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描绘爱情的模样?(下)

【作者:齐宏伟举目 2004.09.05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地上百花开放。百鸟呜叫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 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我的鸽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求你容我得见你的面貌,得听你的声音。因为你的声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 《雅歌》2:10-14
这段描写中,有一见钟情的喜悦和爱慕的话,更有对情人的呼唤与“好逑”之意。爱与被爱能互相应答,这何其美好。何况这个女子并不特别美丽(她还因自己肤色黑而感到自卑),但在良人眼中是唯一的、独特的、最美的。那种美藏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一般人看不到,但当爱上对方了,情人却能发现了对方惊人的美丽--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这样挑战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爱对方:男孩子看女孩子是自己唯一的、最美丽的白雪公主(哪怕别人看来很丑,她却总是你的唯一,有让你心动之处)么?女孩子看男孩子是不是自己唯一崇敬的白马王子(哪怕别人看不起他,女孩子必须从心里尊重他、崇敬他)呢?
这段文字文采华美但又质朴蕴藉。接下来,良人对自己新人的歌颂,就真是绚烂丰瞻、浓艳芬芳了--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
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要往没药山和乳香冈去,直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回来。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
(《雅歌》4:1-7)
这是纯然对造物主之造物的歌颂,是对不染纤尘的美的欣赏,是因着爱而升华为一种最积极的评价和赞赏。这里尽可大声朗诵而没丝毫猥亵之感。真佩服作者的比兴之妙和典雅之美。
这样的描写怎么能是禁欲主义?在以色列人看来,智慧和爱情都是神美好的赐与,从根本上就是属神的礼物,用神圣的眼光来看待并用感恩的心来接受,连凡俗也成了神圣。
从更本质上来说,生命就是神的礼物,怀着感谢的心来领受,就没有可废弃的、羞耻的。所以,奥古斯丁说,神把万物赐给人,是让人藉着万物来享受神(11)。
从《路得记》看爱之为爱
看圣经中的爱,不应忘记爱禹本质,就是圣经《罗马书》5:8所讲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还有《约翰壹书》4:10所讲,“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和4:19-21所讲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这是建立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被钉十架的事件上。由此看到神的“挚爱”,因而能怀神圣心入凡尘世,接受爱后也分享,按照神爱我的爱来接纳别人,爱别人和给与别人爱。于是,爱就成为接纳和施与,不计回报地付出,和甘心乐意承担责任。
我们以圣经《路得记》为例来看。路得的故事在西方可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女孩子起名就叫“路得”(Ruth)。《路得记》在旧约叙事文学中被称为是典范之作,其文笔简洁生动,写的是三千年前的一曲真实、温馨、优美而又深具戏剧效果的爱之颂歌。当然,它的主题不单是爱,而是和以色列人的“救赎”有关。我们在这里只看爱这一方面。
路得本不是以色列女子,却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没想到过了不几年,她的公公、丈夫和丈夫的兄弟都去世,只剩下路得和嫂子与婆婆拿俄米。
婆婆拿俄米绝望了,决定搬回故乡伯利恒去居住。因为考虑到三人都是寡妇,尤其是嫁给以色列人又成了寡妇的外邦女子,在以色列人中备受排斥、侮辱。所以,拿俄米就劝自己的两个儿媳回娘家去,趁年轻改嫁。
路得的嫂子离开了婆婆,但路得却舍不得离开拿俄米。于是,路得为了照顾伤心绝望、孤苦伶仃的婆婆,就跟着婆婆来到了以色列人的聚居地伯利恒。
路得随着婆婆来到伯利恒后,恰逢当地大麦丰收季节。婆媳二人无依无靠,路得只好去田间地头拾些人家遗落的麦穗充饥。可以想见,很多以色列人大概会对路得侧目而视或不屑一顾。谁知,路得竟遇到一个好心财主波阿斯,对她敬重尤加。路得很感激。
婆婆居然要路得去向波阿斯求婚。这怎么可能?原来,波阿斯是路得死去的丈夫的近亲。根据以色列人记载在《申命记》25:5-6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虽律法上这样说,但这却是吃力不讨好之事,因为万一只生一个孩子,那娶这寡妇的人的产业,岂不就归了别人名下?所以,本来有比波阿斯更为至近的亲属,但那人不愿娶路得。波阿斯就心甘情愿娶了路得为妻。
后来,路得成了大卫王的曾祖母,成了在耶稣基督家谱中出现的人物。这美好姻缘,当然是因为路得甘心付出的爱心所致,也是波阿斯乐意接纳外邦女子所致。
由此看到,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与;不是情欲的满足,而是甘心乐意地承担责任;不是计算和比较,而是付出和牺牲;不是按我的想法改变对方,而是按对方本来的样子接纳对方。《哥林多前书》用极其美好、千古传颂的文字写到--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1-8)

你看,这种伟大的爱,战胜了一切自私和猜疑,超越了时间和死亡,穿透了知识的虚空和善行的肤浅,真就像神爱人那样“天生烝民”无私之爱,像母亲爱孩子那样不计代价甘心付出之爱,像海纳百川那样浩瀚无边的博大之爱。这也就是前文虞格仁所说的Agape 之爱。 上述两种爱的本质,就是“悦”与“许”之爱。两情相“悦”的爱,比较注重纯净欲望的吸引;生死相“许”的爱,比较注重美好感情的施与。前者强调被爱,后者强调去爱;前者被动一些,后者主动一些;前者强调感觉,后者强调责任(我们世俗爱观显然过分强调爱的第一种定义)。两者都反对情欲喧嚣与自我满足,都反对以自我为中心的爱。
基督教爱观的现实意义
但长期以来,我们多认为基督教是禁欲主义,它的爱观不值一提,是过时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基督教爱观并非禁欲主义。遗憾的是虞格仁的《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有点过分夸大了挚爱和欲爱的差别,甚至有把欲爱排除出基督教的倾向,或认为二者是冲突的。
刘小枫也认为:“基督教的爱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法则,人之生存的本体结构依循的是纯粹肉身的法则。精神法则与肉身法则之间的冲突,是基督教挚爱观中一个不可规避其解决的冲突。解决这一冲突,并不等于要认可希腊思想的爱欲观。换言之,解决精神法则与肉身法则之间的本体性冲突,乃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项难题。” (12)
真的吗?基督教爱观不能和希腊爱观混同起来,这是真知灼见。因为从柏拉图的《会饮篇》中,可看到柏拉图讲到爱与美,是从爱具体的形体,到爱贯通的形式,再到“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加可贵”,再到“行为和制度的美”,再到“学问知识”的美,最后达到爱最高的美,也就是永恒的理念。
“于是放眼一看这已经走过的广大的美的领域,他从此就不再像一个卑微的奴隶,把自己的爱情专注于某一个个别的美的物件上,某一个孩子,某一个成年人,或是某一种行为上。这时他凭临美的汪洋大海,凝神观照,心中起无限欣喜,于是孕育无量数的优美崇高的道理,得到丰富的哲学收获。”(13)
所以,在柏拉图哲学里,把人的肉体和欲望看得很低,造成了希腊哲学灵与欲二元冲突。但这一冲突在圣经是不存在的。相比之下,基督教却强调“这一个”,强调爱的当下性。
基督教从来没有把物质本身和人的肉体本身当作邪恶,因为耶稣基督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所以,文化中抬高物质的倾向,与文化中贬低物质的倾向,其实和圣经都没有关系。圣经也从来没有像佛教一样认为欲望本身是邪恶的。人的犯罪不是因为“欲望”,而是因为“私欲”--也就是对神所赐美好欲望的不当使用。
这样一种重视行动和承担的、爱“这一个”的基督教理念,激励了像史怀哲和德兰修女这样的“爱的使者”,使他们撇下一切到最贫穷的地方去,与贫穷者认同,去付出爱和关怀,而非坐而论道。因为基督就是这样行动的勇者和爱者。
排斥了挚爱的欲爱,只不过是“力必多”(Libido,性欲)的发泄。所以,佟振保在日常生活的欲望中深深沈溺,最终发现自己所迷恋的只不过是对方的肉体。发现了这一点,生活成了他不能承受之轻,唯有一次次在欲望的大海中沈浮和逃离。
而玛卓的爱情,其实她只把爱定义为被爱,总在乎对方的付出和爱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她的猜疑和索取,使刘仁不断逃离。
刘仁在爱面前,忽略了爱的平等和自尊,一直崇拜玛卓为他的女神,拒绝接受现实生活中的玛卓。他甚至希望玛卓是个瘫子,好更好地爱她。
刘仁和玛卓并没有在爱中建立稳定的价值观和生活观,把爱情当成了宗教,结果使爱不堪其重、不堪其累。
所以,真正的爱在于“挚爱”与“欲爱”的平衡。只有在超验之爱的光照下,才不被欲望牵引,在爱中共同正视同心同行。
在中国道德资源亏空的今天,在爱已成为刺激和感觉的今天,让我们重温基督教爱的理念,看看古老典籍对爱情模样的描绘,不失为一种守望与回归。
注:
11. 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20-321页。 12. 渝之:《挚爱与欲爱》。《基督教文化评论》(第七辑),第305页。 13. 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71-272页。
作者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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