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冲突人间常态

【作者:柯志明会思想的芦苇 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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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在很难不对立冲突,不彼此仇恨,即便在最相爱的两个人间或最团结紧密的同一个群体里也是如此,正如Pascal所言:「所有人天性上都相互仇恨」。

例如,对一件事常会有两种不同的立场(有时当然更多)。有人认为可做,有人认为不可做,然后尽其所能地证明自己才是对的,而另一方一定是错的,并为此争论不休。在不自我约束的情况下,争论通常很难不失控,用污言恶语叫骂、挖苦、嘲笑、恐赫、毁谤、定罪或咒诅,等等。周遭的人也会因人情、友谊、习性、偏好、成见、私心、恶意而加入争论,于是最终必形成两个明显对立冲突的群体,各种不同的私心动机纠结在一起,不但难以化解,而且会不断累积可怕的怨恨。

这几乎是人间常态。我们对此实在无能为力,莫可奈何。我们不知道对立冲突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不知道怎么化解与防范,更无法确保永远不会有对立冲突。这就是为何加拿大心理学者Jordan D. Peterson说:「甚至在终极安全的空间里都无可避免地栖息着一条蛇」,混乱(chaos)永远都潜伏在秩序(order)之中。当事情复杂或不明晰以致于难以断定其是非时,人尤其容易因坚持自己的立场而陷入对立冲突中;但就算事理清楚,也难免如此。

人当然有权利或自由在这类事上采取一种主张并做出判断,也有权利与自由坚持自以为对的立场。但当人决意不妥协、不计后果、不在乎他人地坚持自己的权利并贯彻自己的自由时,以及随之而来的伤害就无法避免了。

然而,如果有人愿意放弃坚持己见的权利与自由,那么不同立场者就可免于彼此争斗伤害。

为什么要放弃?为了使败坏人生命的罪恶无机可乘,为了使人有更靠近真理的机会,为了使人的生命更美好良善,为了使人不堕落沉沦并更深陷错误之中,为了使人彼此相爱而不继续彼此残害,总之,为了爱人。这就是为了救人而甘愿倒空自己而放弃自己本有的最高权利、自由、地位、尊贵、荣耀的基督之爱,也就是十字架之爱。基督是永恒的道路、真理与生命,但他愿意放弃自己「与上帝同等」的权利,不为自己争辩,任人践踏伤害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为他爱人,要救人脱离罪恶。

效法基督,你会亏损受害,甚至伤痛欲绝,但却因此而在人间创造了和平,叫人得益处,并成就上帝的旨意。这是化解仇恨与对立冲突的最高典范与方法,也是这无可救药的世界的唯一出路。人若不愿意为了爱人而自我舍弃,这世界终究会在彼此对立冲突中灭亡,教会也一样。

因此,你既然肩负教导人效法基督、践行十字架道理的职责,而自己却不效法与践行吗?确实,别人可能是错的而你是对的(当然未必),但你若不愿意在自己有权利或自由之处自我舍弃,宁愿委屈受亏损,反而刻意聚众激化对立冲突,叫狂妄者放肆、软弱的肢体跌倒,那么最后你将可能比别人更加不义,因为你因坚持护卫自己而败坏了更多人的生命,叫更多人堕落沉沦。

你要谨慎,不要为了自己的权利与自由而得罪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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