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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回应《使徒信经》汉译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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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使徒信经,时间约为1300年。(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3月29日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信仰与教制委员会公告修订通行于汉语更正教会的《使徒信经》汉译文,将「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及其后的五个「我信」都删除。公告文认为这是「误译」,因为拉丁文原版只有三个「我信」,意指圣父、圣子,圣灵才是基督徒的直接信仰对象,而教会不是。

这译文修订在语法与行文上似乎更贴近原拉丁文版,也更简洁,但语意上与原先译文则似乎没有什么太大改变。虽拿掉最后五个「我信」,也没有译得更正确,或让信经意义更明白。

其实,增加了五个「我信」的原译文并不算「误译」(这指控太夸大,没根据),只是在译文上反覆明言「我信」而已,因为「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都是《使徒信经》所要公开认信的信仰内容。

凡信经所载之内容皆为相信之内容。凡不是相信之内容则不会载于信经中。据此,《使徒信经》之内容即为撰写并公开宣告《使徒信经》者所相信之内容。任何一个人只要不相信此信经中之任一内容(如,耶稣基督之圣灵感孕、复活、升天,或者人之身体复活,永生),他就不会也不应以此信经公开宣告其信仰,否则就是自欺欺人之宗教骗徒。

对照拉丁原文可知,《使徒信经》以「我信」(Credo in)分为三个主要段落,即「我信(Credo in)上帝」之第一段,「我信(Et in,此上承前面之Credo)耶稣基督」之第二段,以及「我信(Credo in)圣灵」之第三段。接在「上帝」之后的文字在陈述他是全能的父及天地的创造者,接在「耶稣基督」之后的文字在于描述他的位格、出生、被钉十字架、死亡、复活、升天以及将来的审判,而接在「圣灵」之后的文字则可谓在表明圣灵之确然工作与果效。可见,为首的是全能的父,然后是独生子,最后是圣灵,环环相扣,密不可分。

据此,《使徒信经》显然将「上帝」、「耶稣基督」以及「圣灵」作为基督徒信仰或信奉的直接对象(object,其实这三一上帝才是决定我们信仰之至高主体),而「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和「上帝的独生子,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十字架,死,埋葬,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来临,审判活人死人」以及「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则为基督徒相信的内容(contents)。

简言之,《使徒信经》所宣告的「信」(Credo)基本上有两个相关但不完全相同的意义:一是指「信奉」或「信仰」,其直接对象是上帝、耶稣基督、圣灵;另一是指「相信」与信奉上述对象相关的内容。这两个「信」之意义不全然相同,但密不可分,其对象与内容都是基督徒必须「相信」的。

因此,根据经文意义,可以更精确地说,《使徒信经》宣告:基督圣徒及其组成的基督教会(1)「信奉」(或信仰、信靠、信从)上帝、耶稣基督、圣灵;(2)「相信」上帝是全能的父,是天地的创造者;(3)「相信」耶稣基督是全能父上帝的独生子,是我们的主,是因圣灵感孕而为马利亚所生,是在彼拉多手下受难,是被钉于十字架,是死了,是埋葬了,是降于阴间,是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是升天,是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是将来会从那里来临审判活人死人;(4)「相信」有神圣而大公的教会(或者,教会是神圣而大公的),其中之圣徒会相通(或共融),圣徒的罪会得赦免,圣徒的身体会复活,圣徒会有永生。

就语法而论,虽拉丁原文只用了两个“Credo”(信)和三个“Credo”的介词“in”,但读者必定都知道这信经的所有内容都是“Credo”的内容。逻辑上,语言文字与其所欲表达之意义可以分开,相同的意义可以有不同书写方式,不同的意义也可以有相同书写方式,甚至相同的意义也可以不同的语言书写。

因此,即便是一个有正常汉文理解力的非基督徒阅读《使徒信经》汉译文,也必知道这个信经在宣告基督徒相信什么。任何一个公开宣读此信经之基督徒必更清楚认知此信经所有内容都是他所相信的,而且这些信经内容都有圣经之清楚教导为根据,即建基于上帝清楚无误的启示上。这与拉丁原文用了几个“Credo”无必然关系,更与英文、汉文(中文、华文)或台文用了几个「我信」无关。

对于教会改革之后的更正教会而言,视「圣而公之教会」(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为「信」的对象十分敏感,因为基督徒不应该如同信奉、信仰上帝、耶稣基督、圣灵那样信奉、信仰教会,尤其这地上的教会。五个唯独(five solas)中并没有「唯独教会」。因此,不在「圣而公之教会」前面放个动词「我信」似乎可避此嫌。但是,《使徒信经》所谓的「圣而公之教会」不应指这地上的特定教会(如加拉太教会、以弗所教会、罗马教会或哥林多教会),也不是指教派(如东正教会、罗马公教会或更正教会),而是指由所有真信徒所结合组成以基督为「头」并作为基督之「身体」的那个超越一切时间与空间的属天教会。「圣而公」是就这个属天教会说的。这个属天的教会当然与地上的教会或教派紧密相关,且既超越又内在于其中,但二者并不等同。难道有基督徒会不相信有这个以基督为「头」、为「丈夫」的教会吗?同理,难道有基督徒会不相信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吗?应没有,也不应有。

我不反对这译文修订,某个意义上也可说乐见或欢迎,但不甚同意修订之理由。这信经的真正意义需要根据圣经作正确解释,而不能只靠在译文上增删几个字。对于一个谬解圣经而固执错误教义的人,译文再完美都没有帮助,他还是会随自己的成见、学问、思想、意识形态甚至利益解释圣经以及信经。

但,无论如何,透过这个修订可以提供了一个让汉语基督教会严肃、认真、敬虔地再深思、反省自己信仰的机会:究竟基督信仰相信什么?什么是基督信仰核心教义?什么是基督信仰的根据?什么是《使徒信经》的根据?为什么一定要接受大公教会所共同认信的《使徒信经》、《迦克敦信经》、《尼西亚信经》或《亚他拿修信经》?非接受不可吗?全部都一定要接受吗?不接受就是异端吗?为什么?这或许才是这个修订可激发与引生的主要价值与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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