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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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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关心公义和政治吗?喔,不,主啊,不该!我的公民权在天上,我在世上的工作只是赢得灵魂。你把我放在人群里,是为了让我向邻舍传福音,而不是一头栽入追求公义和政治的运作。何况,追求公义并不会带来多少的改变!政客都是肮脏、污秽、贪婪、 腐败,且没有半点原则,为了选票无所不用其极的。

耶稣基督的跟随者应该洁身自爱、不沾染世界的污秽,避免所有邪恶之事。这是您在圣经里说的!」

这是很多福音派基督徒对社会公义、政治参与的立场!这心态的背后有许多原因,例如福音至上、忽略旧约、福音「保罗化」,甚至忽视肢体、将爱与正义分离、淡化邪恶以及个人主义。(注1)

华人教会不参与的四大原因

为什么我们华人教会不参与社会公义与政治?背后有许多原因。

我见过许多华人教会为社会公义发声,但大部分的华人基督徒并不热中追求公义。许多人不明了,关怀最弱势的邻舍是基督徒的重要本分。

更不幸的是,想参与社会议题的华人基督徒,没人指导他们了解圣经对于社会公义说了什么,或引导他们思考,对现今社会议题该采取什么行动。

为什么,在教会里,我们大家一起敬拜上帝,却不关心弱势的弟兄姐妹,以及我们共用的地球资源?为什么,我们愿意跟随耶稣, 却觉得自己与饥饿、无家可归、失去希望、为奴的、长大麻疯的和当妓女的弟兄姐妹,毫无关联?为什么,我们仔细阅读圣经,却不相信上帝看重人类整全的尊严与福祉?

华人基督徒不向外接触身陷困境的人、不拥护公义、不寻求和平、不关心受造物,这实在太常见了。

为什么华人基督徒不怎么主动追求公义和参与政治?原因有四,不是出于追求敬虔,而是与我们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息息相关。

●原因一:传统使然

第一个原因,来自华人基督徒的分离主义传统。

虽然华人基督徒非常多元,但大多数根植于某种「分离主义」。也就是说,读《雅各书》1章27节:「在上帝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时,我们把下半节看得重过上半节。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从这世界的不洁中退出,避开那些放弃信仰的人。

「分离的传统」,原本源自圣经――当基督徒向主宣示忠心时,一定要对世界说「不「,就如彼得说的:「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然而,圣经的「分离主义」,却不排除关心世界和爱邻舍。

雅各告诉我们,要「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耶稣也提醒我们,我们虽不属世界,却在这个世界里(参《约翰福音》17:14-18)。他告诉那位年轻且拥有官位的富人,当门徒的真正意义是:「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加福音》18:22)

这一节经文,在教会历史上曾激励过无数世代的基督徒,鼓励他们远离世俗的财富、世俗的价值观,并透过服事穷人来跟随基督!

不幸的是,华人基督徒的「分离主义」,并没有激发社会公益或帮助贫乏人,而是孕育出不健康而自私的习性。这种失去平衡的「分离」传统,不仅没有改善我们的文化,反而成为某些文化陋习的藉口。

●原因二:与历史分离

第二原因,是要与过去的基督教历史分离。

我们华人基督徒容易鄙视欧美的传统宗派,倾向与之撇清关系。这与20世纪初西方列强用船坚炮利对待中国,有相当的关系。有许多华人基督徒觉得,西方宣教士及其宗派,在中国的教会、学校和医院里,掌握了太多权力!华人基督徒想要平等的合作关系,也发 现,自创独立的组织,比在宗派组织架构下挣扎,来得好。然而,把自己从教会历史中抽离,就会使自己与好几世纪发展出来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关怀的悠久教会传统,断绝了关系!

20世纪初,有许多华人基督徒提倡社会公义与政治参与,却被贴上「自由主义者」的标签,受到多数华人福音派基督徒的排斥。其实,并非所有支持「社会公义」 的华人基督徒,都是自由神学主义者。许多华人的「社会福音者」,不与社会现实,如:现代经济、种族和性别上的阶级制度等妥协,并认为真正的基督信仰早已预言,要对抗那些不公正的制度。

但是,华人的「分离主义」传统,已经遗忘或是弃绝了这份历史关系,因此无法对那些想在灵命成长与社会责任中,找到平衡的人提供指引。

●原因三:与政治分离

第三个原因,是要与政治分离。

纵观历史,中国大部分时候都受到独裁政权的统治。华人在美国是少数民族,因此美籍华人也不太有企图要影响政治。

有人主张:「我们的公民权在天上,所以我们应该避免与政治纠缠不清。我们应该专心建立教会。不论我们对弱势群体提供什么帮助,都不应该透过政府,而应透过个人、教会或慈善组织。」

不幸的是,历史已经向我们显示,「透过个人、教会或慈善组织」的这些努力,尽管可以使一些痛苦得以减缓,却无法改变制造不公义的社会结构。

经济学家告诉我们,过去30年,世界上的财富和薪资,大多流入世界前百分之一的富有家庭中,这些家庭的资产都超过了500万美元。全球化导致了经济上的更加不平等,也就是有钱有势的人拥有更多的财富,更加压榨、剥削中产阶级和贫苦人。

特权阶级其实应该留意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告诫:「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拉太书》5:13)

可惜大型企业很少主动提供足够维持生活的工资、公平的就业措施和平等的机会。因此,政府应当推动公平竞争,维持真正自由的市场;这唯有民众――包括华人基督徒,愿意追求公义、参与政治,才可能实现。

虽然,圣经确实提到,我们的公民权在天上,但并没有说,我们因此就要弃绝地上的世界。这也是为什么主教导我们祷告:「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天使也宣告:「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启示录》11:15)

基督徒不仅蒙召要「抵挡罪恶」,也要参与上帝借着改革不公义组织、来救赎万物的工作。若华人基督徒顺服耶稣「爱邻舍」的命令,关心超越个人、家庭及宗教团体的社会议题,就一定要了解公共政策如何影响着贫穷和弱势群体。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不关心政治。

●原因四:富裕流感

华人教会不参与社会公义与政治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因为富裕了。 我们把自己现有的中产阶级地位及物质上的祝福,当作我们信仰基督的奖赏。我们一旦把物质上的成就,与「分离主义」互相连结,就染上了「富裕流感」。

《告别富裕流感――21世纪新财富观》(Graaf,John de, David Wann, and Thomas H. Naylor. Affluenza: The All-Consuming Epidemic. Berrett-Koehler Publishers, 2002.)一书,定义「富裕流感」为:「一种社会传染病。因为人不断奢求拥有更多,导致出现负荷过多、负债累累、焦虑不安、虚耗浪费等等。既痛苦不堪,又深具传染性。」

「富裕流感」使我们对人类的受苦麻木不仁,并对于和我们不同的人,缺乏同情心。因此,愈来愈少劳工阶级华人,愿意加入我们的教会。我们对单亲父母、没有大学文凭的人,也愈来愈不友善。我们不鼓励孩子投入社会公益、公众教育,以及其他不能赚得高薪、增加自己社会地位的职业……

如果说「分离主义」使我们与世界分离,「富裕流感」则使我们与上帝给这世界的爱隔绝。

上帝是个人的,却非私有的

上述的四个原因,其思想根基皆非来自圣经,而多是受到灵体二元论的影响,与异端诺斯底教派(Gnostic)、摩尼教(Manichaean)相通。吉姆․沃利斯(Jim Wallis)是社会行动神学家,亦是「寄居者」(Sojourners,争取正义与和平的革新派基督徒社团)的创办人。他主张:

「上帝是个人的,却非私有的。

如果上帝不是个人性的,信仰就没什么意义了,不过是死去很久的古人,留下的哲学思想和教导。如果没有个人的上帝,就没有个人信仰的需要,与上帝之间也没有关系,没有赎罪、拯救、恩典或饶恕。没有个人的上帝,就没有灵命的转变,也没有比自我长进更大的驱力,来真正改变我们的生命……

然而,那位个人的上帝,却从来不是私人拥有的。将上帝局限在私有范围里,这正是20世纪美国福音派教义的一大异端邪说。否认公众之上帝,就是拒绝圣经宣扬的信仰,也是拒绝了先知、使徒和耶稣。排他的私有信仰,会衰退成一个狭窄的宗教,被极端的个人性与道德家独占,却遗忘要关心社会公义的圣经命令。」(注 2)

认识上帝就是行公义

许多人思考公义时,多半想到世俗对公义的定义:人人皆按行为得报应。这与圣经的定义相差甚远。也有许多人将「公义」政治化,如,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社会福利、做错事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那些将圣经一分为二的人,使这问题变得更复杂:一方面,他们想像着旧约中,那位愤怒且惩罚违背律法者的上帝;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这个与新约中慈爱、施恩,且摒弃律法的上帝相比。

就是这种错误的观点,使我们无法真正看清旧约与新约所共同描述的公义。

就圣经的立场,上帝本身就是公义的绝对标准。根据先知以赛亚的描写,当上帝施行怜悯和公义时,就是在彰显他自己:「耶和华必然等候,要施恩给你们;必然兴起,好怜悯你们。因为耶和华是公平的上帝;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以赛亚书》30:18)

上帝的热心公义,是他完满道德的一部分,他总是为受造物的最大益处着想。

同样,上帝对不公义的憎恶,也是因为不义会带来毁灭。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上帝对公义的热情处处可见。诗人和先知,更是高声颂扬这份神圣的属性:

「他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诗》33:5)「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慈爱和诚实行在你前面。」(《诗》89:14)「他手所做的诚实公平,他的训词都是确实的。」(《诗》111:7)「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华。」(《箴言》29:26)「因为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恨恶抢夺和罪孽。」(《以赛亚书》61:8)

对人类的法律而言,上帝的公义标准更高。上帝的公义不仅没有否认律法的必要性,更是将律法提升至对公义的永恒追求。(注3)

《耶利米书》中记录了一段令人惊讶的小插曲,强有力地指出什么是行公义、什么是行不义。

《耶利米书》22章13-17节,记录了一段耶利米对约雅敬王的抨击。到底约雅敬王做了什么事,让耶利米气得开口就是「哀哉」?答案非常清楚:这位王正在盖一座新皇宫,建材不是一般的松木,而是香柏木。稀少又昂贵的香柏木,必须从国外进口,用人力切割。更甚的是,皇宫还得漆上引人注目的丹红色。

这样的极度奢华,并不是耶利米开口谴责的唯一原因。重要的是约雅敬王不公义的手段:他不仅用奴隶来做工,并且还拒付工资。

耶利米一语道破:「约西亚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就得了福乐。「(参《耶利米书》22:16)他以修辞学上的问句,串起了他的论据:施行公平和公义,为困苦和贫穷的人伸冤――认识上帝不就在此吗?「认识上帝就是行公义」,不也就是说「行不义就是不认识上帝」?

约雅敬流无辜人的血,而且「行欺压和强暴」(《耶利米书》22:17),可见他并不认识上帝。他逃不过最终审判,且必没落、衰败。

从耶稣的比喻看到的

追求公义也是耶稣非常关心的。我们从他超越社会、种族及经济地位的服事态度上,就能得知。以耶稣说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参《路加福音》10:25-27)为例,当时的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有着深仇大恨。

犹太人责怪撒玛利亚人破坏了上帝百姓的合一,也造成了西元前922年所罗门王死后的君主政体瓦解。撒玛利亚人且是「混血种」,因为他们与外邦人通婚。当犹太人被掳归回耶路撒冷后,撒玛利亚人阻挠犹太人重建圣殿,且自行在基利心山上盖他们自己的圣殿。在西元前6世纪的某个逾越节期,几个撒玛利亚人故意将死人骨头散放在耶路撒冷圣殿的院中,这个污辱的举动不仅激怒了犹太人,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敌意。令犹太人公开咒诅撒玛利亚人,也迫切祷告上帝永远不救赎他们。

所以,这「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让犹太人非常震惊、抵触!「好」和「撒玛利亚人」,根本就不可能共存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人们看到耶稣在雅各井旁,与撒玛利亚妇人说话时(参《约翰福音》4),会这么惊讶。连撒玛利亚妇人都问:「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约翰福音》4:9)

犹如犹太人领袖怒駡耶稣:「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约翰福音》8:48)那些爱拿他们所瞧不起的「邻舍「作为种族讥笑对象的人,听到耶稣把撒玛利亚人当作比喻中的英雄时,一定是觉得反感至极,犹如有人听到一个「好黎巴嫩人」或「好恐怖份子」一般。这是我们被自己的信念蒙蔽,没有看见上帝的公义不只是为了他的选民,也为了全人类。

耶稣的好几个比喻,都提到社会的不公义,并且直接点出要追求公义。(注4)

其中一个,就是《马太福音》18章里提到的「不饶恕人的仆人」。在这比喻中,特别谈到免除债务――当时因为课税沉重,许多佃农只好靠借贷勉强维生,结果债台高筑,根本偿还不了。上帝为了要遏止贫穷,命令以色列人每50年,要免人的债务,并归还抵押的土地……

在「不饶恕人的仆人」这个比喻中,国王免了仆人的一大笔债,但这仆人却不愿免去别人欠他的一点点钱。他拒绝把这份公义分享出去,结果受到了国王的审判。

也请想想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时代背景是西元一世纪,巴勒斯坦地区辉煌的农业社会时代。当时的统治阶层,握有大多数的财富,掌控着土地、田产以及农奴。在《路加福音》16章,耶稣讲了一个经济不平等的故事:穷人拉撒路死后安歇在亚伯拉罕的怀中,财主却在地狱的火焰里受苦。我们不知道拉撒路为什么会这么穷,也不知道财主为什么会那么富有,但从故事里,我们可以得知他们是邻居,财主却没有遵守上帝「爱人如己」的命令。

再一次,我们不敢忽视在经济上公义与审判之间的关联:不帮助贫穷人,甚至让他们受苦至死,可能遭受地狱永火的刑罚。

结语

耶稣谴责法利赛人,因为法利赛人明白福音,却拒绝活出福音的教导。耶稣宣告的公义,就如他预告天国来临一样,清楚、明了。唯有上帝能使这个国度完全,但我们蒙召,就像耶稣比喻中的10个童女一样,要出去迎接天国的来临,拿着公义之灯,照亮新郎的道路。

我们的使命、目标、异象,和我们的核心价值,就是向世人活出超凡的生命典范。我们并不是借由逃避这世界来完成这个使命,而是应该完完全全地住在其中,追求上帝属性中的公义,活出耶稣基督舍己的爱。

我们不要因为这世界终将过去,就为自己找理由来脱离这个世界。何况上帝在基督里、曾透过道成肉身,来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应该完成上帝给我们的、在这世界中的每个任务,以此当作祭物,献给万有都在他里面的那一位!

注:
1. Mott, Stephen. Biblical Ethics and Social Change. 2n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1.
2. Jim Wallis, God’s Politics, (Harper Collins Books), 34-35.
3. Hetty Lalleman-de Winkel, 「The Old Testament Contribution to Evangelical Models for Public The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Theology (2005) 14: 2, 87-97.
4. Van Eck, E., 2009, ’A Prophet of Old: Jesus the 「Public Theologian「’, HTS Teologiese Studies/Theological Studies 66.

作者任教于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2013年09月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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