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说出真相

【作者:陈念芸移动我视界 2012.03.04


「Who is the judge?」
「The judge is God.」
「Why is he God?」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
「Who is your opponent?」
「He does not exist.」
「Why does he not exist? 」
「Because he is a mere dissenting voice of the truth I speak! 」
-The Great Debaters (2007)

记得,在「英美诗」的课堂上,提到关于美国诗人托尔森(Melvin B. Tolson)的诗集。只见台上教授举起托尔森的着作不停赞叹着,激动的嘴角沾上了一点雪白的口沫,花了一节课也说不完交织复杂、充斥注解的Harlem Garden。我那时想着,还是少碰他的诗为妙。

看过了《激辩风云》,我才重新认识了这位热血沸腾、机智雄辩的诗人。莎士比亚说过,「千万人的失败,都有是失败在做事不彻底;往往做到离成功尚差一步就终止不做了。」那不放弃的,往往能够有骨气的拥抱失败,屡仆屡起。这部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是丹佐华盛顿第二次亲自执导的电影,更由名主持人欧普拉监制,描述笼罩在种族歧视阴影之下的1930年代,一个在德州莱利黑人大学(Wiley College)的学生辩论团,是如何在托尔森教授的训练和带领下,突破重重万难,脱颖而出。

牵扯到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历史背景,《激辩风云》充满了政治、历史和文化色彩,也道尽黑人从过去好几百年以来,受尽凌虐的血淋淋过往和见证。这样性质的电影,让我想到台湾近期上映的《姊妹》(The Help)也有相近之处。对黑人的不平等待遇,在片中可见端倪。他们被分隔、区别,住在黑人社区,被德州警察管得死死的;他们只能上黑人教育学校,不如白人接受学习资源优渥的学校教育;他们在街上随时会遭来白人的刁难和鄙视,法律完全无法干涉到白人对黑人所处的私刑等等,都是黑人们所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托尔森教授所在做的,就是让这些学生可以找回他们的自我。「过去,白人可以控制并维持我们的身体,削弱我们的精神与心智,甚至荡然无存……我要帮你们通通找回来。」这是他在课堂上对学生们的激励。例如,在河畔的训练,让我印象深刻。托尔森教授躺在一艘木舟里,而对岸的学生们,为了训练咬字,嘴里必须含着一根木头,和教授隔空对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幕,因为它阐明辩论的原理,不是要树敌,乃是要去除持异议的杂音,大声说出真相。

托尔森:「谁是裁判?」
学生:「裁判是上帝!」
托尔森:「为什么是上帝?」
学生:「因为他决定谁赢谁输,而不是我的对手!」
托尔森:「谁是你的对手?」
学生:「他不存在!」
托尔森:「为什么他不存在?」
学生:「因为它只是我所言真理的一点杂音!」

在最后的一场哈佛大学「人民的消极抵抗(Civil Disobedience)」辩论赛,只见年纪轻轻,只有14岁的学生法默二世(Farmer Jr.),面对着满座围观的观众,还有眼前脸面严肃的评审团,他的辩词实在是太震撼人心了:

「在德州,他们(白人)以私刑处死黑人。我和我的同学们亲眼目睹,一个黑人被绳子吊在树上,他们用火焚烧他的尸体。我们驶车经过这群暴徒,头朝下趴在车内。我看着我同伴们,他们的眼睛,除了恐惧,更可怕的是,我还看到了羞耻。这个黑人究竟犯了什么样的罪行,被动用私刑,在黑暗、充满迷雾的树林中,被吊死在树上?他是个小偷吗?他是谋杀犯吗?还是,只因为他是黑人?他是农夫吗?他是传道士吗?他在家有孩子在等待着他吗?我们为何只能束手无策?无论他做了什么,这些暴徒就是罪犯。但是法律什么都没做。」

「为什么?另一辩方说,『没有受到侵犯的法律是道德的。』但是,在Jim Crow South,没有所谓的律法,黑人只是被排挤,被禁止上学、进入医院就医,甚至被动私刑凌虐致死。圣奥古斯丁曾说过:『不公平的法律就不是法律。』也就是说,我有这个权力,甚至是义务,去抵抗--使用暴力或者是消极抵抗也好。你应该庆幸我选择后者。」

如果可以毫无保留、大声得说出真相,这就是了。当弱者成为法律忽视的一环,还有谁可以捍卫他们?当法律已无法可管,这些受到残虐的生命,难道不能为自己做出抵抗吗?这是法默为黑人所发出的心声,也是电影中高潮迭起的最高峰。当然,比赛结果出炉,他们也抱走了冠军的宝座。托尔森教授站在观众席的一角,眼已泛红,或许他想着,有一天,他们可以真正脱离这备受压迫的一场恶梦吧。而那一天,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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