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蚕丝尽,与蜡炬泪始干说起

【作者:熊璩举目 2004.04.11


鲁氏认为,“浴入爱河”是一种美妙的、深刻的经验,这种高昂的状态使得我们慷慨、勇敢。

春蚕与蜡炬

中国古代的文人,在表达爱情的时候,是不唱爱国歌曲的,他们表达的方式含蓄、婉约,总是以物、以景寄情。就拿李商隐的律诗作例子吧:“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李商隐〈无题〉)

它写活了情侣离合的心态,真是字字珠玑,感人心弦!中国人写情,最淋漓尽致的就是描写离情的惆怅,所以“恨(憾)”字与“愁(怅)”字,用得比“爱(情)”字要多。在〈暮秋独游曲江〉中,李商隐写道:“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这首诗虽然没有春蚕与蜡炬来得悲壮,但是表达情思却更直接,更真切,也更无奈。

除了婉约以外,古人写情都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倾诉对情人整个人的恋慕,而不是对他所提供的服务,或优点(外在表现)的恋慕。这似乎与好莱坞的文化格格不入,但却是与我们在下文所要讨论的爱观不谋而合!

弗洛伊德与鲁益师都体认,“性”可以带给人极大的满足,也是人类表达最温柔,最诚挚的情感的一种方式。他们也都认爲“性”并不肮脏,是可以公开拿出来讨论的,犯不着脸红心跳。但是,除此以外,他们对性与爱的看法似乎完全相反——这非常贴切地反映了他们迥异的世界观,也与廿世纪的文化景观息息相关。

弗洛伊德对性与爱的看法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欧洲社会意识地压制(Suppression)“性”,把它看作禁忌。再加上个人无意识的抑制(Repression),产生了许多假道学的病态现象。

绝顶聪明的弗氏,当然看出了其中的弊端。他所提出心理分析的理论,高举着“性爱”(Sexuality)的旗帜,自然遭到卫道人士、甚至科学界同仁的攻击了。他的理论虽然漏洞多多,但却是耸人听闻,言人之不敢言。他被奉为鼓励性开放的鼻祖,和性心理的权威。从无神论的世界观出发,弗氏眼中的人是纯生物性的。他把人类一切形式的“爱”,都看作是“性爱”的表现,只不过有些是明显的性(如性交),有些是下意识的性(升华了的)罢了。他认为,“情爱”(Eros)与“毁灭本能”(Destructive Instinct),是人类仅有的两种本能。他并且认为,性爱的冲动(Libido),是人类交往的基本动力(注一)。

弗氏把所有与追求感官满足有关的功能,都称作“性爱”。这倒也干脆。所以“性欲的冲动”(Sexual Impulse),就包括了友情与亲情。许多人认为这是对“性”字的误用,引起了很多的争议。

但是,他把爱与“生殖”(Reproduction)关系连线,并不完全是偶然的。他认为人类的“性生活”始于新生儿,而且逐期发展(注一)。这种学説,当时连医学界都没法接受。

有人认为弗氏有意利用心理分析,败坏传统道德。这种观点其实缺乏证据。弗氏虽然是鼓励性的“谈论”自由(开放),但是他并没有鼓励性放纵的生活方式。他也强调,要教育孩童遵守严格的道德凖则,控制他们的侵略行爲和性冲动。

就如教授饮食的知识一样,他鼓励父母亲用平常心,来教育孩童性知识,并且要在十岁以前“倾囊相授”,减少不健康的好奇心。

性的神秘性,果真能如此消除吗?现在的青少年,显然比五六十年前懂得多,学校也有生动的性教育。那么,是否他们的性心理更平衡呢?果真如此,海夫纳“绅士”型的《花花公子》色情企业,就不至于正正经经地进入文化主流了!

值得一提的是,弗氏虽然鼓励性开放,但无论对自己,或是教导孩子,他都遵照着传统的道德标准。他对女性的看法也非常保守,他认为女人的天地是在家里,不必在外抛头露脸。他甚至认为,夫妇间的性关系是为了要繁殖后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Perverted, 注二)。他自己在卅多岁,有了第六个孩子以后,就与妻子停止了性关系。

鲁益师对爱的归类和独见

鲁氏不同意弗氏的爱观,认爲它过分简化。他按照希腊文的用法,把“爱”分爲四类(注三):亲情(Affection),友情(Friendship),情爱(Eros),和圣爱(Agape)。许多人认为,他不仅给爱下了最深刻的定义,他的洞察力,他的睿智和他的风趣,都带给人们很大的啓示。

亲情(Affection)

这个字源于希腊文Storge 。它的原义是“喜爱,特别是亲子间的爱” ,但也包括兄弟姐妹的爱。它是生物界的通性,这爱并不建筑在对方的优点,或回报上,而且几乎是无条件的。母亲的爱就是其中一种,“他有一张只有母亲能爱的脸”,就是这个意思。

这种爱能牺牲,也常被受方视为当然。有些文化把这种爱,看作是爱的最高表现。因而有人说:“世上最接近上帝的爱就是母爱。”但是鲁氏并不同意这种看法。

鲁氏把爱的性质分作两类:“施予爱”(Gift-love)和“需求爱”(Need-love)。我们常把父母亲的爱,归类于“施予爱”,而孩子对父母亲的爱,则是“需求爱”。

鲁氏认为,事情不是那么简单。“需求”与 “被需求”两者,其实是有相互依存关系的。世上的施予者,不但常“被需要”,也常常有操纵、控制被爱者的欲望,甚至连“自我牺牲”都可能是一种控制的手段。

我则认为,双亲的爱,是幼儿认识自己,建立安全感的基础。幼儿需要从双亲的眼中肯定自己,也需要从父亲和母亲的形象中,对这个世界有健全的认识。这种爱是不可替代的。鲁氏九岁丧母,心灵受到创伤,这就是一个例子。

友情(Friendship)

它源于希腊文Philia。友情是建筑在个别的关系上的。友情没有排斥性,一个人可以有许多朋友。如果说情侣关系是面对面,两个人被对方所吸引,倾诉彼此的爱意,那么,朋友关系是肩并肩,两个人为共同的兴趣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在于彼此的仰慕。

所以,如果一个人希望能交些朋友,就应当去寻找共同兴趣。鲁氏指出,友情不只是同伴之情,更不只是利害关系的结合。友情应当是自愿的,不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所以更富有“灵性”。

可是,朋友的圈子也容易形成私党,促成圈内人的骄傲(优越感),和对圈外人的排斥。这个圈子容易彼此影响,加强共同点。使好的更好,也使坏的更坏。这或许跟孟子所谓益者三友,和损者三友的道理相通。

我认为,在有些文化中,朋友相互依存的关系非常紧密,甚或比家庭关系还深,这其实是不健康的。健康的友情不企图控制对方,不要求意见划一,并且能给对方成长的空间。就是情侣间,若是只有情爱而没有友爱,也是不会快乐的。

情爱(Eros)

伊若斯(Eros)是希腊的爱神,表达的是“浴入爱河”的感情。虽然旧约《雅歌书》中所描写的就是这种爱,但是在鲁氏所提出的四爱中,唯此一爱在圣经上没有对应的单字。

鲁氏认为,情爱包含性爱,但性爱不是情爱,甚至可以有性而无情。他用英国人的幽默説,一个好色的男人,所要的并不是一个女人,女人不过正好是满足他欲望的工具罢了。

鲁氏用罗马的美神维纳斯(Venus)来代表性爱。他呼吁我们不要对维纳斯太过认真,否则会受到伤害。“维纳斯是一个嘲弄人的精灵,不能算作神祗,她喜欢戏弄我们于股掌之上。”

他认为,如果把性看得太严肃(把金赛博士或是Ruth博士的《性经》,当作认真学习的教材),就会失去性生活中轻松、活泼、健康的乐趣。伊若斯应当在“认真的浪漫情调”,和“轻松的游戏”的间奏曲中进行,缺一不可。

真正的情爱,其对象不是性,而是被爱者的全人;所赞叹的,是爱的对象,而不是自己的需求。这是亲密性最真挚的表现,爱侣融为一体,施与受之间几乎已经无法区别。

新约《以弗所书》用基督与教会,来比喻婚姻中夫妻相爱的关系。鲁氏认为,这表明了情爱是圣爱在地上的影子。虽然人类的情爱,无法从自身发出圣爱那种无私、不变的爱,但它仍然是圣爱在人间的一种投影。

上帝的爱是一种完全的投入,他给人类立下了爱的典范,也赋予我们爱的天性。他赐予我们的情爱,让我们体会圣爱的内涵。好像基督以情爱为喻所説:“你要不计代价的爱我,和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位,要爱到好像浪费一般奢侈。” (注三,110页)因为这正是他所作的。爱侣的危机并非是过份崇拜对方,而是把情爱当作偶像。除非情爱受到上帝的约束,否则,当人们把它当作偶像来敬奉时,它就变成了妖精。

鲁氏认为,“浴入爱河”是一种美妙的、深刻的经验,这种高昂的状态使得我们慷慨、勇敢。它也打开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不但能看到所爱的人的美丽,而且能欣赏一切的美,它还是胜过淫念的妙方。可是,“浴入爱河”固然是一件好事,给予人高贵的感觉,但是,感觉是不能持久的。许多的婚外情,就是因为人们继续在追求这种感觉。鲁氏与 Joy Davidman 的恋爱史和短暂的婚姻,是一段非常美丽感人的故事。他曾在《惊喜》书上写到:“在那几年里,我和妻子尽情地相爱 –我们经验每一种样式的爱,没有一处心灵,或是一处身体,没有得到满足的。”所以,她的去世带给他极大的悲痛。或许因爲如此,他对情爱和圣爱才有如此深刻的洞见?

圣爱(Agape, Charity)

激情是不能持久的,它多会逐渐地被一种更深沉,更平和,和更成熟的爱所代替。这种爱不只依靠感觉,更依靠意志。是一种深沉的合一,因着习惯而更为加强。它是从众爱之源的上帝来的。

圣爱是圣经里面对上帝爱的描写,它是一种恒久、无私、牺牲的爱。鲁氏説:“爱是神圣的活力。”这起初的爱,是种“施予爱”,就是在被爱的对象不值得爱(或不可爱)的时候,还能够去爱。

我们所有天然的爱(亲情,友情,情爱),都无法自足。只有当受到圣爱引导时,才能体现出最尊贵的表现。人间的爱并非不好,也非次等。但是需要引导,犹如花园,园中的花树比起野生的并非有什么特出。使得花园特出的,是园丁的修剪,除草,和施肥。这就是圣爱的功用。

有人以为爱上帝与我们天然的爱有冲突,因爲新约説:“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原文“爱我胜过爱”中,所用的其实是“恨”字。鲁氏认为,人在真正懂得,人与神之间的爱之前,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出问题,他已经在恨恶自己的父母、兄弟了。这种人不能因为宣称更爱神而变得靠近上帝。我们不是爱心太多,而是爱心太少。

神学家奥古斯丁,曾因一个好友的去逝而悲伤地説,不要把爱放在上帝以外的地方,因为那些都是暂时的。把爱放在他们身上,至终会让我们不快乐。鲁氏大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是希腊哲学的立场,不是圣经的教导。

任何的爱都会使我们容易受伤(Vulnerable),甚至破碎。只有最硬的心,最冷的心,在棺墓里面,才不会受伤。

那种想要保护自己,使得不致于被爱伤害的作法,并不是从上帝来的。所以,想要逃避因爱而带来的伤害,并不能让我们更靠近上帝。我们应当除去一切盔甲,去承受伤害,并把伤害交托给上帝。如果我们的心因此而破碎,如果这是上帝所定的路,那么,就让它破碎吧!可是,圣经为什么要用“恨”字呢?其实这种对比的用法,在圣经上多次出现。当耶稣对使徒彼得説:“撒但,退我后面去罢。”他并不是骂彼得是魔鬼,他是在拒绝一个建议,一个是所爱的人因受到魔鬼误导,而发出的建议。

同样地,圣经説:“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明显地,这不是在表明感情上的好恶,而是在表达在为谁效力。

又有一处説:“耶和华说……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玛拉基书》1:2-3)从旧约的记载我们知道,以扫的日子比雅各好过得多,雅各倒是受尽了失望、痛苦、折磨、流浪,和丧亲之痛。圣经所讲的是,雅各承受了更高的呼召,成为上帝救赎计划的参与者。

鲁氏进一步解释説,虽然在人的天然爱中,包含了“施予爱”和“需求爱”两种,但是人间的“施予爱”,与上帝的“施予爱”,有本质上的不同。人间的爱是有限的,总是倾向于施予者所能的,所偏好的,或是符合他个人构想的。

但是从上帝来的“施予爱”,能够完全站在被爱者的最高利益上。上帝的爱不但施予在所有人身上,还有能力改变人,使人成为更能够接纳,也更能够施予爱的人。能永存到天上的爱,就只有这种(从神来的)。

给我们的啓示

在今天这个“性”趣高涨的世代,但愿我们能以历史的视角,体会一下两性文化。弗氏与鲁氏,正好给了我们鲜明的对照。

Nicoli教授,在研究哈佛大学的学生时发现,人们对性的追求,常常是因为缺乏归属感,并要填补内心的空虚。因为他们渴求亲密的关系,性的追求就是他们的挣扎。然而,弗氏却认为,性冲动是人类生活的动力,这岂不是舍本逐末吗?

弗氏与鲁氏同样认为,人类应当控制性冲动,但是他们的出发点相差很远。弗氏认为,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文明必得约束个人的性冲动。因此,个人会感到不满足,不快乐。

鲁氏却认为,道德律是从造物主来的,这位造物主爱我们,也希望我们快乐。神就是爱,但爱不等于神。我们若是能够遵循这个道德律,就能更有效地去爱,也会更快乐。

从个人生活来看,鼓吹性开放的弗氏是一个寡欲的人,而懂得爱的鲁氏,晚年享受了婚姻中极大的乐趣。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

弗氏观察到,在所有人的组织(家庭、公司、机构、教会)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达到该团体的目的,而是如何处理个人间的敌意和矛盾。Nicoli教授指出,终其一生,弗氏对人性的观感非常负面,也常与好友翻脸,总是认为别人亏负他,友情亦不能长久。鲁氏在改变前,也是一个很难亲近的人。但是有了信仰以后,他变得非常随和,容易亲近,而且真心关切别人的需要。这又是一个有趣的对比。

人是有情的,人类的文明中,充满了对爱的礼赞,这个世界也因爱而更美好。但是,我们也看到人类的丑陋,爲了满足个人的野心、利益,而彼此相吞,甚至不惜伤害至亲。这个世界又充满了为爱带来的苦恼。

这説明了,人粗糙的本性中,有天使般的美丽,也有魔鬼般的丑恶。人的心是残缺的,是一块迫切需要受到雕琢的璞玉。那么,谁能是那位有情的匠人呢?

这个世上的爱观,是“你若替我搔痒,我就替你搔痒“,是“只要你改变,一切都美好”,是“你今天为我做了些什麽好事”,是“我比你做得多”……这种爱观能够提升我们吗?鲁氏所提出以上帝的爱为主导的爱观,才能让我们认识到爱的真谛。

如果李商隐也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在残缺、愁怅的后面,看到有一片有情天,在照顾着远方的爱人,他的诗境或许能够突破哀怨的窠臼,而有“千里共婵娟”的气概?


注:

  1. Sigmund Freud: “An Outline of Psycho-Analysis.” 这是弗氏在世最后一年所着。
  2. Nicholi, Armand M., Jr., “The Question of God, C. S. Lewis and Sigmund Freud Debate God, Sex,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The Free Press, 2002. Nicholi教授在哈佛大学教授此课凡 卅余年,备受学生欢迎。
  3. 鲁益师,“The Four Loves”, A Harvest Book, 1960.

转载自《海外校园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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