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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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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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症狀

痛風常發生於40歲至60歲之男性,青春期以前的病患較少,女性患則發生於停經期以後。病患通常於夜晚發作,睡前尚無異樣,至半夜時由於疼痛發作而醒來,或於早上醒來時才發作。發作後數小時內,所犯關節紅腫痛熱達到極點,此時病患疼痛難忍,無法行動。有些患者形容此時之關節疼痛如刀割骨頭一樣難受。有些病患可能伴隨發燒、寒顫或是白血球增加。時常被誤為蜂窩組織炎,或細菌性關節炎,而投予抗生素治療。


發作時若沒有治療,輕者可於一、兩天,重者一、兩星期開始消退。但於有痛風史多年之病患,偶見症狀發作兩個月未能消退者。不過由於發作極為疼痛,病患多會延醫治療。症狀消退後,所犯關節完整如初,與常人無異。


初次發作,有85-90%侵犯單一關節,至少有一半的病患發生於大拇趾,兩腳大拇趾同時侵犯者約佔5%。少數病患侵犯一次後,終身不再發作;亦有少數病患於五至十年後才第二次發作但大多數於第一次發作後六個月至半年內復發。如此,經若干時間又會發作,發作之間隔逐漸縮短,每次發作之持續時間延長,犯及多處關節,且關節之腫痛更加厲害。好發之關節依次為大拇趾、足背、踝關節、腳跟、膝關節;其次為腕、手指、及肘關節。


有一些因素易誘發痛風之發作,如關節受傷、喝酒、食用過量高普林食物、開刀、腸胃道出血、心肌梗塞以及感染等。故腳部之扭傷或輕微碰撞,可引發一個急性關節炎。前列腺肥大和眼科手術之老年患者,很多在手術次日發生急性痛風關節炎。宴會請客,也會引發急性痛風關節炎。腸胃道出血和心肌梗塞也常引發急性痛風關節炎,此時,關節炎之疼痛,會增加患者之精神壓力,使本來小易控制之腸胃道出血和心肌梗塞更加惡化,此時,需及早尋找較專門之醫師治療,才能化險為夷。


若平日末予正確地治療,使血尿酸濃度降低,則血液中過量的尿酸會於數年後於關節滑膜、軟骨、肌腱以及軟組織等處形成痛風石。痛風石的產生與血中尿酸濃度與發病時間皆成正比關係。血中尿酸濃度大於10mg%者較易發生,發病十年者有一半病患,發病20年者有82%之病患發生痛風石。由於尿酸鈉鹽之逐漸堆積,遂使痛風石逐漸增大。痛風石若長在關節,會導致關節變形;若壓迫神經,會引起神經病變。同時,過量的尿酸鈉鹽亦會堆積於腎質組織、腎小管,而引起腎臟病變及腎結。當痛風石與腎病變較為嚴重時,則於有痛風石的關節較不頻發急性炎,且症狀也較輕微,爾後的急性發作可能發生於未曾被侵犯的關節。


四、診斷

若病患有上述的典型症狀,且抽出之關節液或痛風石抽出物於偏光顯微鏡下觀察,可見尿酸鈉鹽的結晶體時,即獲診斷。統計上,血中尿酸增加者僅有百分之二十的人罹患痛風關節炎,痛風患者有少數病患血中尿酸正常,故僅憑血中尿酸增加並不能遽下診斷。

痛風患者除了關節炎病變外,常伴隨有骨病變、高血壓、肥胖、糖尿病或是高血脂。亦應早期利用驗血、 X光或超音波診斷給予適當的治療。


五、治療

痛風的急性發作時期,若於發作後三十六小時之內,則可每小時服用clochicine 0.5mg,或每兩小時1 mg,直至症狀減輕,或出現嘔心、腹瀉;或總量達6mg為止。若發作超過三十六小時,則每日早晚僅服用0.5mg。另外,須加上非類固醇抗發炎劑,開始時可用較大劑量,以後逐日減量,如indomethacin先用50-75mg,然後每六小時服用50mg,使前廿四小時最大劑暈達200mg。大部分病例此時可獲減輕,此劑量可繼續一天,而後減為每八小時50mg,次日再減為每八小時25mg,持續至症狀消失後四十八小時方停用。


若病患之發作頻繁,則須繼續使用colchicine,早晚各0.5mg,以預防發作。另外,若病患血中尿酸增高,尚須終生服用降低尿酸藥物。降低尿酸藥物有兩類,一為促進尿酸排泄(probenecid)、一為抑制尿酸合成(allopurinol)。前者用於尿酸排泄過少者、年紀小於60歲、腎臟功能尚佳者、從無腎結石者;後者用於尿酸製造過多者、曾有腎結石者、腎機能不全者,有痛風石者、年紀大於60歲者。須注意的是:血液中尿酸的突然波動,會引發再度的發作,故當急性發作時,如原已服用降低尿酸藥物,仍應繼續服用,如原來末服用則不可貿然加上此種藥物,必須等發作消退後一星期方可加上。


為避免降尿酸藥物的過敏反應,其藥量必須從低劑量緩慢地逐漸增加,直至血中尿酸控制為6.0mg%左右。若病患尿酸已獲控制,且已有一年未曾發作,則colchicine可以停止,僅以降尿酸藥物終生服用。 病患必須避免肥胖、避免喝酒、每天喝足量之開水。在急性發作期

間應避免進食高普林食物,如魚類、動物內臟。不發作時期則毋需嚴格限制。病患必須隨身攜帶colchicine或indomethacin,當有發作之先兆或已開始發作之時,可隨時取用,以及時避兔或終止發作。


(作者當時任榮總台中分院免疫風濕科主治醫師)

本專欄與路加傳道會網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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