,「他」,就是有罪,这种观念是把人的「思想」当成「本体」。最 普遍的情形是,有人「做」出了什么事,就是如何,这是把人的「行为」当 成「本体」。

  我要提出强烈的批判:「本体」是否可以直接对应成「人」的思想、语 言及行为?

  从「疾病」的角度,我们很容易反省「本体」到底是什么?

  今天一个和尚患了慢性肾衰竭加风湿性关节炎,这种病患如果吃素保证 早日往生,那么,为了病痛、维生而不得不坏了戒律会不会犯大恶业?

  今天一个牧师患了霍乱,强拖病躯上讲台宣道前忍不住在神圣的讲台上 稀哩哗啦,弄脏了一切在礼仪上不准弄脏的,他算不算犯罪?

  以上的例子,我们的解答一定是:「先治好身体,再谈信仰!」,一个 有病的身体不能认一个人的灵魂正常运作,这个身体的所有行为不是灵魂要 负的责任。

  只要你敢提供人,我就有把握用精神药物让得道高僧去破五戒,让神父 牧师撕圣经擦屁股,信不信?

  当人的肉体受到残害,我们会直觉这个人的精神意志不会毁坏;例如从 容就义的伟人之类。但是,随着心理学知识突飞猛进的发展下,人的「精神 」如何定义必需重新省思了 ―― 我们习惯于把人的「思想」、「语言」直 接认为同等于「灵魂」,也就是我们一般的「精神」观,但是,心理学家严 谨的证实这种「灵魂」可以用各种方法扭曲,如果我们要再坚持「思想」、 「语言」可以代表这个人的灵魂,那么我们只好认为心理学家是现代社会新 的上帝,绝对的统一了佛教徒与基督徒!

  让我们一起思考「灵魂」的新定义!这个「灵魂」才是真正的「本体」 。

  对我而言,不论「心物一元论」或「心物二元论」,我们必须承认「灵 魂」与「人」不可相互化约。

  什么是「灵魂与人不可相互化约」呢?

  「不可相互化约」的意思是:灵魂的本质可以透过「人」这种工具来表 现,但是,在「人」受到这种工具本身限制时,灵魂就不能百分之百控制「 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有把握用精神药物让和尚破戒、让牧师不敬。同样的 ,「人」的表现可以造成灵魂的向善或向恶,但是,当「人」的表现是受到 「人」这种工具本身限制而做「恶」或行「善」时,这就不算是灵魂作为, 更不能影响灵魂的本质。

  也许你对「灵魂」有不同的定义,在这里我使用「灵魂」一词是「方法 学上的唯名论」式的定义,也就是说,当你用佛教的观点看待究竟是什么「 本体」在进行轮回时,「灵魂」一词就是指这种真正在轮回、在修行的本体 ;但你用基督教观点看待究竟是谁得救或受审判时,这个受审判的对象就是 「灵魂」。

  所以,当一个「人」的工具受到生理性毁灭,例如说,生老病死了,会 不会说他不负责任、破戒或下地狱?当然不会!!

  那么,如果心理性疾病也是「人」这种工具自然性的毁坏呢?……:)

  所以,「心理病病」完全等于「生理疾病」,心理疾病造成了大不敬等 于生理疾病的大不敬,你求上帝医治某人的末期癌症痛苦就如同你求上帝医 治精神分裂症患者满口的胡说八道;你不应该去理会精神病患的任何作为, 而是应该赶快送医治疗而且祈祷上帝的医治。

  因此,给两位不幸拥有患心理性疾病的网友:你们觉得你们应该如何看 待他们?如果一个人被心理性疾病弄得永远不能还原,这与几百年前患了糖 尿病因为医术不好而必死无疑的病患有何不同?你要担心的不只是上帝,你 应该要狠狠的痛骂当代心理学家无能,他们不能发明百分之百治好心理性疾 病的方法 ―― 话说回来,心理性疾病如果有些重症是像癌症一样难以治疗 的,那又要怎么办?

  对我来说,如果我有一个敬爱的教徒同侪因为心理性疾病而到处强奸杀 人,我会把他的行为从他患病的那一刻切开 ―― 之前是他的灵魂摈制他的 「人」,之后是他的灵魂无法控制「人」,也就是说「人」这种机器正在故 障中,「灵魂」是完全无罪的。

  如果我们不使用「「灵魂」与「人」不可相互化约」的观念面对这些事 情,我几乎可以想像为什么台湾社会是如此的对心理疾病排斥,家有病人仍 死不肯治疗;如果一但有心理学家昧着良心用科学治疗好了病「人」,会不 会被一堆人当成神来膜拜。

  至于如何面对家人亲人中的心理病患?就当成正常疾病吧!至于无法忍 受家人犯「病」带来的残酷事实,就让基督教与佛教伟大的苦难观教义安慰 你吧!……:)

  但愿我们面对任何「人」这种工具的限制,都能一心虔诚永不跌倒!!

  如果有基督徒因为传统文化习惯而随口一句:阿弥陀佛!要不要大惊小 怪呢?如果有和尚尼姑因为长久与乡野纯朴之人相处,随口一个发语词:干 !要不要算是造口业呢?

  如何让我们看清「人」这种「灵魂存在的工具」之自然限制,不要把自 然限制当成我们追求宗教信仰的跘脚石,我相信,我们可以避免非常多教条 主义与律法主义带来的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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