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渡过红海》(Crossing of the Red Sea),科内利斯.德.瓦尔(Cornelis de Wael)。(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 ■ 编者注:这是林格尼尔福音事工网站《桌边谈》杂志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的第二篇。 当我教授《出埃及记》时,我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就是我的学生大多都没有意识到圣经作者对埃及文化的理解极为深刻。我相信这种情形在今天许多教会中也是如此。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都认为《出埃及记》的作者是摩西。摩西非常熟悉埃及的语言、埃及人的神学以及当地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摩西并非不熟悉埃及文化,恰恰相反,他对古代的埃及有着深入的了解。在本文中,我想简单地谈一谈出埃及记中反映这一事实的三部分内容。 1. 《出埃及记》中有深刻的主题呼应,但这一点往往被人忽略。 我们在《出埃及记》二章1-10 节读到,摩西的母亲约基别把婴儿摩西放在「蒲草箱」中(出二3),然后把这个箱子放置在尼罗河岸边的芦苇丛里。「蒲草箱」的希伯来文词是源于埃及的外来词,由两个词组成。第一个词是「gome」,埃及语是「蒲草」的意思,即生长在埃及水域如尼罗河中的长芦苇;第二个词是「tevah」,埃及语的意思有「箱子、棺材、方舟」,这个字在旧约圣经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在洪水的记载中,其中「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全家都进入方舟(tevah)』」(创七1,NIV),用的就是这个词。这绝非巧合,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宏大的主题呼应:挪亚和摩西都经历了关于水的磨难,他们都进入「方舟/箱子」,幸存下来,后来成为他们的子民的拯救者。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挪亚和约基别都把「松香」抹在方舟或箱子上,以保护它们不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创六14)。 在这段经文的第10节,我们看到法老的女儿为摩西起名字,她将摩西视如己出,「摩西」这个名字源于希伯来文的一个动词,意思是「从……拉出来」。但这个名字也是一个埃及词,意思是「……之子」。我们可以看到埃及人名中经常将它与其他名字连在一起使用,图特摩西(Thutmosis,图特之子)和阿赫摩西(Ahmosis,阿赫之子)就是着名的例子。然而,摩西的名字中没有从属的宾语,他的名字只是「某人之子」的意思,并没有提到是谁的儿子。这很可能是《圣经》作者的双关用法,目的是强调摩西并不是埃及之子,他后来不肯留在埃及,也证实了他实际上是以色列之子(见来十一24-25)。 2. 十灾不仅显明了上帝的大能,也显出上帝与埃及诸神之间力量的对比。 关于《出埃及记》,人们经常忽略的第二个事实是,上帝通过十灾来毁灭埃及,最终实际上是以色列的神与埃及诸神之间力量的较量。十灾的记载始于上帝击打尼罗河,使河水变为血水的记载(出七14-25)。上帝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审判埃及?古埃及人认为尼罗河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源泉。他们还将尼罗河在河水泛滥浇灌地土的阶段神明化、位格化,视其为哈比神。当上帝将尼罗河水变成血时,他是在嘲弄这位埃及神灵。十灾表明,真正的喂养只出自耶和华那至高无上的权能,而不是出自埃及人那些虚假的异教神灵。十灾其他的灾祸,也可以视为上帝对埃及人许多主要神灵的攻击。 3. 《出埃及记》可能有意识地引用了埃及文学中的某个场景。 第三,理解摩西在撰写《出埃及记》时对当时的古埃及文学有深刻的了解,这点对于研读圣经的读者来说至关重要。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章22节告诉我们,「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因此,关于耶和华分开红海这一伟大事件,值得留意的是,埃及人自己也有关于祭司分开大片水域的记载。《威斯卡纸蒲草卷》(Westcar Papyrus)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埃及国王斯诺夫鲁(Snofru)在湖上泛舟,一位为他划船的女仆不慎让她的鱼形饰物掉进了水中。斯诺夫鲁吩咐他的祭司贾贾蒙克(Djadjaemonkh)解决这个问题。祭司就把湖水分开,使湖的一侧叠在另一侧之上,并在干涸的湖面上找到了鱼形饰物。然后,他将湖水归位。摩西在描述红海事件时,似乎是在嘲弄这个埃及传说。埃及祭司为了寻找一个饰物而分开湖水,而以色列的上帝分开红海,则是为了带领一整个民族从干地上通过,究竟谁的能力更大呢?
约翰・柯里德(John D. Currid)博士是改革宗神学院旧约系主任、教授,也是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主权恩典长老教会(Sovereign Grace Presbyterian Church)的教导长老。他是《ESV考古研读版圣经》(ESV Archaeology Study Bible. )的资深编辑,也着有其他许多着作,其中包括《向诸神宣战,我为什么承受苦难?》(Against the Gods and Why Do I Suffe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