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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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与超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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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台风纳坦来袭当天,基隆河员山子分洪道开挖分洪,有四名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不小心被洪水冲走,其中三个人顺利救起,台视驻基隆记者平宗正却不幸殉职。

谁应该为记者之死负责?在国会引发争议,但照往例,结局多半还是流流口水罢了,不同政党按照各自立场对喷,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论与措施出现。但是这起意外事件,倒是使得媒体界认真地开始反省、检讨,编辑台是否流于盲目追求收视率的陋习,让记者冒不必要的危险?是否让记者成了演员,在第一线报导现场,或事故发生处、或灾区,制造夸大不实的画面与新闻?各传媒单位是否提供相关安全防护配备给记者使用?是否建立「危险新闻」采访的SOP标准作业流程,以降低伤害?

这起意外事件也令新闻相关从业人员讨论着,寻求一个安全的职场空间。过去,多因着新闻竞争或是上司要求,记者在新闻采访的紧要时刻,脑袋里通常只想到如何采、如何拍,而忽略自身安危。反过来,有时是因为记者平日遇到大风大浪多了,所以反而对安危失去警觉性。就像这次不幸,获救的联合报记者杨惠琪回顾当时的情况,她说:「还记得离开前,我还俏皮地打了通电话给同事阮南辉,开玩笑说:『我要逃命罗!』没想到灾难真的来了!」

因着一个记者之死,不少新闻相关从业人员对于「生命超越新闻采访所要获得的任何资讯、镜头。」「没有一个新闻好到值得用生命去换来」这类人命比抢新闻重要的话,深表赞同。当然,大部分的时候,这些话绝对没有错,但有些时候,这类话实在凸显其不甚了解记者的工作本质。

记者这工作,本身就是具有风险。从事传媒或想要从事这类工作的人都应该要有这个体认。根据非营利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 CPJ的统计,记者因工作丧生,究其丧生原因,死于「谋杀」最多,其次是死于「枪林弹雨中」。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之类新闻报导,记者应该要戴上安全帽、防护衣、救生衣,采取一些防护措施,来保护自身安全,这是负责任的表现。但是遇上揭发政治社会大型弊案丑闻之类事件,记者与媒体人所遭受的生命威胁,事实上更甚于天然灾害,由CPJ统计,记者以谋杀死亡排名最高可为证明。

对于记者,在某些少数时刻,衡量情况,当新闻采访价值超越生命价值,有些人会毅然奋不顾身地选择牺牲小我。这种特殊情况的牺牲,是记者的光荣与骄傲。耶稣曾说了一句很吊诡的话:「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人类的价值系统并非一个简单的逻辑。基督信仰对生命表示极大的尊重,但同时,圣经也记载许多先知与圣徒,他们看见有些东西的价值远远超越生命,好比对于永恒真理的护卫,更甚短暂生命,于是他们为之委身、为之殉道。若记者只能在完全没有风险环境的工作,逃避危险,那么人类社会的黑暗沈沦可能将无法予以阻挡。当然不只记者这份工作如此,其他很多工作(警察、法官、律师…)亦如此。

尊重生命与超越生命,看似互为对立,但事实却是互为相辅相衬。若不了解生命的可贵价值,随意弃之、毁之,就无法呈现超越生命的伟大。若一味把生命高举,人类只怕成为为了存活而存活的生物。重构生命意识,对生命价值从幼稚到成熟的渐次理解,学会尊重生命,学会珍爱生命,学会超越生命。然而最后一项超越生命,却是得有超越的信仰或信念支持,方有可能实践。

本文刊登于《基督教论坛报》 http://c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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