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過急澗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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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學的混雜:泛靈論的新範式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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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ert J. Priest, Thomas Campbell, and Bradford A. Mullen
摘譯 ▎林奕慧


《以利亞在巴力先知面前獻祭》(The Sacrifice of Elijah Before the Priests of Baal),費地(Domenico Fetti),1621-1622年。(Royal Collection Trust / ©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2022


這些新教義的知識論基礎

這些關於靈界的教義並不是立論於聖經,而是任意拼湊的。新概念都應該經過聖經的檢驗。我們質疑這類教義,並不是認同啟蒙理性主義的立場,拒絕超自然的解釋,而是不願不經批判,就輕易相信。本節中,我們評析Kraft、Warner、Wagner等作者用以建構這類新教義的知識論原則。

一、訪問鬼魔

仔細閱讀這些著作,發現作者常常以訪問附身於人的「鬼魔」來獲取資訊(必須指出,這些作者預設他們正在與鬼魔談話)。例如,Murphy信任他所質詢的鬼魔,認為沒有理由懷疑鬼魔講述的。他以鬼魔的宣稱為基礎,發展部分教義,比如,鬼魔可經由家族遺傳,附著人身。儘管他承認鬼魔有時會說謊,但他自信能夠逼鬼魔說出真相。Kraft也採取類似方法,他記錄的許多資訊,像附著在人體竅孔的鬼魔較容易被逐出、鬼魔的各種功能性名字等等,都是鬼魔所告訴他的。他也提出,藉著詢問鬼魔,可以知道醫治的步驟,詢問結束之後,再將鬼魔送到耶穌那裡棄置。他引述一些輔導個案,認為藉著召喚鬼魔並透過鬼魔所揭示的洞見,可以讓我們知道許多當事人已經遺忘的事件,幫助我們處理深層的問題。這些作者又說,有些鬼魔若因為害怕受到報復而隱瞞資訊或說謊,只需述說一些保護那鬼魔的文字,就會得到必要的資訊。Wagner也從鬼魔那裡獲知一些資料,包括不同鬼魔的名字、所管轄的國家以及邪惡的領域。他認為,儘管鬼魔是說謊者,但從鬼魔所得到的「啟示」還是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線索,值得繼續調查下去。

上述作者所宣傳的靈界概念,很大部分是透過與鬼魔談話而來。他們相信,在聖經以外有其他的啟示來源—他們接受鬼魔的啟示,而聖經中認為鬼魔在本質上和行動上正是欺騙者,並警戒我們不可相信撒旦的話語。耶穌某次吩咐鬼魔說出名字的記載(可五9;路八30),不應用來合理化向鬼魔質詢新事實這種方法。無論基督的出發點是什麼,都不是因為他無法從其他管道得到這些資訊。在其他每一個場合中,鬼魔都受命必須沉默,而不是受鼓勵說話。顯 然,耶穌無意建立一套方法,讓門徒用來詢問鬼魔與靈界相關的新資訊。相反的,我們從聖經得知的是「他(魔鬼)心裡沒有真理」(約八44)。神警告不可求問交鬼的和行巫術的(賽八19),並且要遠離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宣教領袖所公開宣導的那些靈界教義,在認識論上問題很嚴重,因它們不是獨立由聖經推論出來,卻是從鬼魔的言語發展而來。

二、從奉行其他宗教者獲得關於魔鬼的資訊

有些作者接受這樣的大前提:泛靈論或民間宗教關於靈界的信仰與現實對應。Warner就認為,若當地人告訴宣教士某棵樹或某座山頭有精靈或鬼魔,宣教士應該認同、相信,並採取行動,否則會深受其害。這些作者把當地人「相信」的與「知道」的、「理解」的、「辨認」的、「留意」的劃上等號,將特定族群的宗教信仰等同靈界事實。比方說,一些族群「相信」,有特定的神靈控制某類疾病、攻擊人們,或統治某些建築物、村莊、地區。這些作者認為,這些族群「確實知道」邪靈的名字及其作用。他們認為異教的每一個神明,都確切地對應某一特定真正掌管當地的邪靈,還進一步依據不同地域的泛靈論信仰所命名的神靈,繪製屬靈地圖,這些宣教學者預設了異教信仰等於真實知識。

聖經認定上帝和撒旦皆具體存在,而不是幻影,兩者都在人世間活動。然而,聖經從來沒有認為巴力和亞舍拉等偶像,位居干預人類事務的行列中,反而有多處的經文否定這些關於神明和靈界的宗教概念,認定偶像都是無用無能的(申四28;王上十八27;詩一一五4-8;賽三十七18-19;耶十六19-20,林前八4等)。那麼,兩處經文(申三十二17;林前十20)提到,當人獻祭給偶像時,他們其實是向鬼魔獻祭,又該如何解釋呢?仔細閱讀哥林多前書八~十章中看來矛盾的原則:保羅先是指出偶像算不得什麼,然後又說這些「稱為神的」有一定的真實性。他說軟弱的弟兄對這些「稱為神的」信仰並不是知識(真理),而是在異教的泛靈論文化中藉由社會化而形成的。保羅不認為民間宗教的偶像、祭物或神靈準確地描繪靈界的性質,但認同鬼魔存在,並且活躍於對抗上帝的崇拜系統中。異教徒所相信的超自然力量,和關於鬼魔的真相並不是簡單的相符關係。民間的神靈信仰符合靈界事實的這種假設,在知識論上明顯不一致,且不符合聖經。若我們基於這樣的偽前提作出推論,會誤把泛靈論和巫術的觀點整合到我們對於靈界的教義理解中。而這不正確的整合正是上述的學者目前在進行的。

三、採用奇聞軼事

傳統民間宗教證成、並宣傳超自然概念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說故事,並不斷地重述故事。我們正檢視的著作也採取類似的知識論進路。他們所敘述的故事成了真相建構的一部分。例如,Otis主張,鬼魔的力量在山區特別地強大。為了證明他的論點,他引述了與山有關的宗教信仰以及三手(third-hand)的故事。許多作者敘述各種各樣離奇的故事以支撐所建構的教義,例如:尼泊爾的基督徒被鬼魔咬傷,食物被吃掉。另外,即使「百慕達三角」(Bermuda Triangle)傳說早被推翻,一些宣教著作仍會引述該傳說,且認為這與該區域枉死的冤魂有關,需要透過舉行大型的聖餐禮,使上帝的能力藉著聖餐禮使冤魂得著安息。這種論述其實不知不覺地產生了一種信仰的混雜—將泛靈論與巫術的觀念糅合進對於靈界的理解中。

Wagner認為,聖經沒有提及的問題(如信徒會不會被鬼附身),我們可以藉由觀察經驗得知,就像我們接受個人的得救見證作為救贖的證據一樣。然而,本文提出的問題正是:我們能否接受,以對這類事件的解釋,作為建構不可見事實的教義之知識論基礎?我們能否基 於當代的現象,推論出非立論於聖經、關於靈界的理解?

四、訴諸於實用主義

這些著作經常暗示,只要特定方法行得通,有正面效果,那麼這些方法的大前提就合理。在此提出兩個問題:一、前述的屬靈爭戰的效果的確是正面嗎?二、效果正面就能合理化這些方法的大前提嗎?

關於這些方法的效果,至今仍未有系統性的研究,倡導和採用這些方法的人士往往太快認定方法的效用。而且,在靈性上不容易量化。Kraft、Warner、Murphy等人所影響的不僅止於接受他們諮商的人。例如,在趕鬼個案,他們宣稱案主的居所發生過嚴重的罪惡或死亡,使得鬼魔有「權利」進駐房子。這說法影響到的不只是案主,成千上萬的讀者也會因此產生恐懼,擔心自己的房子需要驅魔。

假設他們的方法真的幫助了許多人,那麼這可以合理化他們的大前提嗎?不一定。有時候,即使方法錯誤,上帝依然會超越自然而工作,例如摩西用杖擊打磐石的事件(民二十)。而且,福音的成果往往與多重因素相關,我們無法輕易斷定哪個單一因素導致了結果。例如,有位宣教士接受關於區域邪靈的假設,但他也動員諸教會舉辦佈道大會,強調基督教的合一、為不符合上帝心意的罪悔改、有力的福音傳講等—許多人聆聽並回應了福音,我們不因而感到意外。宣講福音並結出纍纍果實,但這不完全表示,他的假設全然合理。再者,倘若一位基督徒懷疑屋子裡是否有鬼,無論宣教士是確認有鬼而進行驅魔,或是告訴這位信眾:基督徒的保障在於基督,不是依賴住在一間沒有鬼魔的屋子裡(其實撒旦到處遊走),這兩種矛盾的方式都「行得通」。因此,真正的問題是,歸信基督者是否能夠拒絕那些物件之於他們的巫術意義。他們不只要棄絕那些物件,更要棄絕那些物件在他們心裡所代表的意義,如此才能在上帝裡得到自由。

如同異教的各種淨化或彌罪儀式,宣教式的驅魔儀式之所以「行得通」,是因為它們皆能使信徒在心理層面感到紓緩,然而,這可能十分暫時,因為若非建基於真理,同樣的問題隨時會再發生,但教導這些具泛靈論的新概念,卻會帶來長期的不良影響。倡導這類概念的作者們,雖然提議以田野調查形成靈界「科學」的基礎,但這些研究從根本上就有問題。他們立論的大前提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影響,並操控研究結果,好為他們關於鬼魔的新教義背書。(待續)

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延伸閱讀】:
宣教學的混雜:泛靈論的新範式 4-1
宣教學的混雜:泛靈論的新範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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