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层次的行善

【作者:陈凤翔时事评论 2007.01.28


一位卅六岁妇人,车祸导致腰部椎盘突出。最近旧伤引发强烈腰痛,前往医院住院检查,医师计画为之开刀。没想到抽血化验时赫然发现,该妇人血液里存在一种极罕见的JK3红血球抗体,血库并无这种血。

捐血中心接获通报,总动员洽请各地捐血中心协助搜寻建档资料,比对出全台两千三百多万人,竟只有八捐血人相符,分布于台北区四人、桃竹苗一人、云彰南两人、高高屏一人。

救人分秒必争,工作人员想尽办法通知这八人捐血救人,但有的捐血人感冒生病,有的已搬迁,仅联络上三人,共获得五袋血。眼见 距手术安全范围,就差一袋二百五十CC鲜血。医院指出,虽只少一袋血,万一手术发生大量出血,该妇人就很可能会休克昏迷,血不相符也会出现凝血危机。

时间急迫,连警察都下来帮忙展开寻人大作战。负责员警连续两天不眠不休四处打听,好不容易终于又联络上其中一位相符血型男子。 但,对方竟要求「提钱来讲」,并且对员警表示:「血是我的,我不捐就不捐。」媒体将此事披露,引发舆论强烈挞伐声。

该男子见媒体报导,自己成了众矢之的,隔天态度便软化。他先打电话至医院,表示若情况危急,愿意无条件捐血。甚至晚上一个人默默地到捐血站捐了两袋鲜血。

说起来,是否要捐血救人是个人自由,法律没规定国人有捐血义务与责任,无法强迫。万一那位要开刀的妇人,终究因为血源不足,失血过多亡,不捐血也算不上构成什么杀人罪。

但,舆论让此事件终获完满解决,妇人得以安心进手术室,这让我们看见,人人皆有是非对错观念,心头仍有普世原则、信仰价值观,乃至常识法则,定罪不见得都得静待法律这最后一道防线来判定。找血行动的成功,代表着这个国家社会还没被资本主义严重影响,沦丧到道德起不了作用,事事得靠金钱或法律来解决问题,非常值得庆贺。 然而,这起事件舆论挞伐提出的理由,仍以「利己」思考为出发。诸如:「罕见血型人数稀少,需要更团结,好应付临时需要血液急救。」「助人、救人,积福报」。显示台湾的信仰价值观,不少停留在「利益输送」层次上。

就像一般民间信仰,不需查考神明历史典故由来,神人之间没有道德价值观的交流互动,多半是「我给你塑金身,你保佑我赚大钱」等利益输送上。因果功德论,一边吓阻人犯罪,一边诱导人做善事积福报。

相较之下,基督信仰不从功德论述,做好事是应该的,没什么报偿可讨论。圣经记载施洗约翰说:「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马太福音三章8节)保罗则说:「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二十六章20节)行善不是有什么福报,也不是为了可以积什么功德,行善是见证自己内里是真有悔改的心。 耶稣甚至表示:「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七章17∼20节)好行为或善行不过是显明自己是属上帝、属耶稣的。

因此,当做好事不会有好处,反倒会倒楣、会惹祸上身,基督徒也得去做,因为做好事是一种生命的流露。以捐血为例,不在乎功德福报,就仅仅因这是好事,能卷起袖子捐出热血的就尽量去捐。这样超越一般的行善价值观念,若真要说行善能获得什么好处,那就是基督徒体会到与神连结「以神为乐」的永恒满足,世上没有甚么比上帝更好,比上帝喜悦可宝的充满踏实。

当然,不讳言也有一些基督徒,搞不清楚基督信仰的「成圣」与「救赎」观念。「救赎」停留在受洗就是上天堂的门票,不了解「成圣」是来衬映自己是真悔改。

然而,以「利益」为核心的行善观念,可怕之处在于,若是当利益盘算总计过大于一切时,行恶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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