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一種沒有付過代價的愛,不能讓你改變。

【作者:Virginia Yip永恆的答問 2021.12.19



《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所見》,詹姆士‧提索(James Tissot),創作於1886年至1894年。(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The reason people can know the gospel and not change their lives is because they think forgiveness is cheap.

──Timothy Keller

為什麼有人會知道福音,但生命沒有改變呢?因為他們認為,上帝赦免人不過是一件很輕易就能做到的事,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提摩太凱樂


今天若問華人教會基督徒:「罪人如何得救?」在教會待久一點的信徒多半會說「因信稱義」,但要是再問他們「信」指的是什麼?他們不一定能回答得清楚。


「信」是什麼?

有的會說:「信就是指『信上帝』!」這樣回答的多半曾經篤信無神論,或者從前求神拜佛,他們現在不過是換了一個敬拜獨一真神的信仰。他們不認識「耶穌基督」,也不知道為什麼基督教除了上帝,還要搞個耶穌出來;簡言之,他們不能算是「基督」徒。

有的會說:「信就是指『信上帝的話』!」這樣回答的人多半是受傳統華人教會行為主義、律法主義影響。在他們觀念深處,一個人得救是要靠遵行上帝的話語,所以他們一再強調「不要光聽道、還要行道」。至於「基督」和他們的關係呢?或許基督的救贖在信的那一刻對他們有意義,信了之後,就得靠自己努力行道了。

有的則會說:「信就是指『信耶穌』!」若再問這是什麼意思?就說不準會聽到什麼答案了。有的強調「信」這個行動,彷彿使人得救的是人自己的信心。一次,我在一個主日學中聽帶領的人講解「耶穌基督為何來到世上受死」,他略略地提了提耶穌是為了我們的罪而死,接下來便花了大半節課的時間,用各樣生動的比喻和個人見證講解我們如何信、信是什麼、為什麼要有信心……對這些人來說,「基督的死」只是個布景,他們的「信心」才是信仰的焦點。

如果追問,耶穌基督為何來到世上受死呢?耶穌的死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最常聽到的答案是:「耶穌基督的死是為了表明上帝的愛。」這時常引用的經文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若再問:「上帝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獨生愛子來向世人示愛呢?」那聽到的答案就更顯出信徒對救恩一事有多模糊了,我聽過的答案有:「為自己心愛的人捨命是表達愛的最高境界!」、「不是有句話說『愛得死去活來』嘛!」、「因為上帝知道,看到為他人捨命,對人是最大的震撼,所以祂用這種激烈的方式,否則我們不會被感動!」如此一來,耶穌的死不過是上帝用來表達對世人之愛的一種花招而已。於是,信耶穌,就是信上帝是愛!

掛名基督的信仰

傳統華人教會的行為主義者、律法主義者,不是不知道罪,甚至對那些強調上帝是愛的論調非常反感,但是他們認為,一個基督徒一旦信主,就要靠自己努力行道來蒙上帝喜悅。換言之,他們仍然對自己的罪性認識不清,未認識自己到底敗壞到什麼程度,「罪」對他們來說只是一件、一件具體的罪行,所以他們多半不明白恩典,甚至有人講恩典,他們還會生氣,因為他們認為那是提倡反律法。

在這些信徒的觀念中,基督只有在他們信主的那一刻才與他們有關,也就是拯救他們,給他們一張天國考場的入場券。入了考場後,他們在世上大部分的日子,基督也好、聖靈也好、父上帝也好,祂們的角色就是加添基督徒的力量,讓他們過聖潔生活。

華人福音派信仰已經漸漸變成「掛名基督」的基督教信仰了!因為人們口裡仍然不時提到「基督」,但其實認為「基督」在信仰中不過是彰顯愛的記號或至高道德的榜樣,是個象徵性、點綴性的角色罷了。人們之所以如此認為,正是因為人們對「我們是罪人,除非得到基督代贖性的救贖,否則永遠無法來到上帝面前被祂接納,享受祂的愛」這一事實,認識非常模糊、非常膚淺,甚至毫無認識。而相信這種「基督教」信仰的人,生命絕對不可能有太大改變。

認識贖罪重價

凱樂一針見血地指出,對基督教信仰有認識卻無生命改變的原因,乃出在人們把上帝的赦免看得太廉價了。人們覺得,既然上帝是愛,又使用耶穌來到世上死給人看這麼激烈的表達方式,那麼一個慈愛的上帝赦免罪人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有什麼大不了呢?

一個人的生命怎麼改變?一個人怎麼饒恕得罪他的人?怎麼能捨己愛人?怎麼能不再把追求金錢、名利、成就視為人生目的?怎麼能不再在乎人家怎麼看他?是在他看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做出的偉大表現或感人事跡嗎?你現在看了,然後試試去行看看?不但做不到,更會因為發現自己做不到而感到無比的愧疚和沉重的道德壓力──如果你真的想效法耶穌的話!

但是,如果你看到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乃是為了你的緣故,祂呼求父上帝赦免的,不是「他們」那些壞人,而是「你」這個罪人,你的生命一定會改變!有什麼比親身經歷上帝的赦免更有震撼力呢?基督的死,不僅僅彰顯一個偉大、捨己、寬恕仇敵的愛,讓人看了很感動、看後可以效法而已。祂的死彰顯的,乃是上帝對祂的懲罰,是祂以一個完全無罪的義者身分站在我們這些不義罪人的地位上,代替我們承受懲罰!也就是說,我們的罪之大,本應受到如此懲罰,但是現在這懲罰全部落在基督身上。

上帝的愛,彰顯在為了要拯救我們,竟然犧牲了自己的獨生愛子,此乃沉重到不能再重的代價。如果這世上有其他方法可以救我們,父上帝絕不會毅然犧牲祂的愛子。只有當我們認識到上帝為救我們免受沉淪而付出了多大的代價,我們才能經歷因赦免和接納而帶來的喜樂和自由──這才是生命真正改變的動力和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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