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社會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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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愛上教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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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踏入教會的時候,很羨慕那些從小在教會裡長大的孩子。因為每當我看到教會裡的孩子從小就可以參加兒童主日學、少年團契、青年團契、學生團契,有熱心的主學老師和團契輔導可以陪伴他們長大,在他們不同生命階段傾聽他們生活中的喜怒哀樂,有一群同齡的契友可以一同成長,那種幸福的感覺真的會令人宛如置身電影情節一般。

除此之外,也因為這群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從小就一起長大,慢慢地都會像學校同學間的關係一樣,形成一個個的小團體。這時候,相較於他們那種自然而然形成的人際網絡,我這種第一代的基督徒要打入一個新的教會團體,就十分困難。

但是,當我跟一些教會長大的孩子有比較深刻的分享後,我發現到在我眼裡的「優勢」,對他們來說其實不見得那樣美好!例如,有些人小時候去上主日學、參加各式團契不完全是心甘情願,而是被父母以半強迫的方式「帶」到教會。另外,對於祖孫好幾代都在同一個教會的孩子來說,隨著歲月而累積的人際網絡壓力,也使得他們比較沒有機會選擇要在那個教會聚會。

相較之下,我這種第一代的基督徒只有單身一人,由於沒有既定的長輩或同儕網絡壓力,所以往往可以隨心所欲地想到那個教會就到那個教會;在甲團契待不習慣、覺得不喜歡,也可以很快地跳到乙團契去。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反倒喜歡這種無拘無束的生活。因為這樣的信仰生活讓我不必去包容不同契友的個性差異,而且可以持續讓自己的人際圈保持一個新鮮感!

可是隨著生命歷練地增加,我發現到這種看似自由自在的生活還是得付出一些代價的。因為這種海鷗式的信仰生活方式,很難跟教會契友建立穩固的人際關係;沒有持續穩定的人際互動,就很難有屬於自己的社群認同;沒有了團體的正向歸屬感以及穩定的人際關係,又怎麼能從日常互動中認識自己,產生積極正向的自我認同、自我價值感呢?

我想不僅是教會與團契生活如此,就是婚姻生活或其他社團生活也是這樣:想要過群體的生活,就得付出包容差異、忍耐不同個性的代價;不想因為別人的不同而「屈就」自己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單身的生活。

但所謂的「愛」的生活,似乎只有在群體生活方式中才有可能實現,因為「愛」必然發生、體現於不同個體的日常互動中,唯有在大家包容彼此的差異、相互扶持的的過程中,我們才能真正地感受到「愛」。這個道理我覺得可以用台語中「疼」的發音來做更清楚的說明。台語裡頭「疼」和「愛」的發音是一樣的!意思是說:有當我們因為愛某個(群)人的緣故,願意因著他們的福祉或與他們保持一個良好關係,而忍受一些不便、甚至做出一些犧牲的時候,這樣的行為才能真切地體現出「愛」。

當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非「群居」即「獨居」,而是不停地穿梭在兩者之間。但是,如果我們的心中只有想到要過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而較少替別人著想,或為著身旁的親友做些讓步、甚至犧牲的話,那麼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的獨居生活佔的比例勢必會大於群居。因為缺乏包容與同理心的人在跟別人相處的時候,感受到的痛楚與不自在會遠遠高過群體生活的樂趣。所以,對於喜歡「群居」生活的我來說,喜歡教會生活的原因是:期盼可以在與不同個性的契友共同生活的過程中,真實地去體會「愛」的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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