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洪老師 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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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系列文章授權自生命樹輔導研究中心。
弟兄姊妹,當你想到教養時,你首先會想到什麼呢?你可能會說:「我要做好神的管家,帶領我的孩子信主,我要我的孩子能榮耀神、愛神。」「要我們的孩子榮耀神並以祂為樂,是我們教養孩子的目標。」
我們希望我們的信仰成為孩子的信仰,希望我們能忠心地盡神給我們的責任,希望孩子能夠愛神愛人。既然榮耀神並以祂為樂是我們的目標,是我們的大原則,那麼下一個問題可能就是:實際上,我們要做什麼呢?可能我們的回答就是每天讀經、背經、禱告、思想神的話語,跟神建立親密的關係,讓孩子活在以神為中心的世界,凡事都讚美神。但是,我們怎樣可以活在以神為中心的世界,又怎樣可以跟神有親密的關係呢?可能你的答案又回到每天讀多少聖經、背多少經文和禱告多久了。做這些的確很重要,但如果我邀請你仔細回想你的答案,你就會發現答案大多是在說我們做了什麼:我讀經沒有,我禱告沒有,我默想沒有……可是你知道嗎?這跟聖經裡講的不太一樣。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與主的關係不是建立於我們做了什麼,而是祂做了什麼。正如《腓立比書》2:6-11說: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
是神建立了這關係,因為祂的捨身,祂為我們的罪所做的一切,祂不斷地邀請我們回轉,我們才能跟祂有關係。可是為什麼當我們講到我們的人生目的、教養目標時,卻跳過了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神自己。當我們在想怎樣教導孩子與神建立關係時,好像都變成我們在做什麼,好像我們能跟神建立關係,是我們在做什麼。但開始的是祂,持續不斷地與我們有關係的也是祂。當然,我們需要回應祂對我們的愛,但這回應不會讓我們賺取神對我們的喜悅,而是因為祂對我們實在太好,讓我們不得不去回應神對我們的愛,讓我們想要親近祂,願意讀經、禱告、背經文。《詩篇》19:1說:「諸天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神不需要我們的榮耀,祂就是那昔在、今在、永在的榮耀之君。這是天父的世界,祂奇妙的作為,祂愛我們的方式讓我們無法不回應祂對我們的愛。我們回應祂走進我們的世界,我們讚美祂是因為祂值得我們的稱讚。祂主動地與我們建立關係,保持關係,我們沒辦法不回應祂。
可能你的下一個問題會是:到底什麼叫「為榮耀神而行」呢?因為《哥林多前書》10:31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想這裡講到的有三個方面。
把神放在中心的位置,從神的角度去看世上所有的一切。
我們相信神掌權。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主。祂的掌權不是遠遠地看着我們,而是祂進入我們的世界當中,與我們同在。這會讓我們面對事情的時候有不一樣的看法。當我們面對問題時,我們是相信祂掌權,還是我們要把所有的事放在自己的掌控當中?這也會影響我們怎樣看待孩子。我們看孩子時需要合乎中道。當我們看到孩子會犯罪,有不同個性、喜好、恩賜,也有不擅長的地方,有他的短板,我們是否同時也看到孩子是屬於神的?他們是被神重價贖回的?
以神為中心的另一點,是我們可以想一想這個問題:你是希望孩子聽你的話,還是希望孩子真的愛神?我怎樣知道是前者或後者呢?當然這兩者不是一個對立的問題,只是我更加希望我的孩子做什麼。我怎樣去評估呢?我們可以想想,當你的孩子犯錯後,你會不會無論在怎樣的情況下,都願意幫助孩子面對他的錯誤?或者當你心情不好時,你會對他更嚴厲;當你心情好或比較忙時,你就會對他鬆一些?你嚴或鬆的不同反應,可以讓你思考你更希望孩子聽你的話讓你高興,還是你真的希望孩子榮耀神,把神放在中心來教導孩子。
當我們認識神的律法時,也就是認識神。《希伯來書》8章10-11節: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神要我們認識祂的律法,是要我們認識祂。律法是彰顯神自己屬性的地方。這些律法都是神幫助我們認識祂,認識祂和我們之間的關係。
活出神的榮耀,不只是背聖經和禱告而巳。我們着重的是知識,但神看重關係。從舊約到新約,神給我們很多律例要我們遵守。我們會把這些律例當一本手冊,要遵守什麼、不做什麼。但當我們細讀時,就會發現這些律法都是關乎關係。神頒布十誡時,一開始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祂先說我們是屬祂的,祂為我們做了什麼。新約中,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要做什麼時,也都是先提醒我們的身份是什麼。因為祂為我們做的一切,因為祂賜給我們的身份,因為祂主動走向我們,讓我們與神有親密的關係。正因如此,魏司道(J.G.Vos)說,我們是有意識地在人生的每一個領域榮耀上帝,而不是僅像小鳥或草葉那樣無意識地、被動地榮耀上帝。
但有多少次我們的教導和榮耀神沒有什麼關係?我們口號叫得很大聲,說要把孩子帶到神的面前,但很多時候我們卻做相反的事情?當孩子搶玩具時,你的回應是什麼?我們大部分人的立即反應就是:不要搶玩具。當然,我們阻止孩子搶玩具,因為這個行為不合宜。但你怎樣和孩子說搶玩具是不對的?可能你會說:「你怎可以欺負其他孩子呢?你這樣做很不對。」行為的確不對。但你這樣說,只看重行為。你看到現在孩子搶玩具這個動作,但你看到之前發生什麼事嗎?也許他之前無論玩什麼都被人搶,現在他回擊,你就馬上說他。就算沒有這些事,你說他不對前,知道他在想什麼嗎?你知道他心裡所想,不是給他找藉口,他做錯還是做錯,而是讓他知道你想了解他。你是要告訴孩子,你在意他。
或者你會說:「有什麼好搶的?你看,那裡還有另一個玩具,你可以玩那一個。」這樣你只是找方法吸引他的興趣,不想被打擾,但你沒有指出他的問題,也不在意他心裡所想。
你還可能會說:「搶玩具是不對的。你是哥哥/你是姐姐/你是主人/你是男生……你可以讓給他。」那麼孩子會覺得奇怪:我既然有這些身份,就連捍衛自己玩具都不可以嗎?我不是說這樣和孩子說不行,但如果這是你給孩子唯的一解釋,那你的意思就是在說孩子有這些身份,還去搶玩具,實在應該覺得羞恥。這和以下幾個說法一樣,都會讓孩子自己覺得丟臉:你看在非州的孩子都沒有玩具玩,你多幸運……你為什麼這麼不知足,你看我多辛苦上班攢錢……你這樣做,媽媽會不高興……沒有人會喜歡你的,沒有其他孩子要和你玩了……。
你再思考一下這些問題,會看到自己沒有充分了解孩子搶玩具的原因及需求,就直接丟出一些解決方式,並期待孩子馬上有行為上的改變,不搶東西,不單不搶,還要拱手把自己很想要的東西給人。你是在勾起孩子的羞恥感而讓他不做。我們讓孩子感到內疚、不好意思、產生罪惡感而做出的回應,和他們心甘樂意做的回應是不一樣的。
還有另外兩個說法:神不喜悅你搶別人的玩具,所以你不可以搶……你這樣做,神會懲罰你……,這兩個原因簡直就是扣大帽子,壓得人喘不過氣。當我們的教導只關注負面的行為,而做出負面的行為就會受到懲罰,這生活多恐怖。
有一些在教會中長大的弟兄姊妹分享在輔導或課程中看到十字架的恩典時說:「我從小都被教導說我要做得好,才能得到上帝的喜悅,做得不好,神會不喜歡我,所以我生活得戰戰兢兢,生怕又做錯了什麼事,神會不喜歡我,會懲罰我。但是,其實神不是這樣子的。看到神怎樣愛我們,神的恩典有多大……哇,我以前很怕神,但我真的不認識神。我以為我認識,但我的認識是錯的。」所以,孩子或許不搶東西了,但他不是被福音的愛驅動,而是被懼怕驅動,被對人的懼怕驅動,被對你所教導的不是聖經中的神的懼怕驅動。(待續)
about 【家庭之歌】專欄主要寫手:蔡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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