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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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恩典成聖2因為愛祂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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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1980年代,當時我在香港,看到中國出現一波熱潮,許多計程車司機車裡掛著毛澤東的相片,他們覺得這樣做可以讓「毛主席」保佑他們。當時有一位中國的學者接受香港一個電視節目訪談,我想他應該不是基督徒,但他講的話讓我驚嘆他的屬靈敏銳度。他說,其實毛澤東在世時,雖然是個人,但對中國人來講他實在是神,因為他無論要人們做什麼,人們都會聽從他。但他死了以後呢?雖然人們供奉他,把他提升到神位上,但他實質上卻是被降格了,因為他要去聽從人的要求,要去保佑人了。

我們對上帝是不是這樣呢?我們究竟是認為,如果上帝真是上帝,祂就必須保佑我們,必須應允我們的禱告?還是我們認為,既然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就必須放下自己來順服祂呢?

以前中國人瘋狂愛毛澤東不是被迫的,毛澤東是他們心中敬愛的毛主席、偉大的毛主席。伊斯蘭信徒也是一樣,為了阿拉他們可以犧牲一切。這些崇拜行為,都是把人最真實的敬拜放在了假神身上。

反觀基督徒,我們所敬拜的是獨一真神呀!但我們獻給祂的,往往是虛假錯誤的敬拜。上帝是真神,我們卻給祂錯誤的敬拜,要真神來服事我們,聽我們差遣,這樣的我們是不會改變的。

我們看到聖經裡人改變的模式,必然是先認識到上帝那麼威嚴、那麼聖潔、那麼榮美,發出「美哉!主耶穌」「喔!我心屬祢」這樣的讚嘆,然後把心交給祂。認識上帝之後,我們開始看到自己有罪、不配,然後上帝主動把恩典給我們。唯有領受經歷恩典的人才能改變,沒有領受經歷恩典的人,只會止步在知道自己有罪的階段,然後企圖使用各種方法處理自己悲慘的景況。

人對待上帝的方法通常有兩種,第一種就是「儘量做好」,也就是律法主義的做法;第二種是降低上帝的標準,提高自我形象,把上帝當成沒有原則的濫好人。這兩種做法根本不可能改變人,而且兩者都沒有得救的確據,因為他們內心深處知道自己跟上帝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到上帝面前時還是戰戰兢兢。

只有福音可以真正改變人,而福音的方法與人的方法完全不一樣。福音的方法乃是我們認識到自己是無可救藥的罪人,我們的罪比想像的更大,我們真實的景況遠遠比我們知道的更悲慘,而且上帝祂的標準完全聖潔,祂比我們認識的更威嚴,但是,祂竟然給了我們一個解決的方法,以至於我們可以到祂面前,白白領受祂的恩典。當人真心讚嘆:「哇!我這麼不配,上帝卻這樣愛我!」這個時候,人就開始改變了。

福音的改變是發自內心、從裡到外的,律法的改變卻是從外向內,只是表面處理一下,並不長久,而且很僵硬、很冰冷。基督徒的成聖之道其實就是這麼簡單,但實踐起來卻不容易,因為人的本性是走律法主義的路。

簡言之,聖經改變人的模式是我們要認識上帝的榮耀、上帝的榮美,認識自己是罪人,然後認識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也就是認識福音,於是我們樂意過聖潔的生活,樂意為主工作,就像以賽亞那樣對上帝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以賽亞書六章8節)

現在的華人教會對上帝榮美的認識不是很完整,對罪的認識也不是很深刻,只一昧要求信徒傳福音、過聖潔的生活,然後可以蒙恩蒙福,結果信仰變成只要人做好什麼,上帝就必須給他什麼。如此一來,上帝好像沒有位格(person),而是一台販賣機,你投一個硬幣進去,它就跑出可樂來了。也因此人與上帝沒有位格與位格之間的關係,而且根本不需要基督,因為人可以靠自己努力拯救自己,為什麼還需要基督?

一般基督徒都知道是靠恩典稱義,不知道為什麼講到成聖就不是同樣一回事,變成「稱義靠恩典,成聖就靠行為」了。事實上,無論稱義或成聖,我們都必須完全倚靠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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