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观念的建立

【作者:陈凤翔时事评论 2002.03.31


  成大学生盗拷 MP3 事件才不久,这一次检调单位矛头又再次指向学生。而 且这次不是去检举对学术无关痛痒的影音娱乐,却是去查缉学生的根本、为学术 研究目的所需的「外文书籍的影印」!

  大学一些课程是得站在国际舞台上竞赛,很多教授开出的指定阅读书籍都是 外文书。然而过去外文书的购买得远渡重洋、花费许多时间,等到书买来,大概 课程也到期中了。另外,外文书的价格常是中文书的四、五倍,所以对于学生要 叫他们掏钱买相较之下这么贵的书,就习惯性选择盗印一途。但是如今外文书的 采购已比过去便捷,目前经济也已较过去改善许多。真正经济拮据的学生较少, 反而舍不得花钱买外文书的学生居多(一些学生会买上万元的手机、或看好几场 电影,但不愿买一千元的外文书),于是仍继续延续影印外文书的习惯。

  然而 WTO 之后,版权问题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因为如今是处在所谓的「 知识经济的时代」,智慧成了可买卖财产,当然就得有许多法令措施来保障智慧 财产权。所以这次学生会被查缉影印外文书,早在预料之中。甚至举凡所有侵犯 到智慧财产权的东西,或音乐、或影音、或书籍、或网站……,绝对是远在国外 的智慧财产拥有者,会不惜远渡重洋追杀到小小的台湾岛。

  因此如今我们不能还沿袭着过去的思想,搞不清楚得尊重智慧财产权。从这 两起学生被查缉的事件,就可明白,即使是学生只要侵犯到智慧财产权,也会有 吃上官司的时候(甚至是国际官司)。而教会界,亦是不能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好比,过去许多教会机构,诗歌本都是随便影印。即使是很有钱的教会机构, 亦是不尊重智慧财产权,不照着诗班人数一人一本的购买,反倒是愿意花大钱买 一部影印机摆在教会机构,想唱什么歌、就影印什么谱。结果使得从事音乐服事 的弟兄姊妹没有获得应得的报偿,不能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圣乐创作与服事,以致 圣乐发展速度迟缓。除歌谱滥印之外,也有主日聚会单张里一些文章并未取得作 者同意即被编入。甚至教会机构的网站,也可见未经原创者同意,便随意转载文 章或图片的例子。

  时代在改变,教会界的观念不能杵在原地,还搞不清楚什么叫做智慧财产 权。应该就趁这个时候,把教会机构的预算,纳入这些图文影音各种所谓的智慧 财产该有的采买支出编列。这样子既合法、又不亏欠原创者、又可以使得各种创 作有良性循环的大环境。台湾已加入 WTO,各教会与机构负责同工,若还一味 的蒙着眼睛,无视智慧财产权的观念,等到检调单位来访时,不仅没有好见证、 又会吃上官司。

本文刊登于《基督教论坛报》 http://c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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