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渡過紅海》(Crossing of the Red Sea),科內利斯.德.瓦爾(Cornelis de Wael)。(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 編者注:這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網站《桌邊談》雜誌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的第二篇。 當我教授《出埃及記》時,我發現一個普遍現象,就是我的學生大多都沒有意識到聖經作者對埃及文化的理解極為深刻。我相信這種情形在今天許多教會中也是如此。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都認為《出埃及記》的作者是摩西。摩西非常熟悉埃及的語言、埃及人的神學以及當地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摩西並非不熟悉埃及文化,恰恰相反,他對古代的埃及有著深入的瞭解。在本文中,我想簡單地談一談出埃及記中反映這一事實的三部分內容。 1. 《出埃及記》中有深刻的主題呼應,但這一點往往被人忽略。 我們在《出埃及記》二章1-10 節讀到,摩西的母親約基別把嬰兒摩西放在「蒲草箱」中(出二3),然後把這個箱子放置在尼羅河岸邊的蘆葦叢裡。「蒲草箱」的希伯來文詞是源於埃及的外來詞,由兩個詞組成。第一個詞是「gome」,埃及語是「蒲草」的意思,即生長在埃及水域如尼羅河中的長蘆葦;第二個詞是「tevah」,埃及語的意思有「箱子、棺材、方舟」,這個字在舊約聖經只出現過一次,就是在洪水的記載中,其中「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全家都進入方舟(tevah)』」(創七1,NIV),用的就是這個詞。這絕非巧合,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一個宏大的主題呼應:挪亞和摩西都經歷了關於水的磨難,他們都進入「方舟/箱子」,倖存下來,後來成為他們的子民的拯救者。此外還應該注意的是,挪亞和約基別都把「松香」抹在方舟或箱子上,以保護它們不受到毀滅性的破壞(創六14)。 在這段經文的第10節,我們看到法老的女兒為摩西起名字,她將摩西視如己出,「摩西」這個名字源於希伯來文的一個動詞,意思是「從……拉出來」。但這個名字也是一個埃及詞,意思是「……之子」。我們可以看到埃及人名中經常將它與其他名字連在一起使用,圖特摩西(Thutmosis,圖特之子)和阿赫摩西(Ahmosis,阿赫之子)就是著名的例子。然而,摩西的名字中沒有從屬的賓語,他的名字只是「某人之子」的意思,並沒有提到是誰的兒子。這很可能是《聖經》作者的雙關用法,目的是強調摩西並不是埃及之子,他後來不肯留在埃及,也證實了他實際上是以色列之子(見來十一24-25)。 2. 十災不僅顯明了上帝的大能,也顯出上帝與埃及諸神之間力量的對比。 關於《出埃及記》,人們經常忽略的第二個事實是,上帝通過十災來毀滅埃及,最終實際上是以色列的神與埃及諸神之間力量的較量。十災的記載始於上帝擊打尼羅河,使河水變為血水的記載(出七14-25)。上帝為什麼要以這種方式審判埃及?古埃及人認為尼羅河是他們賴以生存的源泉。他們還將尼羅河在河水氾濫澆灌地土的階段神明化、位格化,視其為哈比神。當上帝將尼羅河水變成血時,祂是在嘲弄這位埃及神靈。十災表明,真正的餵養只出自耶和華那至高無上的權能,而不是出自埃及人那些虛假的異教神靈。十災其他的災禍,也可以視為上帝對埃及人許多主要神靈的攻擊。 3. 《出埃及記》可能有意識地引用了埃及文學中的某個場景。 第三,理解摩西在撰寫《出埃及記》時對當時的古埃及文學有深刻的了解,這點對於研讀聖經的讀者來說至關重要。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22節告訴我們,「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因此,關於耶和華分開紅海這一偉大事件,值得留意的是,埃及人自己也有關於祭司分開大片水域的記載。《威斯卡紙蒲草卷》(Westcar Papyrus)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次埃及國王斯諾夫魯(Snofru)在湖上泛舟,一位為他划船的女僕不慎讓她的魚形飾物掉進了水中。斯諾夫魯吩咐他的祭司賈賈蒙克(Djadjaemonkh)解決這個問題。祭司就把湖水分開,使湖的一側疊在另一側之上,並在乾涸的湖面上找到了魚形飾物。然後,他將湖水歸位。摩西在描述紅海事件時,似乎是在嘲弄這個埃及傳說。埃及祭司為了尋找一個飾物而分開湖水,而以色列的上帝分開紅海,則是為了帶領一整個民族從乾地上通過,究竟誰的能力更大呢?
約翰·柯里德(John D. Currid)博士是改革宗神學院舊約系主任、教授,也是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主權恩典長老教會(Sovereign Grace Presbyterian Church)的教導長老。他是《ESV考古研讀版聖經》(ESV Archaeology Study Bible. )的資深編輯,也著有其他許多著作,其中包括《向諸神宣戰,我為什麼承受苦難?》(Against the Gods and Why Do I Suffe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