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逐出伊甸園》(Expulsion from the Garden of Eden),湯瑪斯·柯爾(Thomas Cole),1828年。(圖片來源/WIKIPEDIA) ■ 編者註:這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桌邊談》雜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系列的第二篇。 使徒保羅並不相信人類基本上是做壞事的好人。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開頭幾章裡,保羅致力於提出這樣一個主張: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每個人本質上都是不義的、有罪的、配得死亡的。保羅總結道:「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羅三9)。 這幅淒涼無望、暗淡無光的人性圖景提出了至少兩個問題:為什麼人類的墮落是宇宙性的、沒有例外的?以及,在上帝公義的定罪之下、無力從神聖的審判中自救的罪人還有任何希望嗎? 保羅在羅馬書中以一種出人意料的方式解答了這兩個問題。我們作為罪人的困境起源於亞當,而唯一的希望則在第二個亞當——耶穌基督裡。在羅馬書第五章12-21節中,使徒幫助我們看到亞當和耶穌這兩個人各自的工作如何影響所有人。 在羅馬書第五章14節,保羅說,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那人就是耶穌基督。像耶穌一樣,亞當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雖然耶穌不僅僅是人,但祂確實是一個真正的人。保羅在此肯定了亞當和耶穌之間的對應關係。在哥林多前書中,使徒的話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亞當是 「首先的人」,那麼耶穌就是 「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亞當是 「頭一個人」;耶穌是 「第二個人」(第47節)。亞當和耶穌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在首先的人和末後的亞當之間沒有其他人,在亞當之前沒有其他代表存在,在耶穌之後也沒有。保羅告訴我們,世界上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的任何一個人,不是被亞當代表,就是被耶穌代表(見第47-48節)。正是在這種關係的背景之下,代表人所做的事才會成為被代表的人所擁有的產業。 在羅馬書第五章中,保羅進一步將這些代表關係放在顯微鏡下觀察。使徒想讓我們看到,亞當「一次的過犯」如何影響所有在亞當裡的人。他這樣做是為了幫助信徒看到,基督的順服和死亡如何影響那些在基督裡的人。 保羅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使用的一些最重要的詞都出自法庭用語。「定罪」 (condemnation)一詞屬於那些在亞當裡的人,與之相對是「稱義」 (justification),屬於在基督裡的人(第16、18節)。第19節中常被翻譯為「成為」(made)的詞(「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強調是事後加上的]),更準確的翻譯是「指定為」(appointed)。保羅這節經文的重點,不是說亞當的罪把我們變成了一個個罪人,也不是說耶穌的順服把我們變成了一個個義人。他在這裡的意思是,鑒於亞當的不順從,亞當所代表的人都從屬於一個新的法律類別(罪人)。同樣,由於耶穌的順從,祂的子民被獲准進入一個新的法律類別(公義)。 上帝沒有給我們人應得的。祂給了我們基督應得的。 有一個神學術語專門描述這種涉及代表者與被代表者的交換(transaction),就是歸算(imputation)。亞當的罪被歸算到(被算作accounted,被看為reckoned)他所代表的所有人身上。由於這一歸算的結果,所有「在亞當裡」的人都被定罪。也就是說,他們要為亞當歸算在他們身上的某一個罪而接受上帝神聖的公義審判。另一方面,基督的公義也被歸算給所有祂代表的人。作為這一歸算的結果,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都是公義的。上帝將他們看作是義的,不是因為他們所做的、正在做的或將要做的任何事情。基督完美的順服和完全的滿足是上帝稱罪人為義的基礎,上帝將這義歸算給他們,他們唯獨通過信心領受。 羅馬書第五章12-21節的兩個歸算提供了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沒有義人,連一個人也沒有」(羅三10)的原因是,除了第二個亞當之外,所有的人在本質上都在亞當裡被定罪。保羅告訴我們,與普遍的定罪相伴的是普遍的墮落。正是由於亞當第一次的罪被歸算給全人類,因此所有的罪人從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從他們的父母那裡繼承了墮落的本性。 由於這些原因,從「在亞當裡」的人身上,或在他們之間,我們都找不到盼望,也得不著幫助。但罪人仍有途徑可以得到盼望和幫的,就是只在耶穌基督那裡才能實現。耶穌是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亞當。唯有通過對基督的信心,罪人才能得到基督的義。只有在這個公義的基礎上,罪人才被稱義。罪人的罪被赦免了,他在上帝的法庭上被算作是義人。與基督聯合並通過信心在祂裡面得稱為義,信徒就在聖靈的能力中照著基督的形象樣式而改變。 人們常常以一個摘要性的反對來表達對保羅羅馬書第五章12-21節教導的困惑:「不公平!」許多人會問:「上帝為了別人所做的事懲罰我,這樣真的公平嗎?畢竟,從來沒有人問過我是否願意被亞當代表,公義良善的上帝怎麼可以因此而定我的罪?」 這種反對是嚴肅的,且值得我們深思。事實上,上帝在亞當和人類之間建立的代表關係恰恰突顯了上帝的善良、主權和公正。上帝如何對待伊甸園中的亞當,這正是上帝良善的證據,這涉及亞當代表的每一個人。上帝將亞當創造成一個公義的人。亞當的思維、選擇、感覺和行為都是全然無罪的。上帝把亞當安置在樂園裡,允許他享受樂園的豐盛,並向亞當許下了賜他永生的承諾,只要求亞當在一段時間內不要吃園中某一棵樹上的果子。很難想像還有什麼比這對我們的代表亞當來說更為有利的情況。上帝與亞當所立之約的每一個細節,都反映了上帝的良善。我們作為罪人,生活在罪惡的世界裡,生活在罪人中間,會有比作為我們代表的亞當在伊甸園裡的生活更有盼望的情形嗎? 上帝在亞當和他的自然後代(ordinary offspring)之間指定的代表關係,也同樣見證了上帝的主權和公義。亞當和我們都是上帝之手的創造物。上帝有權以祂想要的方式安排我們的生活,而我們無權要求上帝承擔任何責任(羅九19-20)。上帝的行動從沒有做過任何對我們不公的事。恰恰相反,祂總是按照自己的公義行萬事。 當我們思考上帝在亞當和人類之間建立的關係時,我們應該記住至少兩件相關的事。首先,上帝沒有在天使之間建立這種關係。每個天使都獨立地站在上帝面前。有些天使始終順服於上帝,而其他天使後來墮入罪惡。上帝沒有為這些墮落的天使設立中保,也沒有為他們預備憐憫的救恩。他們「不留守本位,擅離自己的居所,主就用永遠的鎖鏈把他們監守在幽冥下面,直到那大日子的審判」(猶6,環球譯本)。 第二,正是通過我們在亞當裡落入罪中那種代表關係,上帝救贖了墮落的、不配的罪人。只要罪人透過信心與耶穌基督聯合,他的狀態就從被定罪轉變成被稱義,白白地得到了耶穌基督的公義。罪人接受公義的禮物,並不是因為他已經做了、正在做或將要做的任何事情。相反,是上帝恩慈地將這義歸給了罪人,而罪人通過信心接受這義。即使是這信心,也是上帝的禮物(弗二8;腓一29)。 由於這個原因,作為基督徒,我們看著自己在基督裡得到的救恩時也會說:「不公平!」我們說這句話時,不是攥緊拳頭、充滿了憤怒與不屑,而是張開雙手讚美和感謝。福音的好消息是,上帝沒有給我們人配得的東西,我們配得的是永遠的咒詛。但上帝將我們的罪放在耶穌的十字架上,當我們相信時,祂把祂兒子的義算在我們身上(林後五21)。上帝沒有給我們應得的,而是給了我們基督應得的,祂以祝福代替詛咒,以公義代替定罪,以生命代替死亡,以希望代替絕望。上帝這樣做的時候就顯明了祂的義,也稱那些信祂兒子的人為義(羅三26)。 在審判的那一日,不悔改的罪人將無可推諉(羅二1-11)。他們將被公義地審判和定罪,他們的口將被塞住(羅三19)。在那一天,我們作為被救贖的人將沒有任何可誇之處。所有的頌讚和榮耀都將歸於第二個亞當,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這一天還沒有到來。但在那之前,基督徒可以開始在思想和行動上,在言語和工作中讚美基督。我們可以將人帶到上帝面前,上帝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使那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5)。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華特斯(Guy Prentiss Waters)博士是密西西比州傑克遜改革宗神學院的詹姆斯・M・貝爾德二世(James M. Baird Jr.)新約教授,也是美國長老教會的教務長老。他是《耶穌如何治理教會》(How Jesus Runs the Church)等書的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