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排斥的

【作者:Sofia網路作家Ⅰ 2011.10.09


讀經:雅各書 2 章 1-9 節
「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雅各書 2 章 9 節)


他的臉很髒,頭髮又長又邋遢,啤酒漬沾在他的衣服上,酒氣薰天。他出現在教會的時候,星期天來聚會的人都假裝沒看見。令他們驚訝的是,這個男人竟然走上講台,拿掉假髮開始講道。他們這才認出來,原來這人是他們的牧師。

我不知道你是怎樣對待人的,但是我總是對相識的人表達善意,願意和看起來很體面的人握手言歡。

雅各對我這種人提出了嚴重的警告,他說:「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2 章 9 節)。在上帝的家中,按照外表或經濟地位而偏袒人是不允許的。事實上,偏心待人就是「用惡意斷定人」(4 節)。

值得慶幸的是,不論我們的鄰舍是誰,我們都能依循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法則,來對抗偏待人的心態。向無家可歸的男人、飢餓的女人或是心碎的青少年伸出援手,表示我們「全守這至尊的律法」(8 節)。

就算這個世界對弱者拒之千里之外,讓我們以基督的愛,擁抱那些最需關愛的人群。

求主赦免我偏見,
隱而未現罪亦除;
因祢愛子為我死,
充滿大愛我心足。
~D. De Haan


基督的愛讓我們幫助那些無以回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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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昨天早上靈修的文章,讓我想到這次的尾牙。

以往,我們這桌都坐固定的人,但都不會坐滿, 我旁邊是新同事,所以我理當該照顧她, 我也不可能把她推去跟主管坐,誰都不想啊! 所以我就跟她說,你可以跟我一起去,然後坐在一起。

結果,我的那些同事們竟然在我還沒跟他們講說我們這桌會多一個人時跟我說,你不要帶你隔壁的來哦!我說,她是新人耶,照顧她一下嘛。 她們卻說,怕這桌就沒抽獎運了!

我了解為什麼大家不喜歡這新同事:傻裡傻氣、記性超差、工作心不在焉,不想做事就請假,反正有主管做,家裡也不缺錢,也不想負責任,名符其實的桑椹族。(草莓族,受到外在壓力就爛了;桑椹族不用受到壓力,就在旁邊爛給你看。)就外表來看,也確實不是討人喜歡的類型。

我知道對於一個剛出社會的人,該釋出一些善意,一開始我想向她傳福音,卻是把這個建築在友情的利益上,雖然我還是會幫她的忙,其實,在公事上我也不喜歡她,也很怕她慢吞吞的做事態度會拖累我,搞得我精神緊張,因為我好幾次對她講話很不耐煩了。

最後,我還是跟同事們妥協了,我只能照著我同事們的說法跟她說,抱歉,我們這一桌已經坐滿了……。我可不想因為她們沒抽到好獎,而怪罪其他人啊。

愛裡是沒有幸災樂禍的心。

我真是討厭我自己,明明就不喜歡這幾位同事,還必須跟她們瞎攪和在一塊,只因為我也怕落單。我已經盡量遠離她們的圈圈了,不跟他們一起吃飯,下班也不等他們,因為他們也只有在湊人數時會想到你,那正合我意,我也只需要他們讓我湊個雙數。那就互相利用吧,雖然這實在太可悲了。

別人的圈圈已經固定了,就算平時跟幾個互動很好,但真的要分組時也容不下你。我是多麼討厭團體生活啊。

後來新同事因為生病,沒來尾牙。他們鬆了一口氣,我也鬆了一口氣。

其實,跟同事相處這麼多年,她們雖然沒有壞到很可惡,但品格通通不及格, 你那一丁點的愛心一點都影響不了他們,因為他們眼裡只有自己的好處。

靈修完這篇,其實想到的另一方面,美美傳道所講的,有時候說個小謊是解決問題最快速,最簡單的方法,但我們需要找到一個愛與公義兼顧的原則和標準以面對每天的試探。不找到一個原則標準,很快就會被社會的洪流所淹沒,而失去了基督徒該有的行為準則。

很多事情,多人做只代表普遍,不代表合理。

已經忘記是哪個人分享見證時說的:

「一件敗壞人性的事,一個人做是犯罪,一億人做便成為時髦了。抽煙如此、吸毒如此、離婚、同性戀、婚外情、墮胎、婚前性行為,又何嘗不是如此。前衛的觀念,絕不等於更接近真理,上帝的話,才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願神給我們智慧,讓我們不會因為順從人的情慾而任意隨便的說謊,又有憐憫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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