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守主道(仰望)》

| | 成為粉絲 | | 轉寄

伸冤在主,你相信嗎?

文章索引 |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圖片提供/123RF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哥林多前書》6:7

哥林多前書6章這些上帝的話,是在教導上帝的孩子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行事為人,這些話指向基督徒的生活準則。一個人的言行舉止顯示出他的內心如何。在哥林多教會,上帝兒女們的言行都表現欠佳,保羅正在指出這個問題。有些人為自己的權利爭鬥,如果他們被冒犯了,就會將人告到地方法官那裏,為要證明自己無辜。他們很看重自己的權利,寧願不惜代價。

他們也許是對的。很可能有人在財產或名譽上冤枉了他們。但弟兄們彼此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同時宣揚他們鄰舍的罪,有時候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這是在基督的教會中不應該發生的事。

人們經常為得到個人的公平爭鬥。他寧願自己爭鬥而不願將煩擾交託給那位按公義審判的上帝;他寧願在地上尋求公平,卻不願將整件事擺在上帝的面前;他不願降服於上帝的公義,卻要跑到各種各樣的法官那裏證明自己無辜。他知道如何在法官面前呈現自己的案子,讓他人被責備。這是一種有尊嚴的行為嗎?為你自己的榮譽而爭鬥是何等可怕。

人的自我證明源於他的驕傲,那是自從人在伊甸園背叛上帝後就攜帶在身上的毒液;同時也源於人的極度貧窮,因為沒有上帝的保護,他必須孤單地站著,自己為自己爭鬥。上帝的孩子必須注意自己的情形。沒有恩典,他就跟世界沒有什麼兩樣。有時候,他甚至比世界更糟糕;也有些時候,温柔的人寧願自己遭受不公平,也不願引起暴亂。

保羅問道:「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為什麼想要提升自己呢?為什麼不等待上帝的時間呢?為什麼不將事情交託給上帝呢?人什麼時候可以停止自我證明呢?只有當他站在上帝面前被定為有罪時,他才能這樣做。那是當上帝來證明祂自己的時候。那時,人被證明為有罪,因為他的自我中心得罪了上帝;那時他被天上的大法官傳喚,他在天堂的法庭中,面對無數個問題,卻給不出一個答案。當這一幕對你變得真實時,你就不會那麼快跑到地上的法官那裏去了。那時你感到自己的罪比你的鄰舍更嚴重。

當你真正在上帝面前認識到自己的罪時,就會寧願在日常生活中遭受不公義,也不願違背上帝的意願。但神蹟是基督竟然為這樣的人從天降下。如果曾有人遭受過不公義,那就是基督。當祂被不公義地定為死罪時,難道祂不能證明自己的無辜嗎?但是祂選擇遭受不公義,這讓祂經歷了地獄的劇痛。祂遭受這樣的不公義,是為了讓祂的子民在天上的大法官面前被證明為無辜的,是為了擔保我們能得到永遠的救恩。「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這個功課只能在基督的學校才能學到,因為基督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馬太福音11:29)




本文取自《永存之道》(The Everlasting Word : A Daily Devotional)。免費索書,請洽joan8452@gmail.com(郵資請自付)。

本專欄與仰望基督教資源書房合作。

【延伸閱讀】:
神在迫害的腳下賜我們冠冕
百合花的恩典與信心
將一切的憂慮交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