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羅德•比爾克斯(Gerald M. Bilkes)】「艱」守主道(仰望) 2026.08.30

《窮人拉撒路在財主門前》(The Poor Lazarus at the Rich Man's Door),詹姆士・迪索(James Tissot),1886–1894年。(圖片來源/Brooklyn Museum)
■ 翻譯 | 陳曦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可以聽從。」他說:「不然,我祖亞伯拉罕啊,如果有人從死人中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定會悔改。」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就算有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會接受勸告。」──路加福音十六章29-31節,新譯本
有些人推測,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有關財主和拉撒路的記載不是比喻,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然而,因為它與1-12節不義管家的比喻開頭相似,且大體上延續了這個主題,大多數聖經學者還是將其視為基督講述的一個比喻。
事實上,重要的是在解讀這個比喻時,要以前兩個比喻(浪子和不義管家)為基礎。這三個比喻的焦點都放在法利賽人身上,他們拒絕福音,而這福音有基督和整本聖經作見證。
誰是上帝幫助的人?
這個比喻講述的是一個財主和一個乞丐。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叫出了那個乞丐的名字,他叫「拉撒路」,字面意思是「上帝幫助的人」。這與我們想像的剛好相反,我們可能會覺得有名字的應該是那個財主,因為通常人們都認識有錢人和社會名流的名字,乞丐是沒沒無聞的。然而,和基督講的所有比喻一樣,這個比喻是在永恆的光照下講述的,拉撒路的名字已「記錄在天上」(路加福音十章20節,新譯本)──這才是最終算數的名字!在這一點上,那個有錢人只被稱為「財主」就顯得意義重大,意謂著他死後沒沒無聞,在他死後,他的財富一分一毫都無法繼續屬於他。
基督在這個比喻裡繼續談及的法利賽人,非常尊重像這個財主一樣富有的人。在路加福音十六章的前半部分,路加曾指出法利賽人是貪財的(14節)。他們認為,擁有財富就標誌著得到了上帝的恩寵。這個財主享受了許多世上的安逸舒適,很顯然,他的心思全放在這些事情上,「身穿紫色袍和細麻衣,天天奢華宴樂」(19節)。乞丐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外,滿身生瘡,想撿財主桌上掉下來的殘羹剩飯吃,十分悲慘。這一切會令法利賽人得出一個結論,認為這個財主很可能是義人,而那個可憐的窮人可能是不義的。
按照基督的說法,財主與乞丐死後,上帝的裁決是截然不同的。財主下到了飽受痛苦的陰間,永遠無法自他的悲慘境地逃脫,而拉撒路被帶到天堂,在亞伯拉罕的懷中享受一切的安逸舒適。天堂和陰間隔著無法逾越的鴻溝,而且上帝的判決是不可逆轉的。
在基督的比喻中,財主抬起頭來,看見亞伯拉罕和拉撒路在樂園裡,因為非常口渴,他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用指頭蘸點水涼一涼他的舌頭。但是亞伯拉罕提醒他,在活著的時候他曾經享過福,拉撒路卻受過苦,而現在有深淵橫在他和他們中間,要逾越是不可能的。
之後,財主又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去他父親的家裡,警告他的兄弟們陰間有多危險,免得他們將來也來那裡。但亞伯拉罕提醒這個財主,他的兄弟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足以教導他們了解來世生活必要的知識。如果他們不願意聽從摩西和眾先知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聽那人的勸告。
免下陰間的特權?
這個比喻教導我們的第一項功課就是,在世間享有的特權無法令一個人免下陰間。有些人認為財主的罪在於他有錢,但無論是這個比喻,還是聖經中任何一處經文,都沒有這樣教導我們。財富的確是陷阱,駱駝穿過針眼也的確比有錢人進天國更容易。但既然財富不能救一個人,那麼同樣的道理,財富也不能導致任何人下陰間。
這個財主除了有錢之外,還享有另一項特權。請注意,亞伯拉罕稱他「孩子」(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他跟他的兄弟們一樣,從小對上帝的道、摩西與眾先知的話語耳濡目染。他與這一章裡基督說話的對象,也就是那些法利賽人一樣,可能在猶太會堂裡是忠心且受人尊重的成員。所有這些都是他的特權,但他沒能善用這些特權尋求上帝的祝福,因此這些特權最終對他毫無益處。諷刺的是,這個亞伯拉罕的子孫最終無法進入天堂,躺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他的先祖亞伯拉罕因為相信上帝就被算為義人,他卻缺少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聖經確實警告過我們,外在的宗教特權並不總是能轉化成內心的真實,「因為出自以色列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馬書九章6節)因此,這個財主在世的時候,雖然能夠享受特權,但是在陰間,他卻是完全無助的。
拉撒路的情況正好相反。在世的時候,他缺乏財主享受的很多外在特權,但正如他的名字表達的意思──上帝幫助的人,他在主裡有一位幫助者。上帝在屬靈方面賜福給他,因此他擁有的福份比財主的更好:「以雅各的神為自己的幫助,仰望耶和華他的神的,這人就是有福的。」(詩篇一四六篇5節)
第二項功課則是,即使禱告也無法令一個人離開陰間。毫無疑問,財主生前禱告過,他畢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然而,他的禱告很可能跟另一個比喻裡法利賽人的禱告相似,自言自語地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路加福音十八章11節)
如果這個財主在世時,能學到在祈禱中真正尋求幫助和憐憫就好了!如今,他在陰間向亞伯拉罕苦苦哀求,甚至說:「我禱告求你……」(十六章27節,KJV直譯)但他做的根本不是真正意義的禱告,他祈求憐憫,祈求的對象卻是亞伯拉罕,而不是上帝。他祈求的是減輕自己的刑罰,而不是赦免。他知道自己正在經受折磨,因此迫切想得到解脫,但他沒有承認令他落入這種折磨的罪。而這鴻溝是不可逾越的,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在陰間,他的祈禱既不能也不會改變任何情況。
甚至,財主向亞伯拉罕發出的祈求,也就是打發拉撒路去見他的兄弟,也沒能按著他想要的方式得到回應。有些人會納悶,怎麼會有人自己身在陰間,卻希望其他人得著救恩呢?因此他們推測財主對他的兄弟懷有怎樣的動機,是否因為不想聽到自己的兄弟們指責他,所以很害怕他們也來到陰間?這個比喻沒有解釋他的動機。然而,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在天堂的那一位,永遠不會聽陰間提出的要求。生前,這個財主只要彈一下響指,水、酒及各種各樣世上的祝福便可以馬上屬於他。但是在陰間,最微小甚至聽上去最敬虔的請求,都不會被聽取。
第三個功課與怎樣可以令一個人免入陰間有關。這個比喻的最後四節經文用了四個詞:
1.見證
這個財主請求拉撒路對他的兄弟們「作見證」(路加福音十六章28節,和合本),這個詞通常用於新約,意思是熱心且誠實地在耶穌基督裡見證真理。基督(約翰福音三章32節)和使徒(使徒行傳十八章5節)作過見證,聖經(約翰福音五章39節)和聖靈(十五章26節)也為福音真理作見證。無論財主的動機如何,聖經清楚表明,我們若想逃離陰間,確實迫切需要聖經的見證,還有聖靈在我們的良知和心裡作內在的見證。
2.聽從
亞伯拉罕回答這個財主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讓他們聽從他們的話吧。」(路加福音十六章29節,KJV直譯)我們若想獲救不入陰間,就需要真正聽從聖經,也就是聽從其中的呼召。
3.悔改
財主回答亞伯拉罕說:「不然,我祖亞伯拉罕啊,如果有人從死人中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定會悔改。」(30節,新譯本)悲哀的是,這人拒絕悔改,卻知道他的兄弟們需要悔改。事實是,真正的悔改可以救一個人免入陰間。
4.勸告
比喻裡最後這個詞出自亞伯拉罕的口。「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就算有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會接受勸告。」(31節)請記住,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還沒有摩西和眾先知說的話。然而,他是一個對上帝有信心的人,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明確地講到,他相信上帝的應許,是存著信心死的。
基督在這個比喻裡向財主指出聖經在救恩方面的價值和全備,這教導也是給我們的。我們需要相信,在講述我們、講述上帝、講述救恩之路時,上帝的道都是實實在在的。如果亞伯拉罕這個子孫能有活潑的信心,並且聽從勸告就好了!這可以令他免入陰間。
救主為福音作見證
浪子的比喻最終的結尾,是大兒子站在眾人宴樂的房屋之外。現在,基督描繪的這個財主也被排除在永恆之外。救主在此恩慈地警告法利賽人,也警告所有聽到祂話語的人,要趁著現在還有恩典的時候悔改,以免最終落入永遠與上帝隔絕的境地,墮入陰間。
基督在這裡也啟示了福音見證的榮耀。基督強調這榮耀與聖經(摩西和先知)契合得多麼完美,聖經足以為祂帶來的福音真理作見證。即便有死人復活這類神蹟,也無法令拒絕聖經的人相信福音。基督在地上服事時,曾令一個名為「撒拉路」的人復活,而法利賽人的回應證明了這一點(約翰福音十一章46-57節)。事實上,當基督從死裡復活時,猶太公會越發抵擋真理。
基督和這個比喻裡的財主形成了多麼鮮明的對比!基督的生命與福音的見證完全相符。事實上,因為祂進入世界,也因為祂的救贖工作,世人才從祂的口中,也從祂道成肉身前的摩西和先知那裡,有了福音的見證。雖然祂富有的程度超過這個財主無限倍,卻甘心變為貧窮(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此外,祂下到陰間,替所有屬祂的百姓接受懲罰,為他們建立了永恆的基業。在此基礎上,上帝的每一個孩子聚集在一起──無論他們此生多麼卑微、多麼貧窮,他們都可以與亞伯拉罕、摩西、眾先知、拉撒路等忠心的人一起進入天堂。不僅如此,他們還將永遠與救他們脫離極大死亡的救主同在,並永遠以此為樂。
鑒察我們的心
在這個比喻裡,福音見證發出的榮光會鑒察我們的心。我們擁有「摩西和先知」,其實,我們擁有的不止如此──我們有整本聖經。我們知道基督從死裡複活的那位拉撒路,我們也知道基督戰勝陰間和死亡的記載。然而,按著本性,我們更願意活得隨心所欲,而不是按照上帝的道而活。難道我們沒有發現,身邊的世界正在通過網路、媒體和廣告,推崇那個財主的生活方式嗎?這世界的歡愉輕而易舉就能虜獲我們的心,財主的生活很快就成為我們血氣之心嫉妒的對象。永恆看上去如此遙不可及,許多人會安慰自己,他們現在可以享受快樂,將來依然可以進天堂。
這個比喻鑒察我們的心,分辨我們是否願意在聖靈的幫助之下,努力治死我們生命裡貪婪的律。它也催促我們要在生命中活出永恆、聖經、信心和基督的原則。天堂和陰間之間,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要麼你讓基督成為你的福份,要麼你沒有基督同在,只有陰間等著你。家中擁有聖經,或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都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靠著恩典,追隨亞伯拉罕的腳步而行,並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若沒有這些,我們的葬禮可能很風光,但陰間永不熄滅的火卻非常恐怖。
反思
1.逐項列出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財主和拉撒路各自擁有的幸福和痛苦,並與詩篇七十三篇比較,我們如何看待今生?
2.在聖經裡,為什麼基督談陰間比其他人談得更多?傳講和研讀關於陰間的教義有什麼價值?
3.在和合本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痛苦」這個詞出現了四次。為什麼基督一次次重複這個詞?有人說最糟糕的就是「兒啊,你該回想……」(25節),你認為這樣說可能是什麼意思?
4.財主認為如有人死裡復活,人們就會相信。當基督從死裡復活時,這種情形發生了嗎?請解釋你的答案。
5.路加福音十六章31節如何證明聖經的全備性?這一原則有哪些實際意義?
本專欄與仰望基督教資源書房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