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制造厂

【作者:柯志明会思想的芦苇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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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任何外在行为或礼仪,而是唯独相信基督本身才是对上帝最高的崇拜与赞美。因为相信基督就是相信上帝的话与应许,就是相信上帝本为善、绝对信实可靠、永不撒谎、必定守约施慈爱。一切行为与礼仪唯独出于这信心始有意义。

然而,这信心本身并没有点石成金之类的创造力,而仅仅像一无所有的乞丐那双抱满从基督手中接过丰盛礼物的手。这双手既已因基督而伸出,且伸向基督,则必领受上帝早已在基督里预备施予人的浩大宏恩。当然,这双手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全都是上帝的恩典。

因此,一个人若还自认为有什么「自力」本事,能展现或赢得什么美善,那么他必定难以相信基督;至于那些自视能力卓越、人格在众之上者更不可能真心跪在基督面前,认信他为生命救主。这些人都不可能成为真正「心灵贫穷」(太5:3)的基督徒,因为他们无法坦然承认自己一无所有而需要领受基督的救恩。

其实,如果你爱自己的生命,肯定自己的存在价值,甚至自以为高众人一个头,那么你应当谦卑承认你所有的一切都非从己出,而是出于那施恩者,就是创造天地万有的上帝。没有上帝创造,不可能有人;没有上帝容许,任何人事物都不可能存在;没有上帝护理,人不可能有一点点的良善与价值;至于那些所谓超凡入圣者的崇高德行,包括为义受苦,更是出乎上帝的恩典。因此,人应当诚实谦卑,将自己享有的荣耀归给上帝,并且不耻于感谢与赞美上帝。

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接受圣经的质问:「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

但世人的罪就在此,「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1:21),个人如此,社会如此,国家如此,教会也常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路德极刺耳地说:「虽然这在人的眼光看来可能是正直的,但在上帝的眼光里却最为不正直。确实,只要他们不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行,不是以上帝来荣耀他,那就是最不敬虔、最亵渎上帝的事了。靠着最不敬虔的抢夺,他们窃夺了上帝的荣耀,而将之归给自己,因而没有比他们在炫耀他们最高德行时更加可耻邪恶的事了」;又说:「因此,最卓越之人的那些最高德行都是属肉体的,也就是说,他们是死的,而且与上帝为敌,不服上帝的律法,也不能服,并且不为上帝所喜悦」(Luther, 1525)。

我完全同意路德这话,而这也是奥古斯丁早已清楚明言的(Augustine, 426);奥古斯丁的话则是根据圣经明白的启示。

因此,基督徒看待人要合乎中道,当尊敬的就尊敬他,当称赞的就称赞他,当感谢的就感谢他,当纪念的就纪念他,甚至当效法的就效法他。但基督徒不应越过圣经教训看待人,更不应高举人过于所当看的,甚至激情忘我地把唯独上帝配得的荣耀归给他。

正如加尔文所言「人性是一座无休止的偶像制造厂」(Calvin, 1559)。我们常在不知不觉中以各式各样的理由与藉口为自己造出偶像来,或者,自己渴望成为别人膜拜的偶像,并公开以上帝或基督之名如此行。

但无论我们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又无论我们激起了多大的势头与狂热,「忌邪的」上帝必追讨我们造拜偶像之罪,也必击碎那窃夺他荣耀的虚无偶像,无论这偶像是什么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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