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為何誇口自己的軟弱?與「坦承自己的軟弱」這流行觀念有何不同?

【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時事評論 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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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承自己的軟弱」是基督徒圈子近來頗流行的觀念,這種說法受到歡迎的原因之一是現代人厭惡「假面文化」,轉而認為毫無保留的展示自己的掙扎與失敗才是勇敢真實的表現。

這種「坦承文化」的倡議者甚至引用保羅所說的這句「如果我必須誇口,我寧願誇耀那些顯示我自己軟弱的事」(林後十一30,和合本修訂本)來替這種坦承自己軟弱的觀念背書。

其實,保羅之所以「誇口自己的軟弱」,是為了顛覆攪擾哥林多教會那些假使徒的價值觀,也導正哥林多信徒對「強勢領袖」錯誤的迷戀。

不同於假使徒以「肉體」(如口才或社會地位)自誇,並以表面的成就吸引跟隨者;保羅則列舉他在服事中遭遇的困難、痛苦與苦難,或他身體與外在的不足(如外表與口才不出眾,身體有病痛),以彰顯神的恩典與能力勝過他的不足與缺乏。

保羅之所以誇自己的軟弱,是要挑戰假使徒的世俗標準,轉而以自己的不足見證基督的充足。換言之,他是以自己在軟弱中對基督的謙卑依靠來顯明基督的大能;保羅所謂「誇自己的軟弱」,所誇的其實是基督

需要注意的是,學者一般把「軟弱」區分為「自然的軟弱」與「罪性(道德)的軟弱」。「自然的軟弱」是「人作為受造物的本質限制」,「罪性的軟弱」則是「因罪影響而扭曲的人性傾向」,表現為「道德上的失敗、對誘惑的屈服、內心與神旨意的不一致」[1]。

學者也提醒保羅所誇口的軟弱並非「道德上的失敗或失誤」這種「罪性的軟弱」[2],而是他從事福音工作時因身體與精神的天然限制所經歷的困難與挑戰。因為這些在外人看來失敗、羞辱與無能的處境,反而成為他依靠神見證神恩典的機會,故而值得誇耀。

儘管保羅在別處經文曾提到他也曾有內心的掙扎與試探,如「我真是苦啊!」(羅七24)但在談到這些掙扎時,保羅從不用「誇口」的語氣,他的口氣是「哀嘆」,並轉而感謝基督「拯救他脫離」罪的綑綁(羅七25)。

相較之下,時下所流行「坦承自己軟弱」的觀念,指的通常是在團契中公開說出自己跌倒或難以啟齒的事,如發脾氣、說謊、掙扎於色情影片、貪心、嫉妒等對誘惑的屈服,或承認自己無法饒恕人、內心感到恐懼與對信仰的懷疑

不過揭露自我並在群體中尋求接納的現代觀念與聖經所說的「向神坦承過犯」(約壹一9)與「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仍有不同。聖經並沒有鼓勵在台上或小組裡「廣播式」的分享自己「道德上的失敗」,好讓大家覺得「我很真實」,從而「減輕自己的罪惡感」。

雖然聖經確實譴責「假冒為善」這種表裡不一的假面生活,但沒有強迫基督徒把所有隱私或內心的掙扎都沒有界線的公開,或認為不坦承就是虛偽。向可信賴、能守密、真能幫助人的輔導坦承自己的過犯,為的也是尋求協助並幫助個人悔改,而不是在團體中「取暖」後「假裝沒事(無罪)了」。

探討至此,我們的結論是,保羅所誇口的是他在使徒職分上為福音所付出的巨大代價世人眼中失敗、無能、缺乏保障的經歷。這些保羅事奉中的苦難與缺乏,證明了他的使徒職分是依靠神的大能支持,而不是仰仗屬世的剛強或成就。他所背負的每一處傷痕,都是「基督恩典的記號」。

即使保羅也承認「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羅七23,和合本修訂本),他也需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但他誇口的不是「罪性的軟弱」或「道德上的失敗」,保羅這句「我寧願誇耀那些顯示我自己軟弱的事」(林後十一30,和合本修訂本)並不是要替當代的「坦承文化」背書。

「坦承自己的軟弱」其實是20世紀才開始流行的觀念,這種觀念認為揭露自己的情感、掙扎和困難,有助於治癒內心的傷痛,促進自我接納與情感健康。倡議這種觀念的人更認為坦承軟弱可以「打破虛偽」,且公開分享能讓人感到被理解與共鳴:「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掙扎的人」。

只是這種「心理療癒」的「說出罪」與聖經所說的「離棄罪」仍有不同,毫無保留地展示自己的真實感受和掙扎也不等於屬靈的長大成熟,我們更需注意沒有界線的公開個人隱私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盼望以上的探討有助於大家理解保羅「誇口自己軟弱」的真義,效法保羅在「軟弱」中的謙卑依靠,也以「誇自己的軟弱」來「誇耀基督」的恩典與大能。對於「坦承文化」這套吸引人的觀念,也回到《聖經》予以檢視取捨,免得「鑿出自己的池子」卻「離棄活水的泉源」(耶二13)。



[1] 馮蔭坤博士,《普天註釋:希伯來書》,天道書樓,2017,頁106。

[2] 楊牧谷博士,《作祂的僕人:哥林多後書研讀》,校園書房,1992,頁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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