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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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國際能源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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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在 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中能夠全身而退,原因很多,其中 一項是政府與企業界具有前瞻性的眼光,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發展 資訊業,搭上世界資訊發展的列車。台灣的將來如果想要向上提昇 、要繼續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不能不注意當今全世界能源發展的 潮流。

  當今國際能源發展的趨勢,歸納起來有以下三點:

  1. 核能是夕陽工業:

      核能在先進國家當中,可以說是一項夕陽工業,大部分先進的 國家已經不再繼續發展。根據 OECD (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網站所公佈的資料,OECD 的成員總共 29 個國家 (澳洲、加拿大、 芬蘭、希臘、愛爾蘭、南韓、荷蘭、波蘭、瑞士、英國、奧地利、 捷克、法國、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紐西蘭、葡萄牙、瑞典、 美國、丹麥、德國、冰島、日本、墨西哥、挪威、西班牙、土耳其 、比利時),其中除了日本和南韓之外,其他先進國家已經在 1998 年宣布至少到 2005 年均不會再蓋新的核電廠。

      難道這些國家都不顧經濟發展、不需要用電了嗎?不是的,最 主要是因為他們已經發現,如果要顧及核能安全,核電其實是比較 貴的能源;而把核廢料遺留給子孫監測更換容器十萬年 (鈽-239 半 衰期為兩萬四千年) 以上,更是不合做人倫理;更何況目前已經有 更好的替代性能源。這些先進國家之核能佔全世界 80% 以上,平 均每個國家所使用的電力 24% 來自核能。

      以美國來說,目前他們有 104 部機組在運轉,自從 1975 年 起就不再蓋新的核電機組,而過去在興建核電廠的過程中,也有 97 部因為種種原因而中途停建。德國最近宣布停止所有的核電廠 計畫,預計在 2021 年關閉所有的核電廠。除了日本,所有這些 先進國家都已放棄從核廢料中重新萃取鈽-239 或繼續發展滋生型 反應爐。

      日本因為深受原子彈之害,刻意保存發展核武的實力,因此尚 在進行核廢料再提煉工作。但是去年九月發生重大核災,死了 2 個人,受影響者 5150 人,電廠賠了 130 億日元,使他們也重新 檢討核能政策,把原來預定要蓋的 20 座新核電廠,減為 10 座。 台灣的清華大學核子工程學系已經更名為工程與系統科學系,可能 也是因應此新趨勢。

      由此可見,目前人類所擁有的分裂性核能工業由於具有永續污 染的特性,已經是一項夕陽工業,如果將來能夠成功地運用核鎔合 能源,那又另當別論。

  2. 全面增進能源效率,亦即發電、輸配電及用電的效率:

      很多人誤以為,沒有核四,就會沒有電,甚至以為大家都要回 復到原始人的生活。但是根據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所公佈的資料,即 使沒有核四,到 2007 年,台灣用電的備載容量還有 13.6%;換句 話說,電還是夠用的。但是夠用還是不能浪費;我們必須愛惜資源 、全面推動促進能源使用效率的科技,使電用在刀口上,這是全世 界的潮流。舉例來說,蓋一棟大樓,如果能夠注意東西或南北向, 注意建材的選擇與空調的設計,將來即可少用冷氣而省下許多電費 ;又如選購電氣用品,同樣的貨品如果能夠選擇省電的,例如節能 燈管,一個家庭省一些,全國加起來所省下的電就很可觀了。我們 國家在節能科技 (如發光二極體) 及新能源科技 (如燃料電池) 方 面,仍有許多發展的空間。

      至於發電效率,台電可以作的是全面汰換單循環的火力發電機 組,改採複循環,如此即可在不增加任何污染的狀況下多出 30-40% 的電來,這已經超過核四兩個機組的發電量了。最近政府開放電廠 民營,應該制定標準,規定電廠的發電效率應達某個標準方准許營 運,因為這在技術上完全可以作到,又符合國際趨勢。

  3. 全速發展再生性能源:

      再生性能源,像太陽能和風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 ,而且對環境的衝擊最小。過去人類所使用的能源,像天然氣或是 燃煤,或是核能,都需要靠原料供給,再生性能源卻不必,因此先 進國家已經卯足全力,儘速發展再生性能源 (看表一)。反觀台電 ,由於政府保護核能工業,用比較寬鬆的管制標準,於是終日浸沉 於核電王國的夢想中,不但看不到這個世界潮流的新趨勢,還批評 說,使用風能要佔很大的土地,在台灣不可行;太陽能多貴多貴等 等。事實上,風能可以在在海上擷取,丹麥就是這樣,且已預定到 2005 年前要在海上蓋 500 座風能發電廠;而即使要在陸地上擷取 風能,所佔用的土地 (如農地) 均可同時利用做其他用途,不像核 電廠所在的土地將永久廢棄。再以太陽能來說,北歐或是日本等國 ,陽光非常稀少,但是他們還是全力研發推展,因為其潛力無窮。 台灣的日照豐富得很,捨此不用,一味想要發展永續污染的核能, 實在是開能源趨勢的倒車。

經濟部的能源委員會,其薪水大部分由台電公司所支付,在分 析各項能源趨勢時眼光難免受限。我們深切期望他們能有所突破, 以開闊的心胸,帶領台灣迎向世界的新潮流。

表一:各先進國再生能源設置量在 2010 年以前要增加的倍數 (以 1995 年為基準)

美國 日本 韓國 歐聯
太陽能 1.9 倍 5.5 倍以上 13 倍 15.4 倍
風能 8 倍 17 倍以上 315 倍 16 倍
生質能 1.5 倍 8 倍以上 7.5 倍 30 倍
光電 (PV) 能源 230 倍以上 17 倍 100 倍

  作者為台大公衛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並台大醫院內科部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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