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尊重真霸權

【作者:柯志明會思想的蘆葦 2018.10.28



圖片提供/123RF

尊重人是應該的,學校也應教育學生尊重人。但是,尊重人是普遍的要求,是對所有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尊重人的理由與根據是所有人都具有的普遍人格尊嚴,而不是人的現實特質。當然,對於弱勢者、受難者或無辜受害者,我們應特別給予尊重,因為他們特別需要被尊重與幫助。總之,不分種族、膚色、性格、性別、智能、才華、財富、地位、名聲等等,我應尊重每個人。

因此,教育學生尊重人不應只針對特定的族群或類型的人,而是所有人。獨厚特定類型的人,將特定可議的意識形態與價值觀納入國民教育,編入教材,強迫學生尊重、認同、學習。這是特權,也是霸權。這種教育無法教導美德,只會灌輸偏見甚至惡德。

確實,人的天生特質不應成為尊不尊重人的決定因素,因為天生特質是人被注定承受的,由不得人自己。因天生特質而更多或更少或全不尊重人都是不對的,因為天生特質與人格尊嚴不相干。

但,尊重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於被尊重者的價值。美善是尊重的前提與條件;唯有美善者值得尊重。因此,現實上,不是每個人都值得尊重或應被平等尊重,因為人的人格與言行之道德價值各不相同。有人良善,有人邪惡;有人較良善,有人較邪惡;有人非常良善,有人非常邪惡。現實上,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尊重乃理所當然。要求或強迫人對現實上的每個人給予「平等的」尊重並不合理。我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必須尊重騙子、竊賊、黑道、流氓、貪官、污吏、暴君、獨裁者、強暴犯、色棍、姦夫、淫婦等等惡徒。何況尊重應出乎良知自由,而不應被強迫,也無法被強迫。

因此,透過國家權力強迫中小學學生學習所謂的性愛自主、性別自我認同、同性戀愛情、同性戀價值、變性自由、同性婚姻等等這些無根據、可議甚至卑鄙下流的性愛觀念,這絕對是教育霸權與暴虐,嚴重敗壞國家新公民、未來世代的人格心靈。這與尊重人無關,全然只是性解放運動的集體洗腦教育。

性是人格的核心要素,必須細心嚴格守護,而不應任人隨意玩弄與侵犯。很不幸,激進推動「同性教育」、「多元性別教育」、「自主性愛教育」的所謂「性專家」或「教育專家」通常只是以學位、專業為幌子的偽專家。對,我們需要專家,但我真正需要的是能讓我們客觀認識人的身體與性的生理醫學專家,而不是到處吹噓所謂「性別主流化」意識形態的騙子。

國家沒有權利也不應有權力透過教育體系灌輸錯誤且有害的性愛觀念與訊息給我的孩子,傷害我的孩子的人格。孩子是我的,不是國家的;孩子是我生的,不是國家生的。我有教育自己孩子的優先權利,任何人與國家都有義務尊重我的這個權利,不得任意侵犯與剝奪。對,我的孩子有接受國民教育的義務,但我沒有接受國家利用國民教育洗腦我孩子並敗壞他們人格的義務。

國家沒有任何凌駕我之上的權利與權力決定怎麼教育或塑造我的孩子的道德人格,國家也不會比我更知道美德與真理,比我更有能力教育我的孩子美德。因此,國家不能強迫我的孩子接受偏差、敗壞的觀念與意識形態。國家可以教育我孩子的只是那些無可爭辯的倫理、美德、知識、真理以及有益於幸福生活的技能,而不是特定的意識形態以及種種虛假的觀念理論。

只有獨裁專制的國家才會霸道地搶奪我教育自己孩子的權利,強迫灌輸我的孩子特定的意識形態與虛謊不實的人生觀念。若我的國家竟然如此,那麼我別無選擇,為了守護孩子,也為了國家的利益福祉,我只得不服從,力求改變。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