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食管的两难

【作者:John T. Dunlop医师健康人生 2014.05.04


在重症病患照护上,其一棘手难题就是要不要插喂食管。我们不能期待这困难的问题有个简单答案,此议题在悔改得救的基督徒中间也未达成共识,而且除了群体内意见相异,基督徒个人也可能对概括的「用,不用」立场感到难以抉择。

若病患处于恢复过程,例如在食道手术之后暂时无法以口进食,多数医师会建议使用喂食管。相同地,若病患因无法治疗的末期癌症导致食道阻塞而无法进食,几乎没有医师会建议用喂食管。这两种情况让人思考:抉择界线在哪里?

为了让喂食管相关的判断更加明确,下面提出几个问题以供思考:

喂食管的好处和负担?

面临医疗抉择时,经常必须比较医疗介入所带来的好处或负担。喂食管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带来的好处可能远超过负担。

喂食管的好处:

喂食管可以延长在其余方面健康者的寿命长达十多年。由于食物和水对维系生命不可或缺,因此,对于临终病患应该以人工补给多少营养和水份,在医学文献上有很大的争论。饥饿和脱水似乎对部份病患相当痛苦,而补给食物和水份能使之舒缓,然而并非全部如此(例如昏迷的病患)。

食物和水份有明确的象徵角色;它们代表了照顾。我们若能供应所爱之人的需求就会感到安慰,停止给予食物和水份是令人痛苦的决定;然而,对或错的标准并不在于「我们的感觉」或喂食管「代表的」价值。我们不太对人工呼吸器有相同的挣扎,然而空气却比食物和水有更立即的价值。

喂食管有另一个悖论的「好处」。用手喂能吞咽但无法主动进食的病患,有时候很困难又费时,相较之下喂食管是简便的。也许喂食管是简单的解决之道,但这时不应采取。因为这可能断绝了病患的触摸和关怀,让他们只在用餐的时候才能得到照料,我们不该为图喂食管的便利就剥夺这些需要。

喂食管的负担:

喂食管的负担包括插入时产生的不适感和管灌食物常见的腹泻。对无法获得足够护理的衰弱病患,腹泻可能增加皮肤受损及褥疮的发生率,也可能引发插入部位感染或皮肤发炎。若由鼻腔插入喂食管,极可能造成异物吸入,因胃的食物逆流,被吸入肺部。若直接由腹部插入喂食管至胃部可能减少此类危险,却仍可能发生。

论及负担,我们必须了解,许多未使用喂食管的病患很快就进入昏迷状态,因此也没有生理不适、饥饿或口渴的感觉。喂食管则可能维持病患的意识能力,因而延长了疾病或死亡的痛苦,这比饥饿或脱水还要难受。润湿嘴唇、在舌下给予适量止痛剂,例如吗啡,就可以舒缓饥饿和脱水的不适。当身体在生命终点开始停工,心脏自然会逐渐虚弱,此时若以喂食管给予病患大量液体,可能造成肺积水引发郁血性心衰竭和呼吸困难。

好处与负担的平衡点会因不同的病患而改变,必须依据各别状况来考量。

使用喂食管的目的是什么?

其目的是否和治疗一样,是为了让病患复原至正常状态?

是为了延迟死亡吗?

是为了延长生命吗?

当吞咽障碍的病因可以逆转(reversible),例如手术或中风后预期病人可逐渐复原,则喂食管就是治疗的方式。有时吞咽障碍乃源于病患的虚弱,只要补充足够的营养就能增加病患体力。然而,有时候喂食管无法真正达到治疗目标,反而只沦为延长生命或延迟死亡的介入行为。

这种状况下,最好在插喂食管的时候就设下时限,举例来说,一位九十七岁的老奶奶因中风而虚弱得无法吞咽,若不使用喂食管,她只会越渐衰弱。老奶奶常说她不想「身上插着管子死去」;然而,最恰当的治疗是插入喂食管,期望老奶奶的体力能够在三个月内复原,并且恢复吞咽能力。若在三个月内仍无法复原,我们就尊重她的心愿,停用喂食管。

若罹患逐渐恶化之绝症的病患使用喂食管,可能只会延迟死亡,延长或增加痛苦。关键字是「逐渐恶化之绝症」,可包含癌症和肾、心、肺衰竭,高龄和失智(dementia),但不包括病情稳定的脑伤或中风的瘫痪病患。一般而言,在逐渐恶化之绝症的情况下,通常不应使用喂食管。病患的根本死因乃其罹患的绝症,而不是饥饿或脱水。

若非逐渐恶化之绝症,喂食管则可以用来延长生命,因为没有其它威胁病患生命的因素,停用喂食管就等同杀死病患。这是大部分产生争议的情况。

若病患能自行表达意见,或在过去曾对此明示意愿,就应予以尊重。然而,是否使用喂食管的立场经常下得太过绝对,比起断言用与不用,较有智慧的方式是讨论他们可能会想用,和不想使用喂食管的情况。

如果不明了病患的意愿,在前述情况下,决定权则落在医疗代理人或可以做决定的人身上。我们没有人会自愿成为重度残障患者,也不会希望我们所爱的人变得如此,但是身为基督徒,我们不认为重度残障患者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爱他们、动善工的上帝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他们,而我们对病患付出的爱,也许就能够向这个世界表明天父的爱。

困难在于,当病患的精神失能,没有留下明确意愿,又必须倚赖喂食管维持生命的时候,基督徒就面临抉择:是应该强调生命的价值,并尽量延续生命以避开死亡之敌;或应该坚信福音面对死亡,并相信基督的受死与复活已经战胜了死亡。

生命最终不是关乎我们的安舒或意愿,而是关乎上帝和他的荣耀。医师、病患与家属在考虑喂食管的时候,必须定睛于上帝和他的荣耀,而非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安舒。

喂食管是「一般」或「特殊」的照护?

这是许多人心中的大疑问,而答案能总归于一句「耶稣会怎么做?」。我们若视喂食管为一般照护,就符合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5-40节当中,耶稣命令信徒给饿的人吃、给渴的人喝,即使他们是「这兄弟中一个最小的」。我们当然应该给予饥渴的人食物和营养,但问题是,「我们应该插喂食管给予吗?」

也许用「相称或不相称 (proportionate versus disproportionate)的照护」1,比用「一般」和「特殊」作为界线来得更好。这个概念是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95年的《生命的福音》通谕中所提出,让选项从概括的「用,不用」转至「可能」的范围。换句话说,这个概念让决定可以依情况而不同,让基督徒可以顺服神的律,也就是「赐生命圣灵的律」(罗8:2)。身为信徒,我们并非有自由去做任何事情,而是从阻碍我们去做正确选择的势力之下得自由。

是否使用喂食管是一个严肃的决定,在很多情况下,这是关乎生死的决择。圣经没有明确规范,不代表我们不需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我们必须谨慎、虔诚地做出决定,要寻求所爱之人与属灵领袖的意见,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为着上帝的荣耀去寻求他圣灵的引导。最后,我们得承认每个案例有其独特情况,因为上帝可能会有不同的引导,因此我们对别人的抉择不要太快评论。


1译者注:相称(proportionate)指从病人或代理人的观点而言,当时病情与病人身心状况整体评估,插喂食管提供合理的治疗机会(reasonable hope for benefit),而且不会造成病人过度的负担。不相称(disproportionate)则指从全人照护来看,插喂食管未提供合理的治疗机会,或是带给病人身心过度负担,或是其风险超过医疗益处。

本专栏与路加传道会网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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