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在大衛 卻罪連其子

【作者:berean永恆的答問 2003.05.25


問:「聖經撒母耳記下12章提到一件婚外情的醜事。錯明明在大衛王,卻罪連其子。他的兒子並沒有錯,而上帝卻剝奪他的生命,這裡我實在是不懂。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答:
有很多時候,一個人的錯,一定會牽連子孫的。

講遠一點的事情,日本軍人偷襲珍珠港,廣島在家種田的人卻承受原子彈的威力。再講近一點點的事情,父母花天酒地,兒女也因此染上梅毒愛滋病,sars也給我們相同警戒。

撒母耳記下 12章提到的這個孩子,正是拔示巴她知道月經剛潔淨(沒有先生的種),剛好可以懷孕時刻、保證一定懷孕成功的時刻,卻接受不應該的性行為。大衛王做了這件醜事,在被告知,有了這個孩子,大衛被逼去掩飾。為了這個孩子,大衛也做出殺人滅口的行為,更殘害了忠心無辜的人(拔示巴的丈夫)。

這個孩子就是這個事件的起端,母親可以預先抉擇的,大衛也可以的。若是上帝殺了這孩子,這不是上帝錯,而是母親拔示巴的錯,更是大衛的錯。

我們若能夠謙卑學習,而不是當法官審判上帝,可能將來我們也可以必避免成為現在。離婚率甚高的現象,單親家庭無力扶養孩子,繳不出營養午餐...被遺棄的嬰孩..這些孩子失去生存的健康環境,不是上帝害的,是這些年輕人的性氾濫害的。也就是,父母害孩子的。一直責備上帝不公,卻看不到有很多人責備這些真正造成無辜孩子失去生存的健康權的青年人的氾濫自由選擇心態。


我們濫用我們的性,造成將來孩子的災害或死亡;或者,謹慎我們的選擇,潔身自愛,造福他們,就如您們的父母為您們潔身自愛,保守自己一樣。SARS 潛伏期才兩週,就可一傳十,十傳百,造成恐慌。就我所了解的。愛滋病是潛伏期十年,感染力跟SARS一樣 每發必中,就如大衛的一次。而,身旁越敢講性自由的人,在這十年內越多不同性伴侶,越敢輕易讓人感覺賺到了,爽到了。所娶的妻,所嫁的丈夫,所生的兒女,所愛的人,卻因為像大衛的一次,他們都得承受別人的錯誤所造成的後果。

潔身自愛,保證也保護到您真正所愛的人。

隨心所欲,必定會貽害到您真正所愛的人。他們也會無辜分享了別人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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