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贼》

【作者:C.G.信望爱阅读 2003.10.19


报导文学―《兰花贼》,时报出版。

主角约翰•拉若许因为带着当地原住民,进入佛罗里达州的沼泽地保护区采集野生兰花(华盛顿公约组织禁止这项活动),当场人赃俱获,被检方起诉。这个案子引起作者的好奇,开始注意和这个事件有关的人事物,最后她写下这本书。在这个圈圈,她看到很多受到欲望驱使的人。

比如像约翰•拉若许这样的搜集狂―9岁时爸妈给他一只小乌龟,他再要了九只小乌龟繁殖卖给小朋友,他搜集各种品种的乌龟―连加拉巴哥大象龟他都要,然后有一天,他突然不迷乌龟,就像汽车炸弹爆炸般的结束,改成迷珠宝,后来是化石、古董镜子,作者认识他的时候是迷兰花。他想掌控、拥有兰花,搜集大量的品种、杂交、繁殖新品种,希望有一天能赚大钱。

古早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也染上的兰花热,上流阶级为了表达自己有「世界观」,试图在家里养殖热带的兰花。由于早期兰花的运输、温室栽培以及繁殖的技术非常差,兰花几乎是死的比活的多, 必须要靠许多采兰人为主人卖命前往东南亚、南美洲采集。

采兰人像猎人一般,进入险恶的山地、悬崖、热带丛林采兰,如果幸运地没有死在恶劣的环境、没有被当地原住民宰了,最好不要遇上别家的采兰人―因为激烈的恶性竞争,使得采兰人的丛林相遇也有生命危险。采兰人不喜欢让兰园老板说他有什么品种没有采集到,因此往往把一片山地搜括一空,若是带不走的就放火烧山,有人形容他们经过,就好像一阵飓风吹过。

不过,这个圈子里也有不少可爱的人。在佛州许多大兰园的老板当中,马丁•莫慈先生在入行前原是英国文学的教授,人家介绍他是「唯一会对兰花吟诵密尔顿的人」,待人接物都充满诗意。

而约翰•拉若许的案子是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沼泽地,这里除了有许多人进入「采集」各样的动植物,也曾发生过欺骗投资人的「黄金门」弊案:1950-70s 房地产业者草草将部分的沼泽地弄干填平, 谎称附设许多俱乐部、餐厅、休闲设施等,许多买了地的民众一来才发现,这里连个水电都没有。在人们纷纷退去之后,富有生命力的沼泽再度扩张自己的范围,废弃的住宅区又成为荒野。而在沼泽地拓荒和在西部拓荒不一样,在一望无际的西部,必须忍受孤独;而在生物种类已经过多的沼泽里寻宝,人们必须忍受自己消失其中的感觉。

作者在访问过愈多的养兰人,参观各地的兰展、观察养兰业者和趣味者的生态,他认为,兰界具有家庭的温馨感,也有家人互斗的气氛, 兰花界提供人们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管道,将自己放到一个拥挤、互斗的圈子,而小圈子外有大圈子,外面有更大的圈子,最后才被整个世界包住。藉着栖身的小圈子,才有机会在「做自己」和「做团体中人」之间取得危险的平衡―尽管作者到现在还在困惑「怎么平衡」。

听说有人把《兰花贼》改拍电影,主角是尼可拉思凯吉、梅莉史翠普,也许过一阵子会演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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