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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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層次的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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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卅六歲婦人,車禍導致腰部椎盤突出。最近舊傷引發強烈腰痛,前往醫院住院檢查,醫師計畫為之開刀。沒想到抽血化驗時赫然發現,該婦人血液裡存在一種極罕見的JK3紅血球抗體,血庫並無這種血。

捐血中心接獲通報,總動員洽請各地捐血中心協助搜尋建檔資料,比對出全台兩千三百多萬人,竟只有八捐血人相符,分佈於台北區四人、桃竹苗一人、雲彰南兩人、高高屏一人。

救人分秒必爭,工作人員想盡辦法通知這八人捐血救人,但有的捐血人感冒生病,有的已搬遷,僅聯絡上三人,共獲得五袋血。眼見 距手術安全範圍,就差一袋二百五十CC鮮血。醫院指出,雖只少一袋血,萬一手術發生大量出血,該婦人就很可能會休克昏迷,血不相符也會出現凝血危機。

時間急迫,連警察都下來幫忙展開尋人大作戰。負責員警連續兩天不眠不休四處打聽,好不容易終於又聯絡上其中一位相符血型男子。 但,對方竟要求「提錢來講」,並且對員警表示:「血是我的,我不捐就不捐。」媒體將此事披露,引發輿論強烈撻伐聲。

該男子見媒體報導,自己成了眾矢之的,隔天態度便軟化。他先打電話至醫院,表示若情況危急,願意無條件捐血。甚至晚上一個人默默地到捐血站捐了兩袋鮮血。

說起來,是否要捐血救人是個人自由,法律沒規定國人有捐血義務與責任,無法強迫。萬一那位要開刀的婦人,終究因為血源不足,失血過多亡,不捐血也算不上構成什麼殺人罪。

但,輿論讓此事件終獲完滿解決,婦人得以安心進手術室,這讓我們看見,人人皆有是非對錯觀念,心頭仍有普世原則、信仰價值觀,乃至常識法則,定罪不見得都得靜待法律這最後一道防線來判定。找血行動的成功,代表著這個國家社會還沒被資本主義嚴重影響,淪喪到道德起不了作用,事事得靠金錢或法律來解決問題,非常值得慶賀。 然而,這起事件輿論撻伐提出的理由,仍以「利己」思考為出發。諸如:「罕見血型人數稀少,需要更團結,好應付臨時需要血液急救。」「助人、救人,積福報」。顯示台灣的信仰價值觀,不少停留在「利益輸送」層次上。

就像一般民間信仰,不需查考神明歷史典故由來,神人之間沒有道德價值觀的交流互動,多半是「我給你塑金身,你保佑我賺大錢」等利益輸送上。因果功德論,一邊嚇阻人犯罪,一邊誘導人做善事積福報。

相較之下,基督信仰不從功德論述,做好事是應該的,沒什麼報償可討論。聖經記載施洗約翰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三章8節)保羅則說:「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二十六章20節)行善不是有什麼福報,也不是為了可以積什麼功德,行善是見證自己內裡是真有悔改的心。 耶穌甚至表示:「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七章17∼20節)好行為或善行不過是顯明自己是屬上帝、屬耶穌的。

因此,當做好事不會有好處,反倒會倒楣、會惹禍上身,基督徒也得去做,因為做好事是一種生命的流露。以捐血為例,不在乎功德福報,就僅僅因這是好事,能捲起袖子捐出熱血的就盡量去捐。這樣超越一般的行善價值觀念,若真要說行善能獲得什麼好處,那就是基督徒體會到與神連結「以神為樂」的永恆滿足,世上沒有甚麼比上帝更好,比上帝喜悅可寶的充滿踏實。

當然,不諱言也有一些基督徒,搞不清楚基督信仰的「成聖」與「救贖」觀念。「救贖」停留在受洗就是上天堂的門票,不瞭解「成聖」是來襯映自己是真悔改。

然而,以「利益」為核心的行善觀念,可怕之處在於,若是當利益盤算總計過大於一切時,行惡也就算不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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