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逻发尼耀遇见上帝――传道驸马篇

【作者:林雅庭/朗豹・成亮健康人生 2012.11.04


原住民排湾族来义部落的基督信仰属灵复兴,是从大头目家族逻发尼耀Ruvaniyaw王族扩散开来,然而最初触发涟漪的,却是来自北方玛家部落的曾隆盛牧师。时空拉回一甲子年前,上帝从一个和来义乡看似毫不相关的医疗团展开了他的计画。

玛家少年

民国四十一年,一群基督徒医疗人员跋山涉水进入屏东县玛家乡,时值台湾光复初期,人民生活普遍贫穷,而玛家部落最常出现的健康问题就是蛔虫寄生,医疗团用了三天时间,白天免费看病,晚间举行布道大会。部落原民对医疗团的外国人和新宗教原本就充满好奇,加上出于感恩,所以部落的广播一号召,乡民就纷纷聚集到学校操场。这时,国小刚毕业的少年曾隆盛也在其中,他坐在最前排,想知道布道会到底是什么样子。

不久,一位原住民传道人站上前台,开始领唱诗歌,讲见证。这般场景像是打上了聚光灯,吸引曾隆盛专心听,注意看,认真学唱每首诗歌;乍然,一个宏亮的声音对他说:「你不要看这个人,将来你也要和他一样,站在众人面前领唱诗歌,传讲神的话。」曾隆盛愣了一愣,知道那声音传在耳畔,却是来自心底,他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

上帝藉医疗团行了奇事,三天布道会结束后,百分之八十的玛家乡民都表示要信耶稣,包括曾隆盛也决定接受这个即将打碎家人期望的信仰。曾家在玛家部落的社会地位是第二头目,专司祭司的职分。曾隆盛的父亲早逝,自幼母亲和祖母就教导他在未来要继承祭司职份,因此竭力反对他进教会。即便如此,曾隆盛还是偷偷参加聚会,因为他很喜欢诗歌和圣经里面的话。

一年之后,玛家北部的雾台乡好茶村有位彭枝定传道,在因缘际会下来到曾家借住,他白天工作,晚上招集附近的青少年讲授圣经。曾母和祖母对此很不喜欢,要曾隆盛保持距离,但曾隆盛却和彭枝定一起到高雄,参加戴永冕牧师举办的圣经讲习班。民国四十二年,曾隆盛就在圣经班的聚会中正式决志信主。

异象实现

曾隆盛从小成绩名列前茅,原可保送师范学校,无奈早期部落风气认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因此尽管老师三番两次家访,还是无法让曾母同意升学。毕业三年后,曾母买了牛和牛车要让曾隆盛务农;然而同时一封省立山地习艺所的招生信函寄达玛家长老教会,牧师素知曾隆盛在教会表现优秀,就予以推荐。

看着同学穿上中学制服,曾隆盛又痛心又羡慕,如今再次有机会读书,他实在不愿错过。最后亏得姊姊帮忙,终于说服妈妈和祖母,卖了牛与车让曾隆盛到中坜求学。其后,习艺所的李校长认识了拿撒勒人会的宣教士,双方便展开合作,学校也于民国四十六年改名圣经工艺学校;白天教授木工、织布、藤编等传统技艺,晚上则上圣经课程。三年半学业完成后,曾隆盛有两个选择,一是利用所学回乡开店,二是到拿撒勒人会的神学院就读。校长给毕业生一个礼拜考虑,而曾隆盛在祷告中再度得到异象,告诉他以后要在众人面前教唱诗歌、传讲福音,于是决定北上关渡接受神学训练。

在宣圣神学院,曾隆盛于音乐方面展现出极好的天赋,因此教授向梅瑞义院长提议,要带曾隆盛到台北师范大学插班修习音乐,以后可以回神学院在音乐上栽培年轻人。这次梅院长也给曾隆圣一个礼拜祷告寻求,同样的呼召又再度响起,告诉曾隆圣将来要站在人前宣扬神的道;因此他决定顺服从天上来的异象,继续完成神学院课程。

进入来义

神学院毕业,总会差派曾隆盛回到屏东向族人宣教。曾隆盛首先想要回部落向亲友传福音,然而玛家长老教会已经出乎意料地兴盛,附近部落也多归信基督,于是曾隆盛和同工决定向南视察,寻找没有教会的地方;最后发现来义乡虽已有福音工作,但是规模仍小,居民多未信主。他们又进一步访查来义乡各部落,发现来义村和古楼村保有传统原住民祖灵信仰的人数最多,约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古楼村已有毕业学长设立布道所,两人就先停留在古楼帮忙。

三个月后,曾隆盛和同工在来义村租了房子,无奈房屋漏水十分严重,两人一时之间没了主意。恰巧这时在屋外有位酣睡的醉翁,他醒来,听见谈论声便近前关切;最后两人向这位醉翁的侄儿租了两间空屋,作为布道所和宿舍,而屋子正好邻近来义部落大头目高武安的家。布道所启用后,很快就吸引了部落的孩子,诗歌和圣经故事都大受欢迎,连大头目家的小孩也来参加主日学;然而,成功引起孩子的兴趣,却也挑起部落长老的不满,并视曾隆盛为传统秩序的破坏者。

有一次,曾隆盛在路上遇到一位巫婆狠狠指着他咒骂、吐沫。感到邪灵争战,曾隆盛马上祷告:「奉主的名,刚才的咒诅都回到巫婆身上。主阿,愿祢的作为成就,让人认识祢才是独一无二的真神。」几天后,曾隆盛骑单车摸夜到古楼,路经一处悬崖,他的车灯突然熄灭,匡啷掉落又咕咙滚了几声。漆黑里找不着车灯,他只好右手牵车,左手摸着峭壁缓缓地走,通过悬崖后,前方突然又有亮光,伸手一摸发现车灯竟然还在,这时他才知道是魔鬼捣乱,就一边大声唱诗一边骑车到古楼。又没过几天,诅咒曾隆盛的巫婆便在同一个悬崖坠落身亡。 

好事多磨

除了进行儿童和青少年聚会,曾隆盛和同工也挨家挨户拜访,发单张并邀请村民参加聚会;而就是在拜访大头目家的时候,曾隆盛初次见到大公主高贵英,当下他一点也没想过要追求公主,但上帝却带领他们彼此靠近。当时高家在村里开店做生意,晚上轮到孩子看店,高贵英就到主日学去唤弟妹同去,因此和曾隆盛逐渐熟悉,成为朋友。

即使深入交往后,曾隆盛也没想过要和头目的女儿结婚。「我是小小传道人,又是外乡人,哪里有资格。」他原是这样想,没想到两人却自然而然聊起结婚的话题;此后虽有同工吐槽,不过古楼布道所的房东正好是高家亲戚,就自告奋勇去帮忙提亲,结果不出曾隆盛的预料碰了钉子,头目勃然大怒说:「你为什么把这个外乡人,又是基督教的传道人介绍给我女儿?」

碰壁之后,曾隆盛几乎放弃了这段关系,但是高贵英没有放弃。在认识曾隆盛之前,十七岁的高贵英身边尽是作农人,她一直希望未来能嫁给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所以一看到曾隆盛就很是欣赏。提亲失败后第三个月,两人首度在路中相遇,高贵英主动邀请曾隆盛到家中作客,这个举动终于让曾隆盛跨过身份的藩篱。尽管两人交往惹动村民不满,甚至向大头目施压,但他们自己却越来越认同彼此是上帝配合的一对。

再提起婚事,大头目还是不答应,甚而举刀怒喝:「曾隆盛是什么东西,叫他过来。」而曾隆盛果真鼓起勇气单独去见高武安,他告诉头目自己曾经两度订婚却失败告终,说明这是上帝的旨意,然后屏气等待预期的怒斥。高武安却默然无言,一阵寂静后,他终于开口问曾隆盛:「你真心吗?」拗不过女儿的坚持,也看见曾隆盛的诚意,高武安终于答应了婚事,但要求聘礼和仪式都要按照大头目结婚的惯例。曾隆盛喜出望外便一口答应,但是惦惦口袋,他的积蓄还不够一半,好在最后有位表哥愿意资助五千元,终于让曾隆盛与高贵英在民国五十四年成婚。

教会增长

结婚后,岳母和其他孩子也相继进到教会;在贵英的弟弟高德福脑膜炎得神医治,奇迹般痊愈后,岳母和贵英、二公主贵花成为第一批受洗的会友;渐渐地每年都有人受洗进入教会,等到岳父高武安于民国六十五年公开受洗后,影响力就更大了。到了七十年代,教会原本的租所已容纳不下增加的人数,势必要搬迁建堂,而除了买地和首次兴建有总会资助,其后来义拿撒勒人教会的每次扩建都由当地弟兄姐妹奉献,直到今日。

曾牧师夫妇即使穷乏也不放弃传福音的使命,唯有一次曾隆盛牧师受人鼓励要报考公务人员,但在考试前上帝的声音责备他说:「你要去走世界的路吗?你不是说把自己奉献给我吗?」曾隆盛牧师感叹:「每次我一有动摇,上帝都帮助我守住当初那个蒙召的感动。」曾牧师在来义委身牧会近四十年,培养出六位传道人,一路同行的师母高贵英说:「曾牧师牧会的过程讲来好像很容易,其实传福音的路很困难,但也经历了很多神迹奇事。」其中曾隆盛亲身经历病得医治的见证,也影响了许多人进到教会。

大头目受洗后过了半年,曾隆盛牧师因病在基督教医院躺了一个月,医生一直以为是重感冒,但曾牧师吃药吃到肠胃损伤也不见好,后来昏迷了两次,外国医疗宣教士立即带他搭机到台北,在安息日疗养院(今台安医院)检查后,才确认是当时仍为绝症的伤寒。连医生也束手无策之下,他们只能祷告。隔天,医生说国外研发了新药,但在台湾还没有人试过,如果要用,运气不好可能会丧命。这时曾牧师已经消瘦了近二十公斤,生命既已危在旦夕,不如放胆一试;这个决定见证了神的恩典,因为服药隔天,新药就不负众望让曾牧师逐渐好转,终于在两个月后病愈回家。

祝福满门

高贵英在结婚之前,其实还未真正接受耶稣,等到结婚后天天上教会、唱诗、读经,听了神的话语就被感动,唱诗歌也常常流泪,她心想:「为什么听这些话、唱这些歌就会感动呢?」从此才开始用心追求神。因为她的婚姻,大头目一家遭受排斥,生产第一胎的时候她就开始祷告:「神啊,如果祢是活着的神,就求祢告诉这个部落,祢爱我们高家,祢会照顾我们,而且祢要显明我所嫁的这个人,是真神上帝的仆人。」

曾牧师自从进村就受百般轻视排挤,结婚后仍免不了冷嘲热讽。除了照料教会,他还要上山工作以融入村民生活;因为没有经验,一开始他的体力不如别人,其他年轻人看了就取笑说:「看看你们高家所爱的女婿,你们一定会贫穷。」但上帝却祝福高家,呼召高家子女一个个献身传道,如今在各地见证主爱,传扬福音。同样从曾牧师的三个孩子身上,也看见上帝的祝福满门,因为曾牧师说孩子们并不算很会读书,家里经济也无法让他们补习,但是三个孩子却都保送上师范学院,毕业后也都有很好的工作。

奇异恩典

上帝拯救来义部落加拉阿夫斯族人的计画,竟是先用医疗传道的福音宣教,感动一个在异乡排湾族传统信仰社会制度下,应继承祭司职份的青年献身传道工作,尔后又藉由婚姻关系来拯救大头目全家,进而用这个家庭影响整个加拉阿夫斯族系归向上帝。虽然现在来义部落约百分之八十的族人都成为主内一家,但大头目及其家人仍背负被少数族人数落背叛祖灵的无奈。然而,上帝已充分显明他是满有恩典怜悯,大有能力的独一真神!

本专栏与路加传道会网站合作。


上一则下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